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碳谷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但本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数据未发生重大变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补充财务指标不适用,会计数据无追溯调整或重述。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本结构及主要股东情况如下:吉林省科技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吉林省碳芯瑞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吉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行控股股东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职能。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报告期内无重大事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良好,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
财务报告部分,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数据未在正文中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