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回顾:3月28日-4月1日,电力、环保、燃气、水务板块涨幅分别为1.44%、-0.37%、1.17%、4.08%,同期沪深300指数上涨2.43%。 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提出:1)保障电力充足供应,加强跨区输电通道建设,稳步推进能源结构转型;2)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夯实煤炭煤电兜底保障能力;3)推进水电核电重大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大型风光电基地及其配套调节性电源规划建设,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能力。我们认为:1)电力行业低碳转型势在必行,但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决定了电力低碳转型需要通盘谋划;2)现阶段煤电仍是国家能源供应的基石,推动煤电节能降碳,维护能源安全有序推进新能源对煤电的替代;3)电力低碳转型,风光是关键,国家发改委与能源局印发《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到2030年,规划建设风光总装机约455GW;4)配套调节性电源建设,结合抽水蓄能、电化学等各类储能的配套,提高新型电力系统对于新能源的消纳、利用能力,循序渐进推进新旧能源转换。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 在生态环保方面,《意见》提出:1)加强绿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引导企业在建设境外基础设施过程中采用节能节水标准,减少材料、能源和水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废弃物排放,加强废弃物处理;2)加强绿色科技合作。加强绿色技术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鼓励企业优先采用低碳、节能、节水、环保的材料与技术工艺。我们认为,《意见》的提出将推动我国环保行业高质量发展:1)有条件的环保企业可通过“借船出海”等方式,与大型基建、设备制造企业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开发海外市场,进而实现“走出去”战略;2)通过绿色科技合作,加快节能环保技术的应用,拓展海外市场,对于固废处置企业,有望加快与当地政府及平台合作,促进海外项目开发,进一步打开成长空间。 投资建议:加强能源体系建设,夯实煤电基石作用;推进电力行业低碳转型,风光大基地建设是关键;配套调节性电源规划建设,加强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提升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能力,完成新旧能源交替。电力行业,推荐水电板块的长江电力、核电板块的中国核电、火电板块的申能股份、绿电板块的三峡能源,建议关注华能水电、国投电力、中国广核。《“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将推动我国环保企业“走出去”,通过绿色技术交流合作,加强与当地政府及平台合作,促进海外市场开发。环保行业,谨慎推荐高能环境,建议关注瀚蓝环境。 风险提示:需求下滑;价格降低;成本上升;降水量减少;地方财政压力; 政策推进滞后。 重点公司盈利预测、估值与评级 1每周观点 1.1行情回顾 3月28日-4月1日,电力、环保、燃气、水务板块涨幅分别为1.44%、-0.37%、1.17%、4.08%,同期沪深300指数上涨2.43%。 各子板块涨幅前三的公司分别为: 电力:中闽能源、中国核电、桂冠电力; 环保:德创环保、华骐环保、瀚蓝环境。 燃气:新奥股份、洪通燃气、ST金鸿; 水务:创业环保、重庆水务、渤海股份。 各子板块跌幅前三的公司分别为: 电力:宁波能源、川能动力、百川畅银; 环保:深水海纳、兴源环境、超越科技; 燃气:ST升达、水发燃气、天壕环境; 水务:顺控发展、江南水务、兴蓉环境。 图1:3月28日-4月1日,公用事业子板块,水务涨幅最大、环保跌幅最大 表1:3月28日-4月1日,公用事业各子板块涨跌幅榜 1.2行业观点 1.2.1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1)保障电力充足供应,加强跨区输电通道建设,稳步推进能源结构转型。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2.2%左右;2)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夯实煤炭煤电兜底保障能力;3)有序推进水电核电重大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大型风光电基地及其配套调节性电源规划建设,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能力。 我们认为:1)电力行业低碳转型势在必行,但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决定了电力低碳转型需要通盘谋划。2)2021年全国发电量达到83768亿千瓦时,其中煤电发电量达到50270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60.0%。现阶段煤电仍是国家能源供应的基石,推动煤电节能降碳,维护能源安全有序推进新能源对煤电的替代。3)电力低碳转型,风光是关键。2021年风电、光伏装机容量分别同比增长16.6%与20.9%,风光装机高歌猛进。风光大基地建设规划保证风光持续高景气度,国家发改委与能源局印发《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到2030年规划建设风光总装机约455GW,"十四五"与“十五五”时期分别规划建设风光总装机200GW与255GW。4)配套调节性电源建设,结合抽水蓄能、电化学等各类储能的配套,提高新型电力系统对于新能源的消纳、利用能力,循序渐进推进新旧能源转换,才是符合国情的推进电力行业低碳转型的政策总抓手。 图2:2021年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9.8% 图3:2021年分电源发电量结构(单位:亿kWh) 图4:2021年风电装机容量同比增长16.6% 图5:2021年光伏装机容量同比增长20.9% 图6:2022年1-2月份分电源新增装机结构(单位:万kW) 1.2.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 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目标:1)到2025年,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领域务实合作扎实推进,绿色示范项目引领作用更加明显,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到2030年,绿色发展伙伴关系更加紧密,“走出去”企业绿色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关于生态环保方面,《意见》提出:1)加强绿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引导企业推广基础设施绿色环保标准和最佳实践,引导企业在建设境外基础设施过程中采用节能节水标准,减少材料、能源和水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废弃物排放,加强废弃物处理;2)加强绿色科技合作。加强绿色技术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鼓励企业优先采用低碳、节能、节水、环保的材料与技术工艺。支持在绿色技术领域开展人文交流、联合研究、平台建设等合作,建设“一带一路”绿色技术储备库,推动绿色科技合作网络与基地建设。我们认为,《意见》的提出将推动我国环保行业高质量发展:1)有条件的环保企业可通过“借船出海”等方式,与大型基建、设备制造企业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开发海外市场,进而实现“走出去”战略;2)通过绿色科技合作,加快节能环保技术的应用,拓展海外市场,对于固废处置企业,有望加快与当地政府及平台合作,促进海外项目开发,进一步打开成长空间。 2行业动态 2.1电力 新疆发改委印发《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新疆发改委,2022/03/25) 《方案》提出: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浮动范围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国家发改委、外交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2022/03/28) 《意见》在绿色能源合作中指出:1)深化绿色清洁能源合作,推动能源国际合作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鼓励太阳能发电、风电等企业“走出去”,推动建成一批绿色能源最佳实践项目;2)全面停止新建境外煤电项目,稳慎推进在建境外煤电项目,推动建成境外煤电项目绿色低碳发展,鼓励相关企业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采用高效脱硫、脱硝、除尘以及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先进技术,升级节能环保设施;3)加强绿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引导企业在建设境外基础设施过程中采用节能节水标准,减少材料、能源和水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废弃物排放,加强废弃物处理;4)加强绿色能源合作。重点围绕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发电、先进核电、智能电网、氢能、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开展联合研究及交流培训;5)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推动各方全面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 内蒙古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2/03/28) 《规划》指出:1)十四五期间,内蒙古计划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电力工业实现碳达峰,电源装机规模超过3亿千瓦,风光等可再生能源成为主体电源,新能源发电总量超过火电发电总量;2)加速推进清洁低碳转型,新能源装机规模达1.35亿千瓦以上。其中,风电装机8900万千瓦左右,光伏发电装机4500万千瓦左右,光热发电装机60万千瓦左右,生物质发电装机80万千瓦左右。抽水蓄能开工建设12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新能源装机比重超过50%,新能源发电总量占总发电量比重超过35%。 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2022/03/29)《意见》提出:1)保障电力充足供应,电力装机达到26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07万亿千瓦时左右,“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2.9亿千瓦左右;2)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有序推进水电核电重大工程建设。全年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800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2.2%左右。 天津印发《天津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天津市人民政府,2022/03/29) 《方案》明确: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持续推进节能、提高能效。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扩大非化石能源电力装机规模。推动储能技术应用,提升电网消纳、调峰能力。推动煤炭集约高效利用,进一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推动城乡电网一体化发展,提高电网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强化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电力现货市场容量补偿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山东省发改委,2022/03/30) 《通知》提出:山东容量市场运行前,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发电机组容量补偿费用从用户侧收取,电价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0.0991元(含税)。 云南印发《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2022/03/30) 《通知》就能源基地建设指出:支持大型基地优先开发,以州、市行政区域为单元,充分发挥大型水电与光伏互补调节作用,重点支持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红河流域、金沙江中游、澜沧江金沙江上游“风光水储”和曲靖“风光火储”等6个多能互补基地,争取3年时间全面开工并基本建成。 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北京市,2022/04/01)《规划》指出:1)电力方面:纵深推进电力价格改革,逐步理顺输配电价结构,强化垄断环节价格监管,平稳推进销售电价改革,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2)燃气方面:提高燃气供应保障能力,完善多源多向气源供应体系,推动京津冀输气管网互联互通,联结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输气通道,到2025年,形成“三种气源、八大通道、10兆帕大环”的多源多向气源供应格局,城市天然气管网日输气能力达到3亿立方米。 2.2环保 辽宁省住建厅发布《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辽宁省住建厅,2022/03/25) 《计划》提出:2022年,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深入推进碳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