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税收新政后金饰终端提价,品牌力&产品力重要性凸显
- 事件背景:2025年10月2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黄金交易增值税处理规则,施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公告区分“投资性用途”与“非投资性用途”标准黄金,并规定相应增值税处理及发票开具规则。
- 影响分析:
- 投资金条销售企业:份额向具有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的企业集中,税改后买入方会员单位无法向下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负成本提高,价格或向终端传导。
- 黄金珠宝零售商:用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进项税额抵扣率由13%降至6%,税负成本上升。新政实施后,头部品牌门店挂牌金价均有提升(如周大福/老凤祥等均提升61-70元/克),金价上涨预期催化销售,品牌力与产品力重要性凸显。
- 研究结论:黄金税收新政后,金饰终端提价,品牌力与产品力成为关键竞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