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国金证券]:教育行业2017年日常报告:安徽省出台《实施意见》,鼓励民办教育政策进一步推进,价量双自主或可期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研究/报告详情/

教育行业2017年日常报告:安徽省出台《实施意见》,鼓励民办教育政策进一步推进,价量双自主或可期

文化传媒2017-10-31魏立国金证券花***
教育行业2017年日常报告:安徽省出台《实施意见》,鼓励民办教育政策进一步推进,价量双自主或可期

- 1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吴劲草 魏立 联系人 wujc@gjzq.com.cn 分析师 SAC执业编号:S1130516010008 (8621)60230244 weili1@gjzq.com.cn 安徽省出台《实施意见》,鼓励民办教育政策进一步推进,价量双自主或可期 事件 近日,安徽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10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该《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评论 招生计划可以扩展(量增),优势品牌资产或可扩张。在招生方面:社会声誉好、教学质量高、就业有保障的民办高等职业学校,可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和年度招生计划。中等以下层次民办学校(包括中小学,幼儿园等)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期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招生计划可拓展,有助于民办学校实现学生人数的“量”增。并且未来品牌具有优势的学校资产(幼儿园、高中、职业学院、民办高校等),或将具有复制扩张的基础。 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自主确定收费,非营利性学历教育自主收费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放开(价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具体收费标准自主确定,是学校经营市场化进程中的重要推进,对于存量学校资产来说,提价是其未来主要业绩增量渠道,分类收费政策之后,民办学校,尤其是营利性民办学校可实现市场价格调节机制,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故学校资产未来或可依照市场需求进行价格调节。并且,在试点基础上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也在有序放开,标志着整体民办学校经营办学的市场化、向好趋势。 鼓励民办学校投融资,加快扩张整合步伐。我们认为,在投融资机制方面,新举措的实施对于办学的资金来源,有了更多鼓励和引导,方式也更加多样化。未来ABS、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以及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在办学上或将都出现较灵活的运用。对于办学者来说,具有更强;对于资本方来说,也有了更多、更规范的渠道来进行办学方面的融资。且鼓励民办学校投融资,有益于学校发展,加快扩张整合步伐。同时,《实施意见》也进一步为学校资本化,进行了确权。 安徽省作为表率改革表明方向明确,预计相应配套政策将持续落地。安徽省此次发布实施意见,表明民促法方向已明确。大会之后,相应配套政策有序推进中,安徽省的表率作用或带动全国其他省份加速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未来学历学校的资本化和市场化相应配套政策将会持续落地。 投资建议 建议关注标的:中泰桥梁(A股),博实乐教育(美股),海亮教育(美股),枫叶教育(港股),新高教集团(港股) 风险提示:其他地方政策及发布时点存在不确定性 证券研究报告 2017年10月31日 教育行业2017年日常报告 评级:买入 维持评级 行业点评 行业点评 - 2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1. 概览:安徽省出台《实施意见》,鼓励民办教育政策进一步推进  2016年12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若干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出台符合地方实际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  近日,安徽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10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该《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1.1 政策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积极鼓励扶持,落实分类管理  《实施意见》起草的总体考虑是:既坚持积极鼓励扶持,又注重加强监督管理;既落实分类管理,又坚持公益导向;既加强省级顶层设计,又赋予市县政府和学校自主权。《实施意见》共七部分二十九条,与国务院《若干意见》保持一致,主要有:  ①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积极性。  ②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完善党组织设置,明确党组织隶属关系,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 ③创新体制机制。落实分类管理制度和差异化扶持政策,放宽准入条件,拓宽办学渠道,健全退出机制。  ④完善扶持制度。加大对民办学校在财政、税收优惠、用地、收费和学生资助等方面的扶持。  ⑤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  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明确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办学定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育引进优质资源。  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强化部门协调机制,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2 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细化,分类管理和学校资本化&市场化进一步推进  安徽省《实施意见》结合省内实际情况进行了细化,既体现了原则性,又富于创新性,主要体现在:  ①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方面,按照中办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增加“加大民办学校党组织组建力度,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上级党组织对民办学校上缴的党费可全额返还”。  ②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融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具针对性、时代性。  ③放宽办学准入条件方面,细化负面清单,除禁止举办“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以及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安全领域”的民办学校外,其他不得限制。  ④拓宽办学筹资渠道方面,增加支持社会资金和民办学校利用融资工具投入学校项目建设,允许营利性民办学校通过资本市场融资。  ⑤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方面,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引导、支持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1875号),增加“通过财政奖励、运营补贴、投资补贴、融资费用补贴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  ⑥健全学校退出机制方面,参照试点省做法,增加建立民办学校产权流转制度,规范举办者股权转让行为。 行业点评 - 3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 ⑦落实同等资助政策方面,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31号)等文件,细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  ⑧落实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方面,根据省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77号),落实相应税费减免政策。  ⑨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方面,参照试点省做法,增加“投入民办学校的货币资产,要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过户,非货币资产要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后过户,未完成资产过户的民办学校应于重新分类登记前完成过户”。  ⑩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方面,提出“建立信息公示和信用档案制度”;将违规办学的“黑名单”同步归集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信用网站。 2. 本次政策解读发布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细节——量(招生计划)增价(收费)增双自主,鼓励投融资加快扩张整合步伐 2.1 营利&非营利民办高校分类选择、分类登记、差异化扶持  民办学校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进行分类选择、分类登记、差异化扶持,实行分类管理。举办者自主选择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图表1:营利性非营利性与民办学校政策对比 营利性民办学校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投资回报 1. 可以取得办学收益 2. 办学结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1. 不取得办学收益 2. 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登记政策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管辖权限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 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到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2. 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为事业单位 扶持政策 各级人民政府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公共服务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及税收优惠等方式给予支持 各级人民政府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扶持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国金证券研究所 2.2过渡期安排:不搞一刀切,民办高校要求2022前自主完成分类登记  《实施意见》中提到,在现有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登记管理过渡期上,要求省本级直接管理和服务的民办高校须在2022前自主确定分类改革步骤,完成分类登记;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其他学段的民办学校则由各市、省直管县自主决定,不搞一刀切。 2.3退出机制:以 2016年11月7日为分界点,营利&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终止时剩余资产归属分化  根据办学性质和设立时间,民办学校的退出机制主要有以下三种机制: 图表2:民办学校三种退出机制 办学性质及设立时间 营利性民办学校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行业点评 - 4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捐资举办 清偿后剩余财产统筹用于教育等社会事业 2016年11月7日前设立 1. 进行财务清算,依法明确财产权属 2. 终止时,民办学校的财产依法清偿后有剩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处理 1. 终止时,民办学校的财产依法清偿后有剩余的,根据出资者的申请,综合考虑出资者出资、取得合理回报的情况以及办学效益等因素,给予出资者相应的补偿和奖励 2. 其余财产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性学校办学 2016年11月7日后设立 终止时,财产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和学校章程处理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国金证券研究所  退出机制设置的不同,即学校终止时,剩余资产的归属不同及给予出资者的回报区别,政策解读表明:营利性学校直接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处理,也显现出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又一突破,但非营利民办学校退出补偿奖励机制仍不甚明确。 2.4 鼓励多种方式投融资,加快学校扩张整合步伐  针对目前民办学校办学筹资渠道窄,经费来源不稳定的现状,《实施意见》在创新教育投融资机制、收费分类改革等方面,主要提出了若干项投融资方面的具体政策操作方法:  ①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适合民办学校特点的金融产品,允许办理民办学校未来经营收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提供银行贷款、信托、融资租赁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 ②支持社会资金和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利用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移交)、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投入学校项目建设。  ③允许营利性民办学校以各种方式引入风险投资、战略投资,发行专项债券,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规范融资。允许民办学校依照国家规定利用捐赠资金和办学结余设立教育基金,通过专业基金运营机构运作,实现保值增值,收益用于学校发展。  ④鼓励社会力量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捐赠。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企业支持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个人支持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 我们认为,在投融资机制方面,新举措的实施对于办学的资金来源,有了更多鼓励和引导,方式也更加多样化。未来ABS、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以及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在办学上或将都出现较灵活的运用。对于办学者来说,具有更强;对于资本方来说,也有了更多、更规范的渠道来进行办学方面的融资。且鼓励民办学校投融资,有益于学校发展,加快扩张整合步伐。同时,《实施意见》也进一步为学校资本化,进行了确权。 2.5收费市场化进一步放开,或助力优质学校集团“价”增逻辑  民办学校营利性确权,很大程度上,是希望学校迎来更市场化的运作,市场化运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点,就是学费市场化,《实施意见》重点提出了关于学校收费市场化的鼓励。 行业点评 - 5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 实行民办学校收费分类改革。《实施意见》指出,放开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学校依据培养成本等因素自主确定。在试点基础上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