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24年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意见正式出台,助力美丽中国建设。1)2021年,《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要求推进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2)2023年6月,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推进水泥、焦化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意见;3)2023年12月,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计划》,要求高质量推进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4)2024年1月,《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再次提到高质量推进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此次五部委出台正式实施意见,多措并举推进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支撑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落地。 超低排放稳步推进,主要目标与征求意见稿基本无异。1)水泥:到2025年底,重点区域力争5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区域内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基本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征求意见稿未提及);到2028年底,重点区域水泥熟料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8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2)焦化:到2025年底,重点区域力争60%(征求意见稿为80%)焦化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重点区域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80%产能完成改造。《实施意见》对于水泥、焦化全工序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提出明确超低排放要求。针对清洁生产,水泥、焦化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0%,重点区域未达到80%的部分采用新能源车替代,2025年底前新能源汽车替代比例不低于60%(征求意见稿未替代具体新能源替代比例)。《实施意见》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制定本地水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2024年6月底前报送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我们预计全国水泥熟料产线约1609条,焦炉总数量约2000台,按照超低排放改造单条水泥产线投资0.19亿元,单条焦化产线投资0.23亿元,测算水泥/焦化超低排放催化整体市场空间分别为306/450亿元,考虑2028年实现80%产能改造,2024-2028年水泥/焦化年均市场空间分别为49/72亿元。 环保驱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协同减污降碳。《实施意见》提出四项重点任务,包括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挥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物耗、水耗等标准作用,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2)有序推进现有企业超低排放改:因厂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环保技术;3)统筹推进水泥、焦化行业协同减污降碳:鼓励企业在超低排放改造时统筹开展减污降碳和清洁生产改造,积极探索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工艺技术,到2025年完成8.5亿吨水泥熟料产能以及4.6亿吨焦化产能清洁生产改造;4)强化全过程精细化环境管理。 超低排放鼓励导向,经济、环保管理等政策支持。对于符合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可给予税收优惠;2)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3)鼓励银行给予信贷支持用于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发行债券直接融资用于超低排放改造;4)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在超低排放改造时统筹开展减污降碳改造,实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企业形成正向激励;5)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6)推动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等。 投资建议:水泥、焦化继火电、钢铁后即将实施超低排放,环保政策加码。重点推荐【龙净环保】大气治理龙头,紫金矿业的绿电运营商,全产业链布局的储能新星;【仕净科技】固碳项目共赢而非成本,水泥&钢铁企业经济+排放解决双收益;建议关注【雪迪龙】环境监测仪器,碳监测打开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