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农药管理行为守则高危害农药准则
本准则旨在帮助资源有限的国家或地区的农药监管机构应对高危害农药问题,遵循识别、评估和管理三个步骤。准则适用于所有农药,包括农业、公共卫生、家庭、公共设施和工业用农药。
识别
高危害农药是指根据国际认可的分类系统,如WHO分类系统或GHS,或者相关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或公约中的列名,被认为是对健康或环境有极高的急性或慢性危害的农药。此外,在某个国家的使用条件下,可能会对健康或环境造成严重的或不可逆危害的农药,也可被视为高危害农药,或者按照高危害农药进行管理。识别使用中的高危害农药,应根据判定依据对已登记农药的清单进行审查。
评估
在确定了仍在使用的高危害农药后,下一步是评估这些产品在该国使用条件下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风险,并结合可用替代方案的情况审查其需求。风险评估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是暴露,包括人体暴露(职业暴露和饮食暴露)、牲畜、家畜和野生动物的暴露、环境暴露、农作物的无意暴露等。需求评估的作用是确定对产品当前用途的实际需求程度,产品提供了哪些具体好处,以及是否存在有效的、危害性较低的、可替代的有害生物管理办法或风险较低的产品。
风险降低
风险降低的主要途径是终止或限制使用、改变配方或用途。最合适方案的选择因情况而异,取决于风险水平和需求,以及农药管理政策和机构基础设施的充足性。风险降低方案包括终止使用、限制使用、改变配方、包装或用途、政策或行政措施等。
规划
最好通过设计一个流程化的行动计划努力解决高危害农药问题,该计划包括上述主要步骤。该计划还应:确定主要行动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分配任务和责任、确定时间框架、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外联和沟通战略。
预防
为防止今后出现高危害农药的问题,可能需要修改农药登记制度,加强农药立法的执行,对农药零售商和农药使用者正确选择和使用产品、正确使用保护设备开展广泛培训,需要建立监督系统,以监测高危害农药的使用情况和风险降低方案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