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日化:电子烟征收消费税落地,中长期有助于行业规范良性发展【中金轻工零售美妆樊俊豪】 大家好 10月2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其中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海外出口电子烟则不受影响的继续享受退税政策,并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我们认为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是继管理办法出台、牌照发放、国标推出后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行业进入规范良性发展阶段,中长期有助于行业持续成长与份额向头部企业集中。 评论: 1、电子烟纳税标准与纳税主体明确,行业发展不确定性消除,出口电子烟不受影响。 根据公告,1)纳税标准: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2)纳税主体: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3)出口政策:纳税人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我们认为,电子烟的36%纳税标准与我国乙类香烟税率相同(甲类烟税率为56%),或在头部企业的可承受范围内;对于占我国市场主体的出口型电子烟企业,不受影响,将继续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2、受此影响,国内电子烟或涨价一定幅度以抵消征税影响,其余部分由产业链上下游共同分担。 我们预计在征税后,1)终端价格涨价:电子烟品牌商可能将一部分征税影响向下游传导,如上调出货价与终端价格,短期或影响电子烟终端动销;2)产业链分担:预计品牌、代工厂、烟油和尼古丁提供方等或共同分摊剩余部分征税,产业链各方或重新商议供货与代工价格,议价能力弱的参与方利润率或下降。 3、电子烟中长期有望规范可持续发展,头部企业有望获取更大市场份额。 需求端:电子烟合法身份确立后,不确定性消除,中长期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可期;供给端:随电子烟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出台,门槛抬升带来制造端、品牌端企业分化加剧,我们认为市场份额有望持续向具有技术、产品、品牌及产能优势的头部企业集中,行业内马太效应进一步显现。 结论 伴随电子烟监管及税收政策落地,中长期有助于行业持续成长与份额向头部企业集中。推荐电子烟龙头思摩尔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