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及新能源行业:储能电池受加征关税政策影响,产业链主导+出海有望维持我国企业竞争优势 2025年4月8日 事件:美国时间4月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签署关于所谓“对等关税”的行政令,宣布美国对贸易伙伴加征10%的“最低基准关税”,并对一些贸易伙伴征收更高关税,其中国将加征34%关税,预计该关税政策将于4月9日生效。 未来3-6个月行业大事: 无资料来源:iFinD 我们认为,此次美国加征对等关税后我国锂电池对美出口的关税税率已处于高位,但从影响来看,受影响较大的主要为储能领域,新能源车与动力电池直接出口所受影响相对较小。 美国为我国锂电第一大出口国。2024年我国动力及储能电池出口规模达197.1GWh,同比+29.2%,其中动力与储能电池占比分别为68%/32%,从出口额角度,2024年/2025年1-2月我国锂电池累积出口额611.2/92.2亿美元,同比-6%/+6.2%,其中对美出口额分别为153.2/20.3亿美元,占比25%/23%,从结构上看美国仍为我国电池出口第一大市场。 本次加征关税后我国对美锂电池出口关税已至高位。我们测算本次加征关税后,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对应的关税将分别达到82.4%/64.9%,具体关税包含:基础关税3.4%+25%/7.5%301条款关税(根据此前拜登政府相关政策,301条款关税当前动力电池已适用25%税率,自2026年1月1日起储能电池税率亦将由7.5%提升至25%)+20%普征关税+34%对等关税,本轮加征对等关税后,我国对美电池出口关税已达高位,出口电池价格将大幅上涨。 资料来源:恒生聚源、东兴证券研究所 储能电池受本轮加征对等关税政策影响较大。从电池出口类型来看,动力电池方面,由于IRA法案对锂电池关键原材料与组件中来自非FEOC(外国敏感实体)的比例限制要求自2023年的40%/50%持续提升,满足要求的车型才可获得IRA补贴,故当前美国对于中国动力电池的直接进口相对较少,主要以日韩电池厂商供应,而新能源车方面2024年我国对美出口新能源车不足3万辆,占总新能源车出口比例1.4%,对应动力电池装机出口规模不足1.8GWh;储能电池方面,2024年我国对美储能电池出口额达62.7亿美元,占其进口总量57%,对应约35~40GWh需求规模,因此整体规模来看,本轮加征对等关税政策对于储能电池影响较大。 分析师:侯河清 010-66554108houhq@dxzq.net.cn执业证书编号:S1480524040001 分析师:吴征洋010-66554045wuzhy@dxzq.net.cn执业证书编号:S1480525020001 美国电池产业链对外依存度较高,我国企业有望维持产业竞争优势。当前美国本土电池产能规模相对有限且多为日韩厂商合资产能,在不考虑客户供应关系及产能利用率/产品良率的前提下仍存在近20GWh以上的产能缺口,此外美国电池材料环节布局较少,整体电池产业链对外依存度较高。我国当前已主导上游电池材料多个环节,正/负极材料与电芯生产占全球份额超过75%,产业链全球竞争优势显著,短期内难以撼动,同时储能电池主流采用的磷酸铁锂材料的工艺技术目前仍主要由中国电池企业掌握,日韩厂商产业化进程相对滞后,叠加我国电池龙头企业在制造能力、成本及盈利能力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我们认为我国电池企业仍将在受限的政策环境中维持全球产业链的竞争优势。 海外产能布局领先企业有望减少关税政策影响。我国锂电企业持续推动出海进程,各企业已在海外相对较低税率地区具有产能布局,同时部分企业已抢先实 现在美国本土的产能落地以及通过技术授权商业模式进入美国市场,在当前美国加征对等关税背景下,有助于企业减少受关税政策冲击的影响,并在当前市场环境中凭借本土化生产以及在成本与技术端的优势,加快对北美市场的开拓。 风险提示:美国加征关税及其他政策影响超预期、需求端增长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超预期。 相关报告汇总 分析师简介 侯河清 金融学硕士,3年产业投资经验,2022年加盟东兴证券研究所,主要覆盖电新行业的研究。 吴征洋 美国密歇根大学金融工程硕士,4年投资研究经验,2022年加盟东兴证券研究所,主要覆盖电力设备新能源等研究领域。 分析师承诺 负责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每一位证券分析师,在此申明,本报告的观点、逻辑和论据均为分析师本人研究成果,引用的相关信息和文字均已注明出处。本报告依据公开的信息来源,力求清晰、准确地反映分析师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薪酬的任何部分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风险提示 本证券研究报告所载的信息、观点、结论等内容仅供投资者决策参考。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均不构成对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者在决定投资前,务必要审慎。投资者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免责声明 本研究报告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撰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合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本研究报告中所引用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我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我们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报告中的信息或意见并不构成所述证券的买卖出价或征价,投资者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和作者无关。 我公司及报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围内,与本报告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我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报告版权仅为我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东兴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本研究报告仅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和经本公司授权刊载机构的客户使用,未经授权私自刊载研究报告的机构以及其阅读和使用者应慎重使用报告、防止被误导,本公司不承担由于非授权机构私自刊发和非授权客户使用该报告所产生的相关风险和责任。 行业评级体系 公司投资评级(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以报告日后的6个月内,公司股价相对于同期市场基准指数的表现为标准定义: 强烈推荐: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推荐: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之间;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介于-5%~+5%之间;回避: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行业投资评级(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以报告日后的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于同期市场基准指数的表现为标准定义: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介于-5%~+5%之间;看淡: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东兴证券研究所 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46F邮编:518038电话:0755-83239601传真:0755-23824526 上海虹口区杨树浦路248号瑞丰国际大厦23层邮编:200082电话:021-25102800传真:021-25102881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6层邮编:100033电话:010-66554070传真:010-6655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