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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将形成政策规则体系

信息技术2024-10-11黄楷、张宁国联证券M***
计算机: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将形成政策规则体系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研究|行业点评研究|计算机 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将形成政策规则体系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 2024年10月11日 证券研究报告 |报告要点 近期数据要素政策密集发布,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政策规则体系将形成,有望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议关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要素产业链环节服务等领域的投资机会。 |分析师及联系人 黄楷 张宁 SAC:S0590522090001SAC:S0590523120003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1/4 行业研究|行业点评研究 2024年10月11日 计算机 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将形成政策规则体系 投资建议: 强于大市(维持) 上次建议:强于大市 相对大盘走势 计算机 20% 沪深300 0% -20% -40% 2023/102024/22024/62024/10 相关报告 1、《计算机:指南明确工业软件设备更新目标,有望加速国产替代》2024.09.24 2、《计算机:智慧口岸建设或将全面实施,指导意见明确2025年目标》2024.09.22 扫码查看更多 行业事件 2024年10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关情况。 近期数据要素政策密集发布,有望促进数据产业发展 2024年9月27日,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数据产业规划布局、培育多元经营主体等措施,目标到2029年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5%。同日,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探索市场化、场景化的“授权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10月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计划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 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 10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意见》提出,目标到2025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初步建立,2030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更加成熟。《意见》聚焦破除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效率和公平,从扩大资源供给、规范授权运营、鼓励应用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 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政策规则体系将形成 国家数据局刘烈宏局长在10月1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加快制定配套政策。国家数据局已经起草完成《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两个配套政策一周内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国家数据局也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相关价格政策文件,近期即将出台。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1+3”政策规则体系将形成。 投资建议:关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商发展等投资机会 数据产业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据资源进行产品或服务开发,并推动其流通应用所形成的新兴产业,包括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治理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发展数据产业是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的重要举措。政策发布将有望大幅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用数活力、扩大社会有效投资、促进数据产业发展建议关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要素产业链环节服务等领域的投资机会: (1)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润泽科技、中科曙光、浪潮信息、紫光股份等; (2)数据要素产业链环节服务: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上海钢联、云赛智联、中科星图、宇信科技、神州信息等。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各公司业务落地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风险提示 行业研究|行业点评研究 政策落地不及预期:数据要素具有不同于传统生产要素的特点,相关政策编制积累经验较少,存在落地不及预期的风险。 各公司业务落地不及预期:数据产业属于新兴产业,各公司需要探索数据产品及服务开发,遵守数据要素相关政策要求,存在业务落地不及预期的风险。 行业竞争加剧风险:数据产业包括多环节、覆盖多领域,迎来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的发展机遇,市场参与者或将明显增加,存在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行业研究|行业点评研究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在此声明:我们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本报告所表述的所有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我们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个人看法。我们所得报酬的任何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投资建议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联系。 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 评级 说明 报告中投资建议所涉及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另有说明的除外)。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6到12个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也即:以报告发布日后的6到12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北交所市场以北证50指数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摩根士丹利中国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纳斯达克综合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韩国市场以柯斯达克指数或韩国综合股价指数为基准。 股票评级 买入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大于10% 增持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在5%~10%之间 持有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在-5%~5%之间 卖出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小于-5% 行业评级 强于大市 相对表现优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 中性 相对表现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持平 弱于大市 相对表现弱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 一般声明 除非另有规定,本报告中的所有材料版权均属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及其附属机构(以下统称“国联证券”)。未经国联证券事先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发送或者复制本报告及其所包含的材料、内容。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均为国联证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 本报告是机密的,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国联证券不因收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国联证券的客户。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我们认为可靠的已公开资料,但国联证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中的信息、意见等均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邀请或要约。该等信息、意见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客户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国联证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过往的表现亦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预示和担保。在不同时期,国联证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 国联证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报告意见及建议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交易观点。国联证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国联证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特别声明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国联证券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提及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国联证券及/或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投资者请勿将本报告视为投资或其他决定的唯一参考依据。 版权声明 未经国联证券事先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和引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和引用者承担。 联系我们 北京: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08号玖安广场A座4层上海: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88号星立方大厦8层 无锡: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6楼深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68号卓越时代广场1期1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