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研究双周报 撰写日期:2023年2月17日 证券研究报告--产业研究双周报 欧盟宣布启动绿色协议工业计划,以增强绿色科技竞争力 ESG政策新闻双周报(2023.1.30-2023.2.12) 分析师:张锦 执业证书编号:S0890521080001电话:021-20321304 邮箱:zhangjin@cnhbstock.com 分析师:胡鸿宇 执业证书编号:S0890521090003电话:021_20321074 邮箱:huhongyu@cnhbstock.com 研究助理:曾文婉电话:021-20321380 邮箱:zengwenwan@cnhbstock.com 研究助理:张后来 邮箱:zhanghoulai@cnhbstock.com 销售服务电话: 相关研究报告 021-20515355 ◎投资要点 为了更好地服务ESG实践和ESG投资,我们将对ESG生态圈政策及新闻等进行长期跟踪,呈现ESG生态圈发展趋势。当前国内ESG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长期的跟踪ESG政策及前沿新闻能启发从业人员在ESG实践、ESG投资与ESG服务中不断思考和探索。首先,本文将展示ESG信息 披露、ESG投资政策上的监管趋势,给ESG实践者与投资者提供相关政策解读,把握相关政策发展方向;其次,展示当前在ESG各类议题以及各类可持续发展目标上生态圈参与者所做的努力,助力ESG实践者、ESG投资者以及ESG服务者在各自耕耘的ESG路途中获得方向性的启发。 ESG政策与新闻跟踪: 1、ESG政策动态:本周较多政策涉及气候变化议题以及可持续发展目标8(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 1)2023年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2) 2023年2月7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3)2023年2月1日,欧盟 宣布启动绿色协议工业计划;4)2023年2月7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将对ESG投资行为进行审查。 2、ESG生态圈时讯: 1)2023年1月30日,英国财务报告委员会发布其“ESG意向声明”,称将重点关注关键ESG披露领域;2)2023年1月30日,英国石油公司发布2023年《BP世界能源展望》;3)2023年2月6日,联合国秘书长古特 雷斯在第77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联合国将在2023年把六大方面作为工作重点,并呼吁放弃短视行动。 风险提示:国内外ESG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内容目录 1.ESG政策与新闻跟踪3 1.1.ESG政策动态3 1.2.ESG生态圈时讯10 1.3.ESG实践观察14 2.风险提示15 图表目录 图1:欧盟《绿色协议工业计划》的四大支柱6 图2:近两周ESG政策涉及议题情况统计10 图3:近两周ESG相关政策涉及可持续发展目标情况统计10 表1:8个方面27项重点任务4 表2:近两周其他重点ESG政策7 表3:近两周其他ESG生态圈重要时讯12 表4:近两周ESG实践观察14 ESG是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缩写,是一种关注企业环境、社会、治理绩效的投资理念和企业评价标准。ESG概念由UNGlobalCompact(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首次提出。狭 义上,从投资角度来说,ESG是关注环境、社会和治理等非财务绩效的企业价值与风险的系统方法论,可以指导资本进行可持续投资,以获取长时间维度的正向收益。广义上,ESG是一种兼顾经济、环境、社会和治理效益可持续协调发展的价值观,是一种追求长期价值增长的投资理念。根据使用主体ESG生态圈可以分为ESG实践和ESG投资,其中ESG投资建立在该行业中相关上市企业的ESG实践基础上。 ESG实践指实体企业(被投资对象)履行环境、社会以及治理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过程。随着各类监管政策趋严和环保标准提高,践行ESG有助于企业对外降低违规成本,推进转型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并形成良好的社会声誉与公众形象;对内降低舞弊、腐败、内控缺失等公司治理风险,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拓展长期盈利空间。 ESG投资指资金方(投资人)评估被投资对象环境、社会和治理等非财务绩效以指导ESG责任投资的过程。ESG投资追求长期价值增长,从时间维度上来说为中长期投资视角,强调公司运行和投资的可持续性,相比以财务、基本面、估值为基础的传统投资逻辑,主要 关注企业在环境、社会、治理三个维度的相关表现以及面临的机遇风险情况,构建ESG评价模型以获得企业的ESG价值或者将ESG因子融入传统财务价值评估模型中以获得企业的综合价值,最后依据所得企业价值结果对投资进行指导。 为了更好地服务ESG实践和ESG投资,我们将对ESG生态圈政策及新闻等进行长期跟踪,呈现ESG生态圈发展趋势。当前国内ESG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长期的跟踪ESG政策及前沿新闻能启发从业人员在ESG实践、ESG投资与ESG服务中不断思考和探索。首先,本文将展示ESG信息披露、ESG投资政策上的监管趋势,给ESG实践者与投资者提供相关政策解读,把握政策发展方向;其次,展示当前在ESG各类议题以及各类可持续发展目标上生态圈参与者所做的努力,助力ESG实践者、ESG投资者以及ESG服务者在各自耕耘的ESG路途中获得方向性的启发。 1.ESG政策与新闻跟踪 1.1.ESG政策动态 本节主要跟踪国内外ESG相关政策发布、更新、修订情况,ESG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近两周重点政策如下。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解读: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纲要指出,建设质量强国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由大向强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 《纲要》的发布基于我国当前所处的时代背景以及面临的发展矛盾。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质量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质量强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效。面临当今世界正经历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引发质量理念、机制、实践的深刻变革的现状,我国仍然存在质量水平的提高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发展基础还不够坚实的发展矛盾问题。质量作为繁荣国际贸易、促进产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要素,越来越成为经济、贸易、科技、文化等领域的焦点。 《纲要》提出两步走目标。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中国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具体体现在: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到2035年,质量强国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 《纲要》从8个方面提出27项重点任务,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1:8个方面27项重点任务 8个方面27项重点任务 强化质量发展利民惠民 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 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能 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 提高产业质量竞争水平 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 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 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 提升建设工程品质 提升产业集群质量引领力打造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 提高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优化消费品供给品类 推动工业品质量迈向中高端强化工程质量保障 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 增加优质服务供给 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 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水平促进生活服务品质升级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应用 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 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 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 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争创国内国际知名品牌优化质量基础设施管理 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加强质量法治建设 加强质量国际合作 优化质量监管效能 健全质量政策制度推动质量社会共治 资料来源:《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华宝证券研究创新部 《纲要》列举出7个专项工程并以专栏形式给出详尽指导,包括:区域质量发展示范工程、重点产品质量阶梯攀登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升级工程、服务品质提升工程、中国品牌建设工程、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增效工程和质量安全监管筑堤工程。最后,《纲要》提出组织保障需要加强党的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开展督察评估。 《纲要》体现了我国坚持以质取胜,建设质量强国的决心,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学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选择,是增强综合国力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相关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2023-02/06/content_5740407.htm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月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解读: 《通知》明确,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等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安排另行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确定并公开年度名录、组织制订2023年度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组织开展月度信息化存证、组织报送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组织开展年度排放报告核查、强化数据质量日常监管并开展对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的评估。 《通知》对于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要求为:包括经最近一次核查结果确认以及上年度新投产预计年度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的发电行业(分类代码见附件,自备电厂视同发电行业)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对因停业、关闭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停止排放温室气体,或经核查上两年度温室气体排放均未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单位,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组织现场核实确认,向其书面告知应履行的碳排放配额清缴义务、完成时限等事项,并在确认其完成相应义务后从名录中移出。 《通知》对于时间点的要求为:在每月结束后的40个自然日内,通过管理平台上传燃料的消耗量、低位发热量、元素碳含量、购入使用电量、发电量、供热量、运行小时数和负荷 (出力)系数以及排放报告辅助参数等数据及其支撑材料;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对重点排放 单位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及管理平台填报;每年7月31日前通过管理平台向社 会公开对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质量、合规性、及时性等的评估结果;每年12月31日前 通过管理平台完成下一年度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制订工作;每年12月31日前确定下一年度名录,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向生态环境部报告以及向社会公开。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2022年度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为0.5703tCO2/MWh,并且明确了年度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如果更新)将在每年年底发布。 《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碳市场所覆盖的发电企业对于碳排放信息报送和披露进一步标准化,是我国在完善碳市场管理道路上的进一步举措。 相关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302/t20230207_1015569.html 欧盟宣布启动绿色协议工业计划 2023年2月1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一项《绿色协议工业计划》(TheGreenDealIndustrialPlan,以下简称《计划》),并表示,欧盟委员会将提出一项“净零”工业法案,以确定到2030年欧洲实现使用清洁能源。 解读: 《计划》将从现有的欧盟基金中拨出2500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84万亿元),用于工业绿色转型,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