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东方证券]:李强总理首访欧洲,为变乱交织的世界提供更多确定性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宏观策略/报告详情/

李强总理首访欧洲,为变乱交织的世界提供更多确定性

2023-06-29东方证券劣***
李强总理首访欧洲,为变乱交织的世界提供更多确定性

李强总理首访欧洲,为变乱交织的世界提供更多确定性 研究结论 6月19日至6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出访欧洲。这也是李强同志自今年三月就任总理以来的首次对外访问。李强总理首先访问了德国,期间会见德国总统施泰因迈尔,同总理朔尔茨共同主持第七轮中德政府磋商并同德工商界代表座谈,访问巴伐利亚州并参观德国有关企业。 对于德国之行,李强表示这是一次传承友谊之旅、深化合作之旅。在会见德国总统施泰因迈尔时,李强指出,中德没有根本利害冲突,合作基础扎实,发展动力强劲。我们对中德合作的前景充满信心。施泰因迈尔则表示,德方反对脱钩,反对任何形式的阵营对抗,愿同中方加强沟通,共同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努力。 6月20日,李强与朔尔茨共同主持了第七轮中德政府磋商。磋商机制始于2011年,由时任德国总理默克尔在2010年访华期间商定,是中国与西方国家建立的层次最高、议题最广的政府间对话机制。两国总理听取了双方外交、经贸、工业、财金、司法、交通、教育、科技、卫生、环保、发展等22个部门负责人关于推动中德在有关领域合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朔尔茨表示,德方欢迎中国实现发展繁荣,反对任何形式的脱钩,去风险不是“去中国化”。 宏观经济|动态跟踪 报告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9日 证券分析师孙金霞 021-63325888*7590 sunjinxia@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5070001 证券分析师曹靖楠 021-63325888*3046 caojingnan@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0010001 证券分析师王仲尧 021-63325888*3267 wangzhongyao1@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8050001香港证监会牌照:BQJ932 6月21日,李强总理离开德国前往法国。访法期间,李强会见了法国总统马克龙,同法国总理博尔内举行会谈,会见法国参议长拉尔歇,出席中法工商界晚餐会并参观法国企业。期间,李强还在巴黎会见了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李强指出,希望欧方客观理性看待对华合作,同中方共同维护中欧务实合作的良好局面。米歇尔表示,中国的发展有利于欧盟和世界,欧盟无意阻遏中国发展,反对“新冷战”和选边站队,希望新一次欧中领导人会晤取得积极成果。 我们认为,李强总理此次欧洲之行的重要意义有以下两点:首先,争取欧洲主要国家和欧盟的战略自主,以中欧关系的稳定性应对国际形势的不确定性。拜登政府上台后试图拉拢盟友,联欧制华。俄乌冲突爆发后,欧盟的自主性被削弱,加速向美国靠拢,中欧关系面临较大压力。但法国等欧洲国家依旧渴望“战略自主”,不愿唯美国马首是瞻。在会见法国总理时,李强特别强调,中方始终视欧盟为多极世界中的重要一极。中欧加强合作是基于各自利益的战略选择,不针对、不依附、也不受制于第三方。中方愿同欧方加强宏观政策协调,为双方开展长期稳定合作创造条件。德法两国领导人也都表示,反对脱钩,反对任何形式的阵营对抗。其次,回应欧洲的“去风险化”,稳定欧洲企业对华投资的信心。 截至2022年底,中国已经连续7年成为德国全球最大贸易伙伴。2022年双边贸易额为2979亿欧元。超过100万个德国就业岗位直接依赖中国,近一半的德国制造业企业的部分供应链依赖于中国。经贸领域的“脱钩”和“去风险”,并不符合中德乃至中欧的根本利益。针对这种情况,在同德法两国企业的座谈会上,李强总理表示,我们理解各方都有自己的安全关切,重要的是如何合理界定和防范风险。将风险扩大化,只会造成更多和更大的问题。企业对风险的感受最直接、最敏锐,知道如何规避和应对,应该把防风险的主导权还给企业。不合作才是最大的风险,不发展才是最大的不安全。中国将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放宽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市场准入,依法维护外国企业在华合法权益。 风险提示 地缘政治博弈加剧,欧盟进一步推行对华“去风险化”。 东方战略观察周报:布林肯意在确认路线图和时间表的一次行程 东方战略观察周报:如何理解IPEF最新动态? 2023-06-26 2023-06-06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图1:德国从中国进口商品结构图(2021年,总额1340亿美元) 图2:德国向中国出口商品结构图(2021年,总额1210亿美元) 数据来源:OEC,东方证券研究所数据来源:OEC,东方证券研究所 图3:法国从中国进口商品结构图(2021年,总额475亿美元) 图4:法国向中国出口商品结构图(2021年,总额278亿美元) 数据来源:OEC,东方证券研究所数据来源:OEC,东方证券研究所 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 (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 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86 网址: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