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与解读
背景与意义
在数字经济时代,公共数据资源作为关键战略性资产,其开发利用对推动社会进步与经济增长至关重要。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数据局发布的“1+3”政策体系(《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和《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旨在全方位规范和引导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形成全国统一的“一本账”,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
政策体系解读
-
《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 总体要求:以促进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破除流通使用障碍,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 目标:2025年,初步建立开发利用制度规则,资源供给规模和质量提升;2030年,制度规则成熟,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全面建成,数据流通使用合规高效。
- 关键措施:深化数据要素配置改革(政务数据共享、公共数据开放、授权运营),加强资源管理(登记制度、运营监督、价格机制),鼓励应用创新(数据场景、区域协作、服务能力),统筹发展与安全(创新激励、安全管理、先行先试)。
-
《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 目的:构建全国一体化登记体系,规范登记工作,促进数据合规利用。
- 登记要求:明确登记主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授权运营机构等)、登记机构、登记平台及登记原则(安全、合规、透明等)。
- 登记程序: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形式审核、公示、赋码。
- 监督管理:分级监管,明确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
-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
- 定义:授权运营是指将公共数据资源授权给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进行开发和服务。
- 基本要求:数据资源纳入授权运营的条件、运营机构选择、反垄断要求、各级管理部门职责。
- 方案编制:实施方案内容(名称、必要性、运营模式、数据范围、期限、产品服务清单、收益分配等)。
- 协议签订:公开招标选择运营机构,签订授权运营协议,明确协议条款(数据范围、期限、价格、安全等)。
- 运营实施:安全环境建设、数据产品服务登记、价格执行、信息公开。
- 运营管理:实施机构与运营机构的数据管理、财务、安全管理责任。
-
《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 定价范围: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区分公共治理/公益事业(免费)和产业发展/行业发展(收费)。
- 定价程序:核定最高准许收入(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制定上限收费标准,运营机构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 评估调整:定期评估(周期不超过3年),调整最高准许收入和收费标准。
- 指导监督:建立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公示收费标准,查处违规行为。
关键数据与目标
- 时间目标:2025年,丰富数据产品服务,重点行业和地区取得成效;2030年,制度成熟,数据流通高效,赋能实体经济、扩大消费需求、拓展投资空间、提升治理能力。
- 授权模式: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
- 价格机制:最高准许收入包括经营成本、准许利润和税金,准许利润率参考10年期国债平均收益率加不超过6个百分点。
研究结论
- 公共数据开发利用需政府指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兼顾效率与公平。
- 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持有权、加工使用权、产品经营权)为运营提供制度基础。
- 授权运营需严格程序,确保公平竞争和数据安全。
- 价格机制平衡运营机构发展与公共利益,需动态调整。
- 鼓励先行先试,防范数据风险和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