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技术要求
范围与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的总则、调查内容、技术方法、质量控制、分析评价和产出成果等。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工作,旨在通过变化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协同推进年度林草湿荒调查监测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获取年度林草湿荒变化信息,产出年度调查监测成果。
调查对象与内容
以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变化图斑为调查监测对象,调查更新林地、草地、湿地及荒漠化范围内的地类、植被覆盖类型及其主要资源属性变化信息。具体指标包括地类、植被覆盖类型、自然属性(如森林的起源、优势树种、龄组、单位面积蓄积量等;草原的草地类、优势草种、植被盖度、单位面积产草量等;湿地的植被类型、植被面积、受威胁状况;荒漠化/沙化/石漠化类型(状况)、程度、植被总盖度等)、管理属性(如林地林木权属、林种,草原利用方式、基本草原、划区轮牧,湿地管理等级、保护与利用方式等)以及需治理沙化土地。
技术方法
采取变化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一体化开展林草湿荒调查监测。
- 图斑监测:分为日常监测和集中变更两个阶段,监测更新土地利用、浅海水域和地表植被覆盖及相关属性的变化情况。
- 样地调查:通过设置固定样地,开展基于地面实测的储量和结构调查,获取林草湿荒各类储量、质量和结构数据。
- 技术创新试点:开展大样地调查试点和荒漠调查试点,探索高清影像、无人机拍摄、激光雷达等高新技术集成应用,以及荒漠资源调查监测方法和指标体系。
- 遥感调查:利用地面调查、无人机大样地航拍及多源遥感影像数据,分区分类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的植被盖度、产草量、生物量等指标反演模型,生成遥感专题产品。
- 数据耦合与统计汇总:综合利用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数据,建立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数据库,开展数据耦合与挖掘,分析评价全国和各省、重点区域林草湿资源和生态状况及其变化情况,以及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状况及其变化情况。
技术要求
- 数学基础:平面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地图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数据按3˚分带,比例尺优于1:10000。
- 调查精度:图斑最小上图面积为400m2,蓄积记载到1m3,产草量记载到1kg;图斑界线的区划误差不得大于0.5mm(不明显界线不得大于1.0mm);地面样地定位精度优于1m;植被盖度测量误差小于5%。
- 主要指标精度:森林生物量、碳储量精度90%以上;森林蓄积量:凡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精度要求在95%以上,其余各省在90%以上;林木总生长量: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要求90%以上,其余各省为85%以上;林木总消耗量: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m3以上的省要求80%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主要草原省份95%以上,其余各省自行制定精度;草原产草量:主要草原省份95%以上,其余各省自行制定精度。
准备工作
包括组织准备、技术准备、资料准备和装备准备。
底图制作
包括DOM制作、经营管理单位界线融合和调查范围确定。
图斑监测
包括监测内容(调查界线变化、地类和植被覆盖类型变化、自然属性变化、管理属性变化、需治理沙化土地)、变化图斑提取、验证核实和属性赋值。
样地调查
包括样地布设和样地调查。
数据更新
对涉及地类变化的图斑、未涉及地类变化的图斑和经审核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的林地草地湿地进行数据更新。
数据处理与统计
包括数据处理(森林资源样地、草原资源样地、湿地资源样地、荒漠化沙化石漠化无人机样地、石漠化固定样地)和数据统计(面积统计、储量统计、数据耦合、林木蓄积消长统计)。
调查成果
包括数据库、统计表、专题图和成果报告。
质量控制
包括准备工作(检查实施方案、调查队伍组建、业务技术培训、仪器设备、基础资料和外业装备准备情况)和调查质量控制(图斑质量控制、样地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