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本报告探讨了使用应计信息,特别是政府资产负债表信息,是否与改进的财政管理相关。报告分析了基于应计的财务信息的各种用途,以及已全面实施应计会计的国家的实证和经验证据,并分析了应计会计在改善财政管理和更好地管理财政风险方面的益处和结果。
关键数据
- 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国家倾向于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但只有少数国家为整个政府编制符合权责发生制会计原则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 在2020年由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IFAC-CIPFA)调查的165个司法管辖区中,仅有49个国家(30%)报告使用权责发生制会计。
- 40%的国家使用部分权责发生制会计,而30%的国家使用现金基础会计。
- 分析表明,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的国家在收入群体、民主分类和脆弱性方面存在相似之处。
- 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的国家在PEFA各个支柱上的PEFA得分普遍较高,但预算可信度除外。
研究结论
- 将应计信息整合到规划、预算和财务报告中,可以使对公共资源使用、资产负债管理和公共服务效率的综合分析成为可能,并有助于政府通过整体政府的平衡表利用其财政风险。
- 基于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信息可以加强债务和非债务义务的透明度,并有助于评估代际财富以及政府项目和政策决策的可持续性。
- 实施权责发生制会计是建立支持明智决策的管理信息系统的必要条件,并已被证明是加强评估部门或运营单位绩效的有用工具。
- 权责发生制会计的采用和实施的理论变革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涉及权责发生制会计的初步采用和首张资产负债表的编制;第二阶段涉及实施基于权责发生制的规划和预算,以及绩效衡量系统。
政策建议
- 加强公共部门会计改革进程,将权责发生制会计改革融入更广泛的公共财务管理改革中。
- 解决部分计提会计中的透明度不足问题,建议使用部分应计会计的国家每年在其财务报表中披露基于应计信息的程度。
- 确保金融数据的保障,建议各司法管辖区从单一、可审计的基于权责发生制的系统中生成财务信息。
- 认识到对支撑财政管理和分析的财务数据的保证需求,建议实施对手动编制或估算的权责发生制信息进行核对和保证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