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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消费税落地,国内行业风险释放

轻工制造2022-10-26李宏鹏信达证券喵***
电子烟消费税落地,国内行业风险释放

证券研究报告行业研究 行业事项点评轻工制造投资评级上次评级李宏鹏轻工行业首席分析师执业编号:S1500522020003邮箱:lihongpeng@cindasc.com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INDASECURITIESCO.,LTD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邮编:100031 电子烟消费税落地,国内行业风险释放 2022年10月26日 本期内容提要:事件:10月2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 设电子烟子目。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征税将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公告明确国内电子烟征税对象及适用纳税人,烟弹及烟具均纳入征税对象,品牌商承担36%消费税。1)适用税率: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 11%。2)征税对象: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3)纳税人:生产环节纳税人为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 注册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4)计税价格: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 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按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 国内电子烟行业政策风险释放,我们预计品牌商、生产商毛利率有所下降,具体降幅取决于多方博弈结果,中长期看好政策规范下行业有序发展。随着消费税征税公告出台,国内电子烟监管阶段性落地,国内 电子烟在生产规范、流通销售、税收等方面均与传统卷烟看齐,行业风险显著释放。短期看,征税公告将于2022年11月1日生效,根据公 告细则,电子烟品牌方如悦刻、柚子等将承担36%消费税,税基一般以品牌方出货价销售额计;悦刻22年中报显示公司毛利率为41.4%,若品牌方全额承担生产端消费税则品牌方毛利率将有较大幅度压缩,而实际情况不排除通过各环节的提价,品牌方可将消费税向包括生产端、消费者端的上下游传导;我们认为,议价能力较强、技术水平较高的上游核心部件厂商的让利幅度可能较小,当前毛利率较高的品牌商的让利幅度可能较大,最终实际税收承担及各环节毛利率的变化取决 于多方博弈的结果。长期看,传统烟草趋势放缓,电子烟作为传统卷烟 的减害替代品,纳入我国监管后行业有序发展,产品仍有渗透率提升空间。 投资建议:建议关注内销风险逐步消化、外销成长性突出的雾化科技龙头思摩尔国际;深度服务中烟、新型烟草全产业链布局的劲嘉股份。 风险因素:监管风险,原材料大幅上涨风险。 研究团队简介 李宏鹏,经济学硕士,六年轻工制造行业研究经验,2015年8月入职招商证券研发中心轻工制造团队,团队获得2017年新财富、金牛奖、水晶球轻工造纸行业第4、第2、第3名,2018-2020年金牛奖轻工造纸行业最佳分析师。2022年加入信达证券。 机构销售联系人 区域 姓名 手机 邮箱 全国销售总监 韩秋月 13911026534 hanqiuyue@cindasc.com 华北区销售总监 陈明真 15601850398 chenmingzhen@cindasc.com 华北区销售副总监 阙嘉程 18506960410 quejiacheng@cindasc.com 华北区销售 祁丽媛 13051504933 qiliyuan@cindasc.com 华北区销售 陆禹舟 17687659919 luyuzhou@cindasc.com 华北区销售 魏冲 18340820155 weichong@cindasc.com 华北区销售 樊荣 15501091225 fanrong@cindasc.com 华北区销售 秘侨 18513322185 miqiao@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总监 杨兴 13718803208 yangxing@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副总监 吴国 15800476582 wuguo@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 国鹏程 15618358383 guopengcheng@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 李若琳 13122616887 liruolin@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 朱尧 18702173656 zhuyao@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 戴剑箫 13524484975 daijianxiao@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 方威 18721118359 fangwei@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 俞晓 18717938223 yuxiao@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 李贤哲 15026867872 lixianzhe@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 孙僮 18610826885 suntong@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 贾力 15957705777 jiali@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 石明杰 15261855608 shimingjie@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 曹亦兴 13337798928 caoyixing@cindasc.com 华南区销售总监 王留阳 13530830620 wangliuyang@cindasc.com 华南区销售副总监 陈晨 15986679987 chenchen3@cindasc.com 华南区销售副总监 王雨霏 17727821880 wangyufei@cindasc.com 华南区销售 刘韵 13620005606 liuyun@cindasc.com 华南区销售 胡洁颖 13794480158 hujieying@cindasc.com 华南区销售 郑庆庆 13570594204 zhengqingqing@cindasc.com 华南区销售 刘莹 15152283256 liuying1@cindasc.com 分析师声明 负责本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每一位分析师在此申明,本人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所表述的所有观点准确反映了分析师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分析意见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免责声明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信达证券制作并发布。 本报告是针对与信达证券签署服务协议的签约客户的专属研究产品,为该类客户进行投资决策时提供辅助和参考,双方对权利与义务均有严格约定。本报告仅提供给上述特定客户,并不面向公众发布。信达证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客户应当认识到有关本报告的电话、短信、邮件提示仅为研究观点的简要沟通,对本报告的参考使用须以本报告的完整版本为准。 本报告是基于信达证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编制,但信达证券不保证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最初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涉及证券或投资标的的历史表现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保证。在不同时期,或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致使信达证券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对此信达证券可不发出特别通知。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仅供参考,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做出邀请。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信达证券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会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业务服务。 本报告版权仅为信达证券所有。未经信达证券书面同意,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布、转发或引用本报告的任何部分。若信达证券以外的机构向其客户发放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信达证券对此等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同时不构成信达证券向发送本报告的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 如未经信达证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信达证券将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的比较标准 股票投资评级 行业投资评级 本报告采用的基准指数:沪深300指数(以下简称基准);时间段:报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 买入:股价相对强于基准20%以上; 看好:行业指数超越基准; 增持:股价相对强于基准5%~20%; 中性:行业指数与基准基本持平; 持有:股价相对基准波动在±5%之间; 看淡:行业指数弱于基准。 卖出:股价相对弱于基准5%以下。 风险提示 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无时不在的市场。投资者在进行证券交易时存在赢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并谨慎行事。 本报告中所述证券不一定能在所有的国家和地区向所有类型的投资者销售,投资者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业顾问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信达证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