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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运营行业趋势报告:关注移动转售方案出台的机会

信息技术2013-09-11程成、王念春国信证券墨***
通信运营行业趋势报告:关注移动转售方案出台的机会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全球视野 本土智慧 行业研究 Page 1 证券研究报告—动态报告/行业快评 通信运营 行业趋势报告 推荐 2013年09月11日 关注移动转售方案出台的机会 证券分析师: 程成 0755-22940300 chengcheng@guosen.com.cn 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码:S0980513040001 证券分析师: 王念春 0755-82130407 wangnc@guosen.com.cn 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码:S0980510120027 事项: [Table_Summary] 工信部于5月17日世界电信日当天晚些时候在官方网站正式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通告包含正文及其附件《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申请材料及审查说明》,并对移动转售业务试点政策进行了解读。 按照工信部之前的节奏来看,我们认为9月中下旬即中秋节前后电信/联通或将公布其合作对口的转售商名单,移动因为申请节奏的问题或将稍微延后,但时间节点应该也在10月初,建议投资者积极关注。 信息消费时代来临,移动转售促结构调整,符合大政方针 中国大陆开放民营虚拟运营商进入通信市场的呼声早已存在,而行业主管部门也在多年前就曾考虑过开放虚拟运营商,后来却不了了之,今年决定正式放开,我们认为主要有两大因素: 1、落实领导层政策,兑现民营资本进入通信领域的部分承诺 国家多年来一直在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通信行业,但门槛一直摆在那里,浮于形势,根本没有细节,民营资本不知道该怎样进入,能不能赚钱。但综合媒体信息我们发现2012年以来工信部鼓励民资进入通信行业子领域的政策越来越规范也越来越详细了,这在众多“只谈鼓励、不说办法”的各类政策中显得颇为难得。  2012年6月底,工信部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显示,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通信工程建设等在内的电信业八大领域将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虚拟电信运营商所经营的业务包括接入网业务、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等,通过租用运营商网络或设备,向用户提供各类电信服务。  2013年1月8日,工信部在官方网站发布信息称,已经起草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要求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运营商,应保障在试点期间至少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提供的业务接入质量不得低于自营业务的接入质量以及批发价格水平应低于其当地公众市场上同类业务的最优惠零售价格水平等条件。  2013年5月17日,工信部在官方网站正式公布试点方案稿、试点申请材料及审查说明,并罕见的对移动转售业务试点政策以自问自答的形式进行了解读。 李克强总理近半年来屡次提及信息消费,并在国务院会议上明确将信息消费确定为拉动内需的首位,信息消费首次被确定为国家战略。我们认为李克强总理有极大可能效仿上世纪末的克林顿,大规模建设信息公路,这将作为两届政府最大的政治遗产和政绩。信息化投资无污染,无产能过剩,可以促进就业拉动GDP还可以促进消费,可以说有百利无一害。上任政府大规模投资房地产及铁公基,钢筋水泥达到无可复加的程度。我们预计这种模式在新政府治下有极大可能被新型的信息社会的"钢筋水泥"---光纤无线智能控制网络等设备所替代,2年内超大规模启动投资信息化极有可能。 而据有关资料分析显示,信息消费每增加100亿元,将带动国民经济增长338亿元。因此在此国民经济转型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全球视野 本土智慧 Page 2 之际,通信行业移动转售政策的推出可以说是符合国家大政策“通过改革红利的释放来促进经济的转型”,提升消息化水平和拉动信息消费成为我国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我们看好国家的这盘大棋。 2、避免三大运营商彻底沦为管道,提高增量市场,打开利润空间 从市场方面来讲,电信行业从3G牌照发放到市场推广这3年多来,能否收回投资,赚取利润进而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国内三大运营商当前考虑的首要问题。但从实践来看,三大运营商在3G时代的盈利表现乏善可陈,与2G时代相比,运营商的作用并没有提高;相反一步一步被边缘到“管道商”的角色。收入和利润增速都走在了一个下降的通道中,共和国的长子国企龙头中国移动利润甚至会出现负增长,这是领导层不太愿意看到的现象。 图1:中移动近年净利润(亿元)及增速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中移动总裁李跃内部讲话中曾表示“如果没有政策保护,电信运营商没有各种进入门槛,我们的话音业务就有可能被其他互联网攻势替代。如果有一天放开这种竞争,我们将面临巨大的效益和客户流失,整个竞争形势就会发生巨大变化”。可以看出传统运营商也看到在互联网时代被以微信为代表的新型通讯手段渗透和冲击的命运不可避免。 电信业尤其是三大运营商怎样完成自我救赎是摆在现实的一个基本问题,我们认为引入虚拟运营商会给一潭死水的电信市场注入新的活力。因此选择两个或多个虚拟电信运营商共同进行市场推广,分担经营压力,分散经营风险对运营商来说是一个现实而又有想象力的选择,值得期待。 从众多政策文件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次放开民资进入是真真实实的,有明确的要求和时间表作保证,至少有6家中资民营企业会进入这一行业。 借用二六三董事长李小龙的话说:允许民营进入到基础业务这是重大突破,真正的价值不在于允许你做什么业务,而在于它让你做了,这个业务的种类可以是多种多样的。 哪些公司可能会获得转售业务牌照? 从运营商的口中抢食在至今的中国式寡头电信市场中很难。三大运营商作为巨型国有企业无论在品牌、产品、网络、用户数上都掌握着无比卓越的竞争力,短期民营资本要想向其发出挑战根本不可能,只能先合作再另谋他想。什么样的公司会在第一轮的三大运营商选秀中会胜出?我们认为第一步运营商肯定会选择一直以来都和他们关系比较好的代理商合作,而这些代理商又拥有一定的品牌、网络、渠道、资金和技术实力。我们预计获得牌照的公司,除拥有工信部规定的几项“硬”条件外,还需特别考虑“软”条件的优势: 1、 在过去或是现在一直和运营商保持良好沟通并有业务往来的公司。 2、 在通信运营行业有很深技术、资源及市场口碑积累的公司。 1152 1196 1259 1293 2.31% 3.82% 5.27% 2.70%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0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2009 2010 2011 2012 中国移动净利润(亿元) 净利润增速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全球视野 本土智慧 Page 3 3、 正在做的业务当中有涉及到部分互联网业务的公司。 4、 有很强的店面或新型营销渠道的公司。 工信部透露共收到书面反馈意见48份,其中有22份来自与通信行业相关的民营企业,6份来自行业外的民营企业,2份来自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1份来自通信企业协会,1份来自美国政府,16份来自实名或匿名网友,因此可以说是有相当多关注方。从条件来看:试点转售企业必要有自己的客服系统,但没有权利建设网络只能租用。对试点企业的业务管理、计费、营账系统则表述为可建可不建。这样就让两类企业有了机会: 1、 以苏宁、国美、天音控股、爱施德及迪信通为代表的渠道型公司,对这些企业来讲属于轻投入、代售型“虚拟运营商”,可以迅速的利用已有的渠道帮运营商拓展营销空间,同时这些企业自身也有原来的客服系统,能够复用。 2、 以二六三、用友、鹏博士、神州泰岳、朗玛信息甚至淘宝为代表的技术性公司,这些企业业务多年来与运营商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通信运营行业有很深技术、资源及市场口碑积累。 附:虚拟运营商商业模式 电信虚拟运营商一般指不拥有基础网络资源,但是可以通过租用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资源来提供电信服务的新型电信运营商,实际上是在在传统的运营商直接到客户的关系中插入了虚拟运营商这一环节。 图 2:虚拟运营商定位 资料来源: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电信虚拟运营商与以往的服务代理商(SP)的差别:电信虚拟运营商相对于以往的电信服务代理商更深入的参与到了运营商的价值链中,获得的权限更高。 表 1:虚拟运营商与SP对比 项目 品牌 定价 SIM卡 短信和增值业务 流量控制 计费 客户管理 MNVO 可控 可控 可控 可控 可控 可控 可控 SP 依赖运营商建立共同品牌 运营商费率的转售 不可控 不可控 不可控 可建立计费系统,但计费信息需要运营商提供 可控 资料来源:coleago、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电信虚拟运营商的主要商业模式:虚拟运营商的产生本质上是对传统电信运营商价值链的重建,根据虚拟运营商参与运营商价值链的程度,可以将虚拟运营商的商业模式分为四类: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全球视野 本土智慧 Page 4 图 3:虚拟运营商的商业模式 资料来源:v olaris、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转售业务带来的市场空间问题 我们认为现阶段具体测算市场空间有很大的不确定因素,尤其是在核心的结算管理办法上各方仍未达成共识、政府给予民营资本可发挥的空间尚未确定之前。我们提供一些数及简单测算方法供大家参考: 第一种方法:以成熟的Virgin Mobile为参考系。 Virgin Mobile2012全年收入在5.5亿英镑左右,我们预计其2015年收入将小幅上涨到6亿英镑即60亿人民币(复合增速在3%)。不考虑中国市场和Virgin集团覆盖市场的人口数量差异,我们假设2年后中国的所有虚拟运营商市场可与Virgin一家的规模媲美即60亿,再假设届时中国能够存活下来的比较有影响力的民营虚拟运营商或转售商有6-10家,这样测算可以为每家虚拟运营商每年增厚6-10亿元左右的收入。 第二种方法:以三大运营商收入份额为参考系。 当前三大运营商的年收入合计在10825亿,两年后三大运营商收入可达到12509亿(同GDP增速),我们假设三大运营商在2年后真的舍得拿出他们的0.5%-1%的市场份额来与民资共享,届时的市场规模在62.5亿和125亿之间,同样预计民营虚拟运营商或转售商有6-10家,这样测算每年可以为每家虚拟运营商增厚6-20亿元左右的收入。 第三种测算方法:以美国市场历史发展历程为参考系。 美国的移动虚拟运营商正式启动于1999 年,初期发展缓慢,在2001年用户渗透率达到了0.8%;随后迎来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通过四年的时间从1.5%提升到5.7%。之后进入相对成熟的时期,渗透率进入一个缓慢的上升过程,稳定在7%左右。据统计,2012年我国移动通信业务收入大概12984.6亿元,同比增长11%。假设移动通信业务收入到2017年年均增长10%, 参考美国MVNO用户渗透率并考虑到MVNO的用户ARPU一般比MNO低30%,可以对中国MVNO的市场规模做出一个大致的预测。即到2016年我国MVNO市场大约能到200亿元规模。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全球视野 本土智慧 Page 5 图4:美国MVNO最初1~5年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