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简报 第Ⅴ期《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实施进展观察 尚余5地待启动 简报编写单位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 联合行动机构 2023年4月7日 因排放和气象条件影响,一季度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反弹。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刘炳江司长在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一方面是气象原因,温度升高导致的冷空气减少,叠加其他不利气象条件,以及沙尘频发问题;另一方面,经济在全面恢复,钢铁、有色、焦炭等“两高”产品产量纷纷增长;原国家化解过剩产能的重点行业,通过产能置换的重大项目已逐步建成投产,产量在释放,污染物排放量在增加;一些地方极力追求经济增长,盲目上一些“两高”项目;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润,违法违规排污。 当前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需要在充分的环境信息全面、及时、完整、真实地披露基础上,借助绿色金融,绿色供应链,公众参与等多元手段,持续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改善环境质量。 披露要求和范围 为了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加强社会监督,生态环境部于2021 年12月印发《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以下简称《格式准则》),明确了环境信息披露主体、内容和时限等要求。 《管理办法》要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于2023年3月15日前,通 过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披露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环境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等多家环保组织一直关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进展。现就观察进展分享如下。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系统依申请进展: 与上一期相比,近两周项目组收到5个地区回应,其中,上海、江西、黑龙江地区提供了信批平台链接,吉林地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新疆兵团)回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系统尚在建设中,此轮提请“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申请的22个地区均已回复。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进展: 与上一期相比,本期新增4个信息披露平台向社会开放,分别为上海、黑龙 江、江西、吉林。其中,上海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企业共计1516家企业,所有企业已全部通过平台公开了2022年度报告,占比100%;江西省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企业共计1617家企业,所有企业已全部通过平台公开了2022年度报告,占比 100%;黑龙江省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企业共计1005家企业,目前已有998家企业通过平台公开了2022年度报告,占比99.3%。 此前,已经向社会开放的企业环境信息平台中,北京、辽宁、河南、安徽、山东、湖北、西藏、四川、河北已100%完成2022年度企业环境信息报告披露,天津、甘肃、云南、浙江、内蒙古、福建、贵州、江苏、广东、重庆、广西、海南、陕西等13个地区披露率达到90%以上,与上一期相比,本期全国新增14323 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公开2022年度报告。 截至当前,8.5万家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中,77624家企业公开了2022年年度报告,占信息披露企业的91.32%。 截至2023年4月6日,31省区市及新疆兵团企业信息环境披露进展更新如下: 图表131省区市及新疆兵团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进展观察 备注:以上内容根据31省区市信息披露平台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如有偏差,欢迎联络蔚蓝地图,我们将对应排查、核实,并通过观察简报,动态更新观察统计结果。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案例: 上海 上海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集成全省信息披露企业,以年为频率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等。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以排放口为单位,公开排放口基本信息、许可浓度、实际排放浓度、许可总量,以及实际排放总量等信息。目前全市1516家露单位中,已全部公开年报,部分企业公开碳排放情况。 黑龙江 黑龙江省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集成全省信息披露企业,以年为频率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等。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以排放口为单位,公开排放口基本信息、许可浓度、实际排放浓度、许可总量,以及实际排放总量等信息。目前全省1005 家披露单位中,已有998家企业公开年报,部分企业公开碳排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