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和东南亚地区的能源转型正处于一个关键节点,尽管可再生能源正在快速发展,但煤炭仍然是该地区电力生成的支柱。本报告探讨了如何通过改革现有的燃煤电厂合同,使煤炭在向可再生能源的转型中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提出了“三R”策略来重组煤炭机队,以适应能源系统的需求:改造年轻、高效的燃煤电厂以提供灵活性服务,储备效率较低的 середина-жизненных активов以确保系统充足性,以及退役最老、效率最低的资产以加速可再生能源的部署。
报告发现,现有的燃煤电厂合同,尤其是物理电力购买协议(PPA),往往限制了煤炭电厂的灵活性,并阻碍了可再生能源的整合。PPA通常包含容量支付和最低能源购买要求,这会激励公用事业公司最大限度地利用煤炭电厂,从而抑制了其灵活操作和替代可再生能源。
为了释放煤炭电厂的潜力,报告提出了以下合同解决方案:
- 改革PPA以反映灵活性成本和收益:建议采用三部分电价结构,包括灵活容量支付、带灵活性溢价的能源支付和辅助服务支付,以奖励灵活性服务并确保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
- 将煤炭电厂纳入短期市场:通过减少PPA中的合同容量或将其转换为金融合同,使煤炭电厂暴露于短期价格信号,从而提高灵活性并优化调度。
报告还探讨了合同重新谈判的法律途径,包括利用“法律变更”条款和“政府强制 majeure”条款来调整合同条款,以适应能源转型的需要。报告强调,在重新谈判过程中,必须考虑投资者的合法预期和国家的监管权,并确保公平、公正地对待投资者。
最终,报告认为,通过改革燃煤电厂合同,可以加速南亚和东南亚地区向可再生能源的转型,同时实现气候目标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