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简报 第Ⅳ期《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实施进展观察 多地100%完成信披目标 简报编写单位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 联合行动机构 2023年3月21日 3月16日生态环境部通报2月和1—2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通报显示, 1—2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8.5%,同比 下降3.4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3.6%,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PM2.5、PM10、O3、NO2平均浓度均同比上升。 (信息源《生态环境部通报2月和1—2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月,生态部赴河南、陕西突击检查发现,“企业普遍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生产台账弄虚作假、在线监测和手工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问题”,造假形式包括“稀释自动监测采样烟气”、“伪造生产报表”、“篡改中控系统运行参数掩盖真实生产状况”等。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当前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需要在充分的环境信息披露基础上,借助绿色金融,绿色供应链,公众参与等多元手段,持续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改善环境质量。 披露要求和范围 为了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加强社会监督,生态环境部于2021 年12月印发《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以下简称《格式准则》),明确了环境信息披露主体、内容和时限等要求。 《管理办法》要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于2023年3月15日前,通 过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披露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环境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等多家环保组织一直关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进展。现就观察进展分享如下。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系统依申请进展: 与上一期相比,近两周项目组收到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回应,表示“很多企业上传信息有误,需要人工审核,待审核后,3月17日上线”。截至2023年3 月20日,此轮提请“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申请的20个地区,除黑龙江省、吉林省外,其他均已回复。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进展: 与上一期相比,本期新增3个信息披露平台向社会开放,分别为山东、河北、 湖北。其中,山东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企业共计7287家企业,已全部通过平台公 开了2022年度报告,占比100%;湖北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企业共计2280家企业, 目前已有2228家企业通过平台公开了2022年度报告,占比97.72%。 此前,已经向社会开放的企业环境信息平台中,北京、辽宁、河南已100% 完成2022年度企业环境信息报告披露,甘肃、天津、浙江、内蒙古、贵州地区披露率达到99%以上,其他地区披露进程亦在加速进展,与上一期相比,本期全国新增43910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公开2022年度报告。截至当前,8.5万家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中,63321家企业公开了2022年年度报告,占信息披露企业的74.50%。 截至2023年3月20日,31省区市企业信息环境披露进展更新如下: 图表131省区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进展观察 备注:以上内容根据31省区市信息披露平台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如有偏差,欢迎联络蔚蓝地图,我们将对应排查、核实,并通过观察简报,动态更新观察统计结果。 基于上海平台无法判断当前年报公开情况,项目组以信披企业是否有公开2022 年污染物排放量数据为依据进行统计。为了验证上海信披企业2022年年报公开率,项目组也向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出了信息公开申请,我们将依据申请回复结果校验统计数据。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案例: 山东 山东省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集成全省信息披露企业,以年为频率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等。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以排放口为单位,公开排放口基本信息、许可浓度、实际排放浓度、许可总量,以及实际排放总量等信息。目前全省7287家披露单位中,已全部公开年报,部分企业公开碳排放情况。年度报告支持下载PDF。 河北 河北省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集成全省信息披露企业,以年为频率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等。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以排放口为单位,公开排放口基本信息、许可浓度、实际排放浓度、许可总量,以及实际排放总量等信息。目前全省6280家披露单位中,1984家公开了年报,部分企业公开碳排放情况,年度报告、临时报告支持单独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