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监管下城投债发行概览
2023年7月以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进入新阶段,政策以“控增量、化存量、促转型”为核心,严控城投新增融资,但通过150号文和99号文等提供退出机制,化债思路从“侧重防风险”转向“防风险与促发展并重”。化债力度空前,城投债发行成本和信用利差持续压缩,但增量融资难度加大,倒逼城投加快市场化转型。2024年以来,城投债净融资规模大幅回落,10余省份净融资转负,重点省份普遍呈净融出状态。募集资金用途仍以借新还旧为主,偿还有息债务占比约13%,项目建设及补流占比不足1%。实现新增用途债券发行的主体以高层级信用资质较好为主,省级及地市级主体占比约75%,AA+及以上主体占比约80%。区域分布上,经济强省转型资源丰富,化债重点省份新增控制严格,广东省表现突出,江浙两省次之,山东、河南市场化转型较早。
二、债券首发新增融资主体样本分析
2024年以来,首次亮相资本市场实现债券发行的城投及转型类主体共计约376家,地方国资整合重组活跃。首发主体信用资质较好,AA+及以上主体占比约80%,区县级主体合计占比50%左右。实现债券新增用途的主体数量为273家,排名前四的省份为广东、山东、江苏和浙江,合计占55%。首发主体层级下沉明显,浙、苏、粤三省各地市多面开花,非头部经济发达省份集中于省会城市。整合形式上,江浙两省多通过整合发债主体组建新平台,广东省多通过政府主导整合经营性资产和产业类资源,打造功能定位明确的产业类主体。发行场所上,交易所占绝对比重,仅交易所发行和仅银行间发行主体占比77%和14%,首发新增主体在交易所和银行间发行只数分别占比69%和31%。低级别主体多选择担保增信,科创债等专项品种发行规模及占比均上升。
三、城投及转型类主体首发新增案例启示
各地转型进程差异较大,成功实现债券新增发行的主体呈现显著的省份集中特征。转型方向上,应围绕服务城市产业发展、完善城市功能和保障社会民生需求等功能属性明确自身职能定位,择定转型方向,主要包括城市综合运营和产业投资运营主体两大类。整合方式上,应立足区域资源现状及自身条件择优选取整合形式,避免简单的资产拼凑和经营性业务杂糅,建议非头部经济发达省份由政府牵头进行全域资源梳理或由地市级跨层级国资整合。资产业务重构上,需符合“335指标”,主营业务清晰且与其职能定位匹配,具有市场化经营能力和造血能力。厘清与政府边界,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平衡政府支持和市场化经营的边界,减少过度干预,优化考核和激励机制。
关键数据:
- 2024年以来首次亮相资本市场实现债券发行的城投及转型类主体约376家
- 实现债券新增用途的主体数量为273家
- 省份排名前四的省份为广东、山东、江苏和浙江,合计占55%
- 首发新增主体中超40%总资产不足100亿元,半数主体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
- 地市级行政层级主体中,65%所属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200亿元
风险提示:数据统计偏差,可能存在样本数据统计口径不同,造成统计不完全和失真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