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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研究报告行业周报:政策激励企业减排,垃圾焚烧再发力

公用事业2023-07-16杨心成、沈佳纯国盛证券花***
证券研究报告行业周报:政策激励企业减排,垃圾焚烧再发力

政策激励企业自愿减排行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获推进。1、7月7日,生态环境部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管理办法》从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登记、减排量核查与登记、减排量交易、审定与核查机构管理等环节,规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基本管理要求。《管理办法》迎合了社会各界对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高度期待,有利于鼓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支持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对减碳增汇有重要贡献的项目和企业发展。推荐关注1)固废资源化龙头惠城环保;2)在手优质项目多,投产加快的高能环境。2、7月13日,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专项规划》要求推进全省各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预计2030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全覆盖,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33090吨/日,其中焚烧发电处理能力32050吨/日,装机规模728.5兆瓦。《专项规划》有助于实现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治理能力,并为相关标的明确提供政策支持。推荐关注垃圾焚烧发电园区龙头瀚蓝环境。 当周碳交易行情:当周(7.10-7.14)当周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69.40万吨,总成交额4056.22万元。挂牌协议交易周成交量19.40万吨,周成交额1163.73万元,最高成交价60.00元/吨,最低成交价59.00元/吨,本周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60.00元/吨,较上周最后一个交易收盘日上涨3.15%。 本周大宗协议交易周成交量50万吨,周成交额2892.50万元。截至当周,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2.40亿吨,累计成交额110.39亿元。 景气度向上,关注整体资源回收新机遇。过去三年环保板块表现低迷,估值、持仓等仍均处于低位,当前环保景气度向上,节能降碳目标下资源回收有望加速,再生资源需求释放确定性高,看好细分领域资源回收板块。推荐关注:1、切入危废资源化,业绩望迎拐点的惠城环保;在手项目丰富,危废资源化技术强壁垒高的高能环境。2、检测、磁材并行的中钢天源。 行业新闻:1)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山东省发布《实施先进制造业“2023突破提升年”工作方案》。2)新疆发布《自治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3)《石家庄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发布。 板块行情回顾:当周环保板块表现一般,跑输大盘,跑输创业板。当周上证综指涨幅为1.29%、创业板指涨幅为2.53%,环保板块(申万)涨幅为0.19%,跑输上证综指1.10%,跑输创业板2.34%;公用事业跌幅为0.08%,跑输上证综指1.37%,跑输创业板2.62%。节能(-0.78%)、水务运营(-0.54%)、固废(1.17%)、水处理(0.31%)、监测(1.21%)、大气(0.91%)。A股环保股长青集团(12.08%)、国中水务(7.06%)、玉禾田(6.68%)等涨幅居前;周涨幅居后的个股为兴源环境(-7.41%)、钱江水利(-5.45%)、三维丝(-3.95%)。 风险提示:环保政策及督查力度不及预期、行业需求不及预期。 重点标的 股票代码 1当周投资观点 1.1生态环境部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7月7日,生态环境部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各类主体可以依据本办法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活动,申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登记。《管理办法》是保障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序运行的基础性制度,从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登记、减排量核查与登记、减排量交易、审定与核查机构管理等环节,规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基本管理要求,明确了各市场参与主体权利和责任。 实施总则 目的:为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控制和减少人为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鼓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行为,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负责制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的技术规范,并对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机构设置:生态环境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立统一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组织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 方法学:生态环境部负责组织制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作为相关领域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实施和减排量核算、核查的依据。项目方法学应当根据 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行业发展阶段等因素及时修订。生态环境部在 组织制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过程中,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企 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等方面意见。 项目审定与等级方法: 项目审定时间范围:申请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应当自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实施(2012年6月13日)之后开工建设。 项目审定行业范围: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应当来自于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有利于减碳增汇的领域,能够避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者实现温室气体的清除。 禁止性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申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登记:属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有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4项目;纳入国家或者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项目;不具唯一性的项目。 减排量交易方法: 交易产品: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为核证自愿减排量,生态环境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适时增加其他交易产品。 交易主体:从事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的交易主体,应当在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开设账户。 交易方式:核证自愿减排量的交易应当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可以采取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挂牌点选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交易方式。 减排量使用:核证自愿减排量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碳中和、抵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的清缴等用途。 既有减排量处理:2017年3月14日前已经获得备案的减排量,由注册登记机构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继续予以登记,并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 跨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跨境交易和使用的具体规定,由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监督管理 “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已登记项目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的真实性、合规性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包括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设计文件和核算报告所涉及的原始数据与相关材料等。 共同监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职责分工对审定与核查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相应企业名下依法向社会公示,并建立相应的信息共享与协调工作机制,结合随机抽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严重失信名单以及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对审定与核查机构实行分类监管。 信息披露: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应当对已登记项目建立项目档案,记录、留存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及其核证自愿减排量全部信息。 公众监督:鼓励公众、新闻媒体等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和核证自愿减排量及相关交易活动进行监督。 激励企业自愿减排行为,拉动减污降碳设备需求。《管理办法》是保障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序运行的基础性制度,从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登记、减排量核查与登记、减排量交易、审定与核查机构管理等环节,规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基本管理要求。《管理办法》迎合了社会各界对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高度期待,有利于鼓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支持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对减碳增汇有重要贡献的项目和企业发展。推荐关注1)固废资源化龙头惠城环保;2)在手优质项目多,投产加快的高能环境。 1.2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3年修订)》 7月13日,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专项规划》),规划到2025年,县城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城市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8290吨/日,其中焚烧发电处理能力27250吨/日,装机规模622.5兆瓦。到2030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全覆盖。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33090吨/日,其中焚烧发电处理能力32050吨/日,装机规模728.5兆瓦。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围绕快速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的目标,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治理能力。 基本原则。统筹规划,能力共享。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域特点、人口分布等因素,科学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布局。优化配置,提质增效。针对不同地区实际情况,客观调整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处置规模,优化机组配置,提升运行效率。创新机制,多元协同。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提高垃圾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技术装备自主研发能力和国产化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分步实施,建管并重。分阶段、分步骤加快推动新布局项目建设,选择先进适用技术,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 主要目标。到2025年,县城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城市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8290吨/日,其中焚烧发电处理能力27250吨/日,装机规模622.5兆瓦。到2030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全覆盖。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33090吨/日,其中焚烧发电处理能力32050吨/日,装机规模728.5兆瓦。 发展布局: 全省:2023—2025年,规划项目22个,关停1个,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9930吨/日,装机规模235.5兆瓦。2026—2030年,规划项目9个,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4800吨/日,装机规模106兆瓦。至2030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项目49个,处理能力33090吨/日,其中焚烧发电设施45个,处理能力32050吨/日,装机规模728.5兆瓦。考虑可能存在的垃圾清运量超出预期或项目开工建设不及预期等客观因素,预留储备项目5个,处理能力2300吨/日,装机规模54兆瓦。 太原市:2030年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4800吨/日,装机规模110兆瓦。储备古交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能力500吨/日,装机规模12兆瓦,根据规划期内生活垃圾清运量实际情况适时启动。 大同市:2023—2025年,规划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个。2030年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3000吨/日,装机规模87兆瓦。 阳泉市:2023—2025年,规划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个。2030年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100吨/日,装机规模30兆瓦。 长治市:2023—2025年,规划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个。处理能力500吨/日,装机规模12兆瓦。2026—2030年,规划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个。2030年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500吨/日,装机规模54兆瓦。 晋城市:2023—2025年,规划垃圾焚烧不发电项目2个。2026—2030年,规划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个。2030年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200吨/日,装机规模31兆瓦。 朔州市:2030年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800吨/日,装机规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