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旨在引导保险公司提高长期投资管理能力,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并更好发挥保险资金耐心资本作用。未来3-6个月行业大事暂无。
本次风险因子调整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针对保险公司投资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以及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因子进行差异化设置,以培育壮大耐心资本、支持科技创新;二是调整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准备金风险因子,引导保险公司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有效服务国家战略。
具体调整细节如下:
- 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三年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的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基于过去六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
- 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的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基于过去四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
- 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从0.467下调至0.42,准备金风险因子从0.605下调至0.545。
分析师认为,在逆全球化进程和中美贸易风波背景下,险资作为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对稳定资本市场信心、补充流动性至关重要。本次监管措施将有效推动险资入市,平抑市场波动,支持权益市场均衡发展。同时,调降出口信保海外投资业务风险因子有望促进险企与外贸企业联动,推动国内优势企业出海发展,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
投资建议:建议持续关注行业头部公司的投资价值,以及证券、保险ETF的投资价值。在中美经贸关系面临重大变革时期,险资的“稳定器”作用凸显,监管措施有望提升险企资金运用效率和经营业绩,并推动券商业绩释放。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下行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