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实施进展
法规概述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于2021年12月由生态环境部发布,旨在规范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行为,强化社会监督。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配套出台,详细规定了披露主体、内容及时间要求。
关键日期与目标
- 2023年3月15日前,所有“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须通过指定系统完成2022年的环境信息披露。
- 8.5万余家企业将在2023年参与环境信息的依法披露。
披露系统建设
- 生态环境部与地方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集中公布企业环境信息的系统,免费供公众查询,不向企业收费。
- 系统将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生态环境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减少企业重复填报。
- 接通信用共享平台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促进环境信息跨部门共享。
披露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碳排放信息、生态环境应急信息、违法信息等。
- 报告需覆盖从基本信息到特定环境事件的全面内容。
实施进展与案例分析
- 陕西、江苏、广东等省份已建成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公开企业信息。
- 陕西系统集成全省企业信息,公开排放口基本信息、许可浓度、实际排放数据等。
- 江苏披露平台按年度报告,设有9个一级目录和18个二级目录,涵盖各类环境信息。
- 广东专栏公开信息披露企业名单及报告,已完成部分企业2022年度报告的披露。
结论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实施展现出显著进展,各地区积极响应法规要求,建立并优化披露系统,提高透明度,促进环境监管和社会监督。随着更多企业的参与,未来有望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和公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