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瑞森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是一家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公司,主要提供生活社区物业服务及增值服务。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并于2024年8月28日起暂停买卖,至今未恢复。
业务回顾
本集团是中国著名的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拥有超过26年行业经验,提供多元化的物业管理服务及增值服务。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物业服务覆盖中国22个城市,其中20个城市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都市圈。管理807项物业,包括360项住宅物业及447项非住宅物业,服务超过590,000户家庭,覆盖超过190万人口。
本集团的业务按两大业务线经营,即提供(i)物业管理服务;及(ii)增值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保安服务、清洁服务、停车场管理;特殊电梯、自动扶梯及机械车位设备维修及保养;园林施工及绿化养护服务;设备与机器的日常维修及保养以及辅助客户服务。增值服务主要包括共用空间增值服务、生活社区便利服务以及城市服务。
财务回顾
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收益约为人民币997.0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约4.1%,主要由于期内取得的新项目开始带来收益贡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收益约为人民币789.8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约14.8%。提供增值服务的收益约为人民币202.5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减少约24.4%,主要由于在管住宅项目数目减少。
本集团的毛利约为人民币151.0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约7.7%。毛利率约为15.1%,较2024年同期上升。该增加主要由于本集团为控制成本及增加效益而采取多项有效措施。
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57.5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净亏损约人民币15.9百万元转为盈利。主要归因于2024年同期金融资产及停车位按金减值亏损分别约为人民币60百万元及人民币24百万元,而2025年同期仅录得金融资产减值亏损约人民币1百万元。
流动资金、储备及资本结构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约为人民币854.8百万元,较2024年12月31日减少约12.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人民币195.9百万元,较2024年12月31日减少约50.3%,主要由于借款减少约人民币10.0百万元;以及本集团住宅物业客户于年末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惯例导致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增加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
本集团的权益总额约为人民币266.4百万元,较2024年12月31日增加约24.8%,主要由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净利润。
物业、厂房及设备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物业、厂房及设备约为人民币64.9百万元,较2024年12月31日减少约9.3%。
贸易应收款项
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主要为就物业管理服务及增值服务而来的应收款项。截至2025年6月30日,贸易应收款项约为人民币526.3百万元,较2024年12月31日增加约25.0%,主要由于本集团收益于期内增加;本集团的住宅物业客户于年末支付物业管理费的惯例;以及本集团非住宅物业客户每季度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一般惯例。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约为人民币80.7百万元,较2024年12月31日减少约30.8%,主要由于本集团选择性地挑选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较为合理的优质项目,导致其他按金减少。
应收关联公司款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录得应收关联公司款项约为人民币27.6百万元,较2024年12月31日增加约21.8%,主要由于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应收关联公司款项增加约人民币5.7百万元。
贸易应付款项
本集团的贸易应付款项主要由应付供应商及分包商款项组成。截至2025年6月30日,贸易应付款项约为人民币100.1百万元,较2024年12月31日减少约21.0%,主要由于本集团承接的物业管理项目数目减少。
其他应付款项、已收按金及应计费用
本集团其他应付款项、已收按金及应计费用维持稳定,截至2025年6月30日约为人民币296.4百万元,较2024年12月31日轻微减少3.4%。
合约负债
本集团按物业管理协议规定的结算时间表收取客户付款。部分付款款项通常根据合约(主要来自物业管理服务)履行情况预先收取。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合约负债约为人民币308.9百万元,较2024年12月31日减少约25.0%,主要由于本集团于去年下半年预先收取来年的物业管理费之惯例。
借款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为人民币39.0百万元。本集团的借款均以人民币计值。
财务比率
本集团的负债比率乃按债务净额除以资本总额与债务净额之和计算得出。本集团于债务净额计入计息银行借款、应付关联公司款项及租賃负债,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本集团资本为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负债比率并不适用(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
重大收购及出售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并无进行任何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的重大收购或出售。
期后事项
本集团正在处理多项期后事项,包括独立法证调查及内部监控审查,以履行复牌指引并确保符合上市规则。
董事会资料变动
自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起直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获告知的董事会资料变动如下:谢晨光先生不再担任代理总裁;朱力先生由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董事,并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邓惠霞女士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周兆恆先生不再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温浩先生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马文红女士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黄清平先生于2025年11月3日辞任非执行董事。
其他资料
本集团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集团之任何证券。中期股息方面,董事会决议不宣派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
企业管治
本集团致力于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标准,已采用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作为其本身有关企业管治的守则,并将持续践行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良好企业管治原则。除下文所述偏离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C.1.7条外,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所有适用守则条文,并将继续检讨及加强其企业管治常规,同时寻求及制定措施及政策以确保符合企业管治守则。
根据守则条文第C.1.7条,发行人应就其董事可能会面对的法律行动购买合适的保险。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并未就其董事及高级职员可能会面对的法律行动购买合适的保险。尽管已作出合理努力,本集团仍未能觅得保费合理且能为董事提供充分保障的合适保险计划。本集团将继续就此寻求适当的保险保障。
审阅中期业绩
本集团的审核委员会目前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邓惠霞女士、茅宁先生以及李友根先生组成,而邓惠霞女士为审核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已审阅及讨论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简要综合财务资料,该资料已于发行前于2025年11月24日经董事会批准。审核委员会认为未经审核中期简要综合财务资料符合适用会计准则、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规定,并已作出充分披露。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规范守则
本集团已采用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规范守则及本集团采用的董事买卖本公司证券的交易守则作为规管董事的行为守则。经本集团作出具体查询后,全体董事已确认,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及直至本公告日期,彼等已遵守规范守则及证券交易守则所载的规管规定标准。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未发现任何违规事件。可能掌握本集团内部资料的有关员工亦须遵守书面指引,其条款并不逊于规范守则。
在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刊发中期业绩及中期报告
本中期业绩公告刊载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ruisenlife.hk)。2025年中期报告将于稍后时间分别在香港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上供查阅。
继续暂停买卖
本集团的股份已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9时04分在香港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