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业绩持续增长,光通讯业务受益AI发展 2025年10月27日 ➢事件:2025年10月23日,光库科技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9.98亿元,同比增加35.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15亿元,同比增加106.61%;基本每股收益0.46元,同比增长105.42%。 推荐维持评级当前价格:112.71元 ➢2025Q3表现亮眼,同比增长明显。2025Q3单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2亿元,同比增长26.53%,环比增长21.22%;2025Q3单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6343.9万元,同比增长149.09%,环比增长54.64%;实现销售毛利率34.62%,尽管较2024Q3的36.83%同比有所下滑,但环比较2025Q2的34.14%已显现改善迹象。 研究助理朱正卿执业证书:S0100123120001邮箱:zhuzhengqing@glms.com.cn ➢AI数据中心需求提升带来光器件收入增长。随着AI算力需求的持续增长和新型应用场景的不断涌现,信息终端的数量和种类都将实现指数级增长,对数据中心及网络带宽的需求也将大幅提升,通信网络带宽的不断升级促使运营商增加对数据中心及光网络设备等方面的资本支出,进而推动光通讯器件行业保持稳定增长。超高速光通信调制器芯片与模块是用于长途相干光传输和超高速数据中心的核心光器件,有望跟随光网络设备市场持续保持增长。光通信器件作为产业链的上游,其性能直接决定光网络设备乃至整个网络系统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因此,具备核心技术、规模生产能力和精湛工艺的光通信器件厂商在产业链中占据重要地位,他们的发展将深刻影响整个行业的未来走向。公司在光电子器件行业中占据重要位置,产品广泛应用于光纤激光、光纤通讯及数据中心等产业链上游的核心领域。 相关研究 1.光库科技(300620.SZ)2024年年报点评:光通讯业务增速显著,持续强化前沿领域布局-2025/03/302.光库科技(300620.SZ)2024年半年报点评:业绩符合预期,24Q2同环比增长显著-2024/08/203.光库科技(300620.SZ)2023年年报点评:需求波动致业绩短期承压,铌酸锂及激光雷达业务未来发展可期-2024/04/04 ➢收购武汉捷普100%股权,有望实现光器件产品协同。6月4日,光库科技发布公告称拟以“1700万美元+交割时标的公司的净现金-标的公司承担的交易费用”为对价收购武汉捷普100%股权,武汉捷普主营业务聚焦于光学组件制造及子系统解决方案,与光库光模块业务具有高度互补性。通过此次收购,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丰富产品线,扩大生产规模,增强整体竞争力,实现双方在产品和战略层面的深度协同。 ➢投资建议:公司光通讯器件随AI数据中心发展需求将持续提升,公司有望在2025~2027年实现高质量增长,我们预计公司2025~2027年营业收入有望分别达13.37亿元、17.30亿元、22.35亿元,归母净利润有望分别达1.15亿元、1.65亿元、2.24亿元,对应PE分别为244/171/125X,我们认为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公司有望凭借自身技术优势快速成长,维持“推荐”评级。 ➢风险提示:海外AI数据中心需求不及预期;光器件销量不及预期;国际形势风险。 分析师承诺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登记为注册分析师,基于认真审慎的工作态度、专业严谨的研究方法与分析逻辑得出研究结论,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研究人员的研究观点,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影响,研究人员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免责声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境内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仅为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建议,不应被视为买卖任何证券、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本报告所包含的观点及建议并未考虑获取本报告的机构及个人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特殊状况、目标或需要,客户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自身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所载的内容而取代自身的独立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可能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是基于已公开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预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且预测方法及结果存在一定程度局限性。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刊载的意见、预测不一致的报告,但本公司没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更新本报告所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及的公司的董事。客户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依据。 若本公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的信息。本报告不构成本公司向发送本报告金融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本公司不会因任何机构或个人从其他机构获得本报告而将其视为本公司客户。 本报告的版权仅归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进行翻版、转载、发表、篡改或引用。所有在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除非另有说明,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本公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 民生证券研究院: 上海: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88号星立方大厦7层;200082北京: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8层;100005深圳: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1座10层01室;518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