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城市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安全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的基本原则、构成及分类、总体系统架构与功能、各个分系统组成及其功能要求等内容。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城市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安全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系统监测对象包含三大路网(城市路网、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四大市内交通方式(地面公交、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公共自行车或共享单车)、三大城际客运方式(民航客运、铁路客运、公路客运)、交通枢纽、静态交通和货物运输。建设原则包括职责导向、业务协同、标准统一、架构开放和资源集约。建设目标实现“五大功能、六个统一”,即决策支持与评价、调度与应急指挥、政务办公管理与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网络安全和运维保障等五方面功能,以及统一门户入口、统一地图服务、统一信息资源、统一基础条件、统一安全防控、统一标准规范等六方面建设统筹要求的总体框架。
系统架构分为智能感知、智能联接、智能中枢和智慧应用四层框架。智能感知通过视频、雷达等设备采集交通数据;智能联接通过有线、无线等技术实现通信能力;智能中枢提供基础设施服务、ICT平台组件服务和业务支撑组件服务;智慧应用面向政府、行业、企业和公众提供服务。
系统功能包括公路网运行管理、公共交通运行监测、道路运输运行管理、水路运输运行管理、内河航道运行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应急指挥调度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指挥调度、出行信息服务和综合枢纽疏运保障等。各个分系统分别包含运行监测、异常预警、协调联动、信息发布、统计分析和应急处置等功能。
信息资源包括信息内容、信息采集、信息整合和信息共享四个部分。信息内容涵盖基础数据、运行监测数据和安全应急管理数据;信息采集方式包括视频监控、移动装备动态位置监测、设备运行监测等;信息整合包括交通地理信息、动态位置信息、视频监控信息和交通流量信息;信息共享包括部省间信息共享、邻省信息共享、部门间互联共享和内部业务间信息共享。
基础设施包括通信网络、软硬件平台、安全系统、终端系统、移动信息平台和配套场所等。智能中枢由基础设施服务、ICT平台组件服务和业务支撑组件服务构成,通过融合技术、聚合数据、赋能应用的模式,实现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安全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场景的行业创新应用、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