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科技公司(BigTech)正加速拓展面向消费者的金融服务,尤其在支付、信贷、保险、资产管理及金融超级应用领域。尽管其当前对金融稳定的直接影响有限,但在新兴市场和 developing economies 的快速增长引发新的行为、审慎和系统性风险。
BigTech 的主要业务模式及风险
- 业务模式:BigTech 以平台为基础,利用网络效应和数据创造推动业务增长。其核心业务模式围绕最大化用户互动以生成数据,进而驱动更多服务和用户活动,形成数据正循环。
- 进入金融市场的驱动因素:商业驱动(非金融业务产生拓展动机)、技术驱动(利用技术和规模提供更优服务)以及现有企业需求(银行等利用新技术和第三方创造新收入来源)。
- 主要风险:
- 系统性重要性:部分 BigTech 公司已成为系统性重要的金融服务提供者,如通过移动支付向消费者和小微企业提供数字零售交易。
- 组合风险:BigTech 公司提供多种服务,单独看可能非系统性,但组合起来可能产生系统性风险,例如利用支付数据支持对先前排除借款人的放贷,导致对 BigTech 服务产生依赖。
- 金融相互关联:BigTech 与金融现有企业之间的金融相互关联日益增长,通过直接所有权或联合金融中介实现。
- 运营相互关联:由于 BigTech 向金融机构提供的云、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服务,运营相互关联性增加,可能引发集中风险。
BigTech 的关键业务活动及风险
- 支付活动:BigTech 在支付领域是常见的切入点,尤其是在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例如,中国的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占据了移动支付市场近 95% 的份额。支付服务为 BigTech 提供稳定收入流和数据点,但同时也带来消费者保护、市场诚信和用户隐私风险。
- 信贷:BigTech 利用支付服务和非金融活动(如电子商务和社交媒体)的数据,为信用记录薄弱的用户提供信贷。BNPL(先买后付)是 BigTech 信贷业务的重要增长领域,但存在消费者保护、市场诚信和金融稳定风险。
- 保险:BigTech 主要作为保险中介和服务提供商进入保险领域,而非直接承保风险。其“嵌入式保险”模式将多个 BigTech 业务线纳入保险产品的营销和分销。
- 资产管理:BigTech 在资产管理领域也取得进展,例如中国的支付宝余额宝和新加坡的 Grab Earn+ 等货币市场基金。
- 金融超级应用:金融超级应用通过整合服务、与持牌实体合作和在一个平台上托管第三方功能,迅速发展壮大。例如中国的 WeChat Pay、Alipay、Gojek 和 M-Pesa。超级应用为用户提供便利,但也带来用户选择减少和集中风险。
监管建议
- 提升风险识别和前瞻性扫描:通过市场研究和利益相关者会议,更好地理解 BigTech 的新业务模式。
- 加强国内协调:建立金融和非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定期对话和信息共享机制。
- 加强基于部门的监管:确保 BigTech 的金融活动受到稳健的基于部门的监管,并与全球标准保持一致。
- 强化审慎和治理要求监管:转向基于风险的监管,使用现场和离岸监管手段,提升 BigTech 受监管实体的风险管理和治理实践。
- 加强间接监管和应对传染风险:监管机构应监测 BigTech 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伙伴关系,并通过加强受监管企业的风险管理实践来降低传染风险。
- 扩大监管范围:对 BigTech 的集团进行与其公司结构和活动比例相符的集团监管,包括分离其金融活动并对其进行金融监管和监督。
- 加强数据保护和隐私框架:促进和支持国家数据保护和隐私框架的开发和完善。
- 加强区域和国际合作:利用区域组织和监管学院,加强国内和国际监管合作。国际标准制定机构应考虑更新 2012 年的金融集团监管原则,以适应 BigTech 的现实情况。
结论
BigTech 进入金融市场的扩张带来了机遇和风险。监管机构需要采取措施管理这些风险,包括提升风险识别、加强国内和国际协调、强化监管、扩大监管范围和加强数据保护。通过这些措施,监管机构可以在管理 BigTech 风险的同时,促进其创新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