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稳定研究所 FSI见解 论政策执行编号51 从点击到索赔:新兴趋势和大科技进军保险的风险 丹尼斯·加西亚·奥坎波,贾廷·塔内贾,杰弗里· 勇和朱莉·朱 2023年8月 JEL分类:G18,G22,G28,L41 关键词:大科技、保险、创新、竞争、金融稳定 FSIIsights由国际清算银行(BIS)金融稳定研究所(FSI)的成员撰写,通常与监管机构和中央银行的工作人员合作。这些文件旨在促进有关金融部门当局面临的一系列当代监管和监督政策问题以及实施挑战的国际讨论。其中表达的观点仅是作者的观点,不一定反映国际清算银行或基于巴塞尔的委员会的观点。 由FSI主席FernandoRestoy授权。 该出版物可在BIS网站(www.bis.org)上找到。要与BIS媒体和公共关系团队联系,请发送电子邮件至media@bis.org。您可以在www.bis.org/emailalerts.htm上注册电子邮件警报。 ©BankforInternationalSettlements2023.Allrightsreserved.Briefexcerptsmaybereplicatedortranslatedprovidedthesourceisstated. ISSN2522-249X(在线) ISBN978-92-9259-681-1(在线) Contents 执行摘要1 第1节-介绍3 第2节-大技术人员在保险方面的活动4 大技术人员作为保险公司6 大技术人员作为保险中介13 大技术人员作为服务提供商18 区域不同的模式21 第3节-审慎和行为监管和监督方法24 保险承保25 保险产品的数字化分销26 与服务提供商相关的要求29 其他要求30 第4节-结束语31 参考文献32 附件1:样本大技术人员的背景36 附件2:对相关保险核心原则适用性的初步评估38 附件3:选定的互联网/数字保险保险监管指南的关键要素40 从点击到索赔:大科技进军保险的新兴趋势和风险 从点击到索赔:新兴趋势和大科技进军保险的风险1 执行摘要 保险价值链为大型技术公司提供了许多进入保险市场的机会。价值链涵盖产品设计、定价、承销、营销、销售和分销、索赔管理和售后政策服务。大技术人员可以利用他们的技术优势,例如在数据分析或人工智能方面,以及他们对大型数据集的访问,在保险价值链的任何部分提供服务,无论是作为许可的保险实体,还是与现有保险公司合作或作为服务提供商。虽然这 种发展可以在运营效率或扩大市场范围方面为保险公司带来好处,并通过改善客户体验和便利性为消费者带来好处,但它也可能引发新的风险,如过度的市场力量或集中在少数大科技公司。 本文概述了大型科技公司参与保险业务的情况,以及它们所从事的不同活动的适用监管框架。它研究了大型技术人员作为风险载体,中介机构或服务提供商在保险业中的参与。它主要基于来自14个司法管辖区的18个大型技术人员的公开信息以及这些司法管辖区的相关监管机构的相关信息。与选定的保险监管机构进行了采访,以补充公开信息。 作为保险风险承运人或承销商的大型科技实体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许可,因此与现有保险公司一样受到同样的审慎和行为规则的约束。我们确定了拥有和控制持牌保险公司的五大科技公司,主要在非寿险和健康保险领域运营。尽管这些保险公司规模相对较小,但无论是从大型科技公司的整体业务还是本地保险市场来看,它们似乎都在积极探索增长机会。除 了完全拥有持牌保险公司外,一些大型技术公司还获得了监管批准,可以在持牌保险公司中持有大量权益。大型科技公司似乎至少通过三种方式利用其保险子公司或持股:抓住早期机会在本地市场引领数字保险,培育保险实体以使自己的生态系统受益,以及尝试保险创新。 作为保险中介的大型科技实体通常是注册或许可的,相关的行为规则适用。在我们的样本中,除了两家大型技术公司外,所有公司都拥有中介注册或销售保险产品的许可证,利用其核心数字服务平台。将保险产品或服务整合到大科技企业或平台的客户旅程中,是嵌入式保险的一种形式。大型科技公司提供的嵌入式保险通常涉及与其非保险产品或服务密切相 关的产品。还有另一种可以称为“保险市场”的设置。这种安排涉及大型技术人员与许多保险公司合作,通过其一站式在线保险购物平台提供与其他数字服务没有直接联系的各种保险产品。 1丹尼斯·加西亚·奥坎波(丹尼斯。GarciaOcampo@bis.org),JatiTaeja(jatitaeja@protomail。com),杰弗里·勇(杰弗里。Yog@bis。org)、国际清算银行和朱莉·朱(JlieZh@ia。香港),香港保险业监督。作者感谢AdresLehtmets,BeatrizRomo,GabrielaElizabethCodeVitreira,GstavoCaldas,HafizlFahmybiMohdFiry,HaevaVoorde,HoShiogHoo,JessicaYeg,JohaesEhretad,JaCarlosCrisomo,K作者感谢Marie-ChristieDrexler和TheodoraMapfmo的行政支持。 从点击到索赔:新兴趋势和大科技进军保险的风险1 目前,大型科技公司在保险领域的最大足迹是作为服务提供商。他们主要提供四种类型的服务-技术(例如云计算),数据,医疗保健和营销服务。与其他金融部门的参与者一样,保险公司在技术服务方面严重依赖大型技术。在保险 领域,鉴于数据在核心定价和承保活动中的突出地位,一些大型技术公司可能会从其庞大的消费者数据池中向保险公司提供数据,作为第三方数据供应商。医疗保健是大型技术公司和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方面相交的领域,预计将有更多的合作伙伴关系和市场发展。最后,即使大型技术人员不参与保险销售,大型技术人员的庞大客户群也为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提供了诱人的广告或营销机会。 与亚洲相比,北美大型科技公司的业务重点存在明显差异。美国大型科技公司主要作为全球服务提供商运营,而中国的大型科技公司则专注于当地市场,充当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和服务提供商。在其他亚洲司法管辖区,大型科技公司正在扩大其在当地市场附近作为保险中介和保险公司的活动。这些地区差异可以归因于许多因素,包括当地保险市场的发展水 平,数字基础设施和客户行为,当地的监管环境以及大型技术人员自己的商业模式。 大型科技公司的保险活动涵盖在现有的保险监管要求下,尽管没有大型科技公司特有的保险活动。适用于大型科技公司保险活动的要求包括适用于持牌保险公司的审慎和行为要求,适用于保险中介机构的行为规则,以及对保险公司作为服务提 供商对大型科技公司的风险敞口施加的运营弹性要求。某些司法管辖区已经发布了有关互联网保险公司许可和数字保险运营的专门指南,这些指南可能会解决大型科技公司作为数字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的活动引起的监管关注的领域。除了金融稳定和审慎风险之外,这些担忧还包括由于任何不当销售行为的潜在速度和规模而导致的行为风险,以及与此类案件中涉及的不同方的责任有关的含糊不清。 随着大型科技公司受监管的保险活动(作为风险载体或保险中介)的持续增长,可能需要一种新的针对特定技术的监管方法。与传统参与者相比,大型技术人员参与保险和金融服务通常会带来额外的风险。金融稳定的潜在风险不仅源于提供金融服务与商业活动相结合,而且还源于与作为服务提供者的传统金融机构的重要联系。对金融稳定的担忧也源于 大型科技公司过度集中在提供金融和技术服务方面的倾向。现有的部门金融法规无法完全解决这些风险,因此有必要对监管进行重新思考。鉴于大型科技公司及其跨部门业务的全球性质,以全面和一致的方式监管大型科技公司在金融服务部门的活动的国际标准可能有助于避免任何监管盲点,并加强金融部门当局、竞争委员会和数据治理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 与此同时,保险监管人员继续监控大型科技公司的保险活动非常重要可能有必要仔细审查现有的监管要求,以确定它们是否符合大型科技公司的性质和风险状况。重要的是要注意大科技公司营销或分销保险产品的监管范围,以及为保险目的合理使用大科技公司的数据。现有的外包法规可能无法充分解决服务规定和集中度风险的增加的复杂性,大型技术公司 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不透明合作可能会给监管带来挑战。 从点击到索赔:新兴趋势和大科技进军保险的风险2 第1节-介绍 1.技术发展正在改变保险业务。数字技术的进步为保险公司提供了与客户互动的新方式(例如聊天机器人和机器人顾问),并简化了整个保险价值链的流程2(例如在线分发、数字索赔提交和调整以及数字支付)。此外,技术可以促进产品 的定制,以满足特定客户的需求和偏好,或改进现有产品,以纳入缓解和预防服务(例如可以检测机械问题以防止事故的远程信息处理技术)或开发新的创新产品(例如网络保险)。 2.数字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在保险价值链中采用技术创新的增加是导致大型技术的一些因素3进入保险业务。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消费者已经迅速接受了电子商务的在线平台,而移动电话的可用性增加扩大了金融服务对更广泛消费者的可及性。大型技术公司通过访问和分析消费者数据,结合尖端技术和用户友好应用程序的部署,准备利用这些发展。这些优势也 使他们能够为服务不足的社会阶层提供广泛的金融服务-包括支付,贷款,保险和财富管理(Crisatoetal(2021))。 3.大型科技公司正在扩大其在金融服务领域的影响力,以巩固其客户群国际清算银行(2020)解释说,大科技公司的商业模式是基于“数据-网络-活动”(DNA)循环。4他们带来的客户越多,其他客户将享受的收益就越多。大 型技术公司的一个独特特征是,只要这些活动有助于其DNA商业模式,它们就可以提供各种金融和非金融服务。因此,大型技术公司可能会进入保险领域,以使此类活动加强其DNA商业模式。 4.大技术人员参与保险可以根据他们所从事的活动从三个主要角度进行分析-作为风险载体,中介机构或服务提供商。作为风险承运商,大科技公司通过其持牌(再)承保人,负责承担被保险的风险。作为持牌中介机构,他们通过其在线平台进行广告,营销和销售保险产品。他们还可以管理保费付款的收据,向保单持有人发送索赔付款,或通过例如续签到 期的保险单来协助保单管理。作为服务提供商,大型科技公司通过提供广泛的金融和非金融服务(例如支付,流程自动化 ,数据分析或云计算服务)来支持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和保险科技初创公司。 5.大科技进入保险市场可以给消费者带来好处大型科技公司可以通过高效和低成本的分销渠道,通过用户友好的数字化界面改善客户体验,并加强保险业务的数字化,为缩小保护差距和实现金融包容性做出贡献。此外,他们可能会提供创新产品,以填补使用其针对客户需求的强大数据情报确定的市场空白。 6.大型科技公司进入保险业也带来了许多监管挑战,这些挑战与他们参与其他金融部门所带来的挑战相似。他们的DNA 2在本文中,我们将保险价值链定义为:(i)产品设计和开发;(ii)定价和承保;(iii)营销;(iv)销售和分销;(v)索赔管理;(vi)售后和保单管理。 3国际清算银行(BIS)和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将大型科技公司定义为主要活动为数字服务的大型公司。请参阅BIS(2019),Carstens 等人(2021)和FSB(2019)。 4BIS(2019)中详细描述了大型科技公司的商业模式;对于监管问题,公共政策和政策选择的挑战参见Carstens(2018,2021), Carstens等人(2021),Crisanto等人(2022),Restoy(2019,2021)和Shin(2019)。 从点击到索赔:新兴趋势和大科技进军保险的风险3 商业模式创造了竞争动力,很容易导致金融和非金融服务集中在少数占主导地位的大型科技公司。在整个金融服务部门的背景下,这一过程也会增加金融系统的脆弱性(Carstes等(2021)),因为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市场参与者过度依赖数量有限的服务提供商,以及商业和金融活动之间相互依赖带来的风险增加。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