期货研究报告|商品研究 专题报告 招商ESG衍生品月度观察(4):辅助电力体系建设多项政策落地,碳排放交易管理暂行条例5月施 行 2024年3月1日 2月ESG月度报告 研究员:马芸(+86)18682466799mayun@cmschina.com.cnF3084759Z0018708研究员:�真军(+86)13924066125wangzhenjun@cmschina.com.cnF0282372Z0010289 绿色、低碳、可持续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碳排放、电力、气候等领域对经济、产业和金融市场正产生越来越广泛的影响。碳排放、电力、气候等期货品种已经纳入我国期货市场上市计划,将在绿色低碳资源配置、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上发挥重要作用。为了跟踪上述领域最新政策变化和市场表现,特撰写《招商ESG衍生品观察月报》。 双碳方面,市场交易活跃,月末挂牌价格破新高。 本月全国碳市场交易活跃度增加,碳价逐步上涨,成交均价自73.81元上涨到85.95元。欧盟碳市场因天然气价格承压,碳价随之震荡下跌。政策方面,我国首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法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5月1日起施行。其他热点方面,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明确绿证应用方式,深入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大关键领域重点低碳技术实施方案发布;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推出,各领域标准将逐步规范。 电力市场方面,3月各省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公布。 政策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多项电力指导政策: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调度能力建设,支撑全国新能源发电;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服务价格新政,辅助电价体系市场化更进一步。 环保和气候领域,本次厄尔尼诺事件已过峰值,预计4月前后结束。 气候跟踪方面,中国气象局专家预计春季全国大部地区气温偏高,降水接近常年到偏多。热点方面,“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印发,“气象部分”指出:发展天气指数保险、天气衍生品和气候投融资新产品,为保险、期货等提供支撑。 风险提示:海内外碳排放政策变化、国内电网配置及调度改革、全球气候变化 敬请阅读末页的重要声明 正文目录 一、碳市场4 (一)市场动态:国内碳市场成交均价逐步上涨,欧盟碳价震荡下跌4 (二)热点内容:我国首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法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5月1日起施行5 (三)其他热点:明确绿证与节能降碳衔接应用方式;五大方向重点低碳技术实施方案发布;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建设指南印发6 二、电力市场9 (一)市场动态:2024年3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公布9 (二)热点内容:健全配电网调度能力;配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新政辅助电价体系市场化12 三、气候与环保14 (一)气候跟踪:本次厄尔尼诺事件已过峰值,预计4月前后结束14 (二)“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印发,“气象部分”指出:发展天气指数保险、天气衍生品和气候投融资新产品,为保险、期货等提供支撑15 (三)中国气象局:2023年中国气象公报发布15 图表目录 图1:2月全国碳市场成交情况4 图2:2月欧盟碳期货成交情况5 图3:《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建设方案思维导图8 图4:国内各城市代理购电价格9 图5:大型水库水情监测(2023.8.22为基期)10 图6:国内各类发电量统计10 图7:社会产业用电量统计11 图8:海外电价11 图9:海外发电量数据12 图10:Nino3.4区域海表温度异常经峰值后连续两个月下降,厄尔尼诺强度衰减14 图11:预计24年4-6月将从厄尔尼诺过渡到中性状态15 图12:大多数国家模型表明,厄尔尼诺将持续到24年3-5月,4-6月期间过渡到ENSO中性状态,6-8月向拉尼娜过渡15 表1:本月双碳、环保和气候重要政策与文件和电力市场重要政策和文件3 表2:2月区域碳市场成交情况4 日期 部门/单位 文件 2024.2.2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 《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 2024.2.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2024.2.7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 2024.2.7 中国气象局 《2023年中国气候公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表1:本月双碳、环保和气候重要政策与文件和电力市场重要政策和文件 2024.2.18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 2024.2.2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4.2.27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4.3.1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中国气象局、国家统计局、招商期货 一、碳市场 (一)市场动态:国内碳市场成交均价逐步上涨,欧盟碳价震荡下跌 1.全国碳市场 本月全国碳排放配额总成交量240.6万吨,总成交额1.8亿元。本月成交均价逐步上涨, 从月初的73.81元/吨到月底接近85.95元/吨。 图1:2月全国碳市场成交情况 1,200,000 1,000,000 800,000 600,000 400,000 200,000 0 2023成交量(吨)2024成交量(吨) 2023成交均价(右轴,元/吨)2024成交均价(右轴,元/吨) 90 80 70 60 50 40 2/12/52/92/132/172/212/252/29 资料来源:Wind、招商期货 2.区域碳市场 区域市场方面,本月有8个区域碳市场进行交易,其中福建碳市场成交量最高,约 26.8万吨,重庆、上海其次,广东、湖北较为活跃,天津、北京、深圳碳市场交易活跃度较低。价格方面,本月成交均价的排序为北京-上海-广东-深圳-重庆-湖北-福建-天津-福建,反映区域的碳排放成本。 区域碳市场 本月成交量(吨) 本月成交额(元) 成交均价(元/吨) 北京 1,000 115,000 115.0 上海 100,088 7,010,336 70.0 广东 71,981 4,714,247 65.5 深圳 8,486 520,108 61.3 重庆 125,257 5,419,595 43.3 湖北 70,316 2,833,657 40.3 天津 31,080 1,025,640 33.0 福建 267,553 7,485,880 28.0 表2:2月区域碳市场成交情况 资料来源:Wind、招商期货 3.欧盟碳市场 2月以来由于天气温和,天然气储备量大,以及工业需求疲软等多重原因,导致气价持 续承压,欧盟碳价随之震荡下跌。本周欧盟碳价整体由61.42欧元/吨下跌至54.27欧元/吨,跌幅11.61%。欧盟碳市场期货成交量为7.73亿吨,成交量比去年较活跃。 图2:2月欧盟碳期货成交情况 2024成交量(吨)2023成交量(吨) 2024结算价(右轴,欧元/吨)2023结算价(右轴,欧元/吨) 60,000,000 50,000,000 40,000,000 3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2/12/52/92/132/172/212/252/29 资料来源:Wind、招商期货 100 90 80 70 60 50 40 (二)热点内容:我国首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法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5月1日起施行 2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 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碳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助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提供明确法律依据,保障和促进其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关于机构设置及管理部分 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 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负责碳排放权交易产品的登记,提供交易结算等服务。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开展碳排放权集中统一交易。 登记和交易的收费应当合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应当向社会公开。 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应完善相关业务规则,建立风险防控和信息披露制度。 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管理: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配合。 2.关于交易要素部分 交易主体: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主体。交易产品:碳排放配额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现货交易产品。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现货交易方式。 具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机构技术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交易。 3.关于配额分配和清缴部分 实行免费分配,将逐步推行免费分配和有偿分配相结合方式。 重点排放单位可以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购买或者出售碳排放配额,其购买的碳排放配额可以用于清缴。 重点排放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经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用于清缴其碳排放配额。 (三)其他热点:明确绿证与节能降碳衔接应用方式;五大方向重点低碳技术实施方案发布;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建设指南印发 1.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 2月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跨省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和绿色电力交易对应的绿证,以及省级行政区域内交易的绿证,相应电量按现行统计规则计入相关地区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在“十四🖂”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中不再重复扣除。纳入“十四🖂”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的绿证,相应电量生产时间与评价考核年度保持一致。 《通知》明确了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的具体路径,包括节能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夯实绿证核发和交易基础、节能降碳管理制度、碳核算和碳市场管理、产品碳足迹管 理、推动绿证国际互认。 2.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 2月18日,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大重点方向,覆盖能源、工业、 农业、建筑、交通等温室气体减排关键领域。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类,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应用技术,先进储能技术,能源互联网技术,氢能开发利用技术等。 重点领域降碳类,主要包括工业领域降碳技术,建筑领域降碳技术,交通运输领域降碳技术等。 储碳固碳类,主要包括CCUS技术和生态增汇与监测技术等。 数智赋能类,主要包括数字赋能效率提升技术,温室气体排放智慧化管理技术,数据中心降碳技术等。 非二氧化碳减排类,主要包括甲烷减排类技术、氢氟碳化物减排类技术、氧化亚氮减排类技术及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等。 《实施方案》更加重视低碳技术征集发布后的推广和应用,围绕强化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和管理服务部署了一系列重点任务。 一是明确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低碳技术推广中的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和地方工作协同,探索实施低碳技术推广多方联动机制。 二是立足企业和市场需求,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应用的主体地位,突出市场在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中的主导作用,鼓励低碳技术进园区,探索“企业—园区”双向互动的低碳技术转化应用模式。 三是强化政策协同和支持保障,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加强技术信息管理和推广效果跟踪反馈。 3.工信部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