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比亚在IMF统计部门的技术援助下,公共部门债务统计数据质量显著提高。主要结论如下:
- 质量前提条件:赞比亚颁布了新的《公共债务管理法》,明确了债务管理办公室(DMO)的职责,并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数据生产机构之间资源共享和协调充分,但DMO目前处于起步阶段,需要进一步完善运作机制和资源配备。
- 诚信保证:财政部、赞比亚中央银行和赞比亚统计局展现出专业精神,行为透明,并推广高标准道德。数据来源的选择、统计技术的应用以及传播决策仅由统计考量决定。
- 方法论严谨性:赞比亚在编制和报告公共债务统计方面广泛采用国际标准、指南和达成一致的做法。政府债务的概念和定义与国际统计标准相一致,但需要扩大覆盖范围,包括地方政府和公共部门的债务。
- 准确性和可靠性:预算中央政府的债务存量源数据是全面的,经过适当的验证,质量保证措施和流程得到有效实施。大多数数据资源在季度结束后能够及时提供,但缺乏完整的系统集成复杂化了编制债务统计的过程。
- 可用性:财政部定期并及时地公布公共部门债务统计数据,但需要制定政策指导用户和编制者关于并入的程序,并发布更多关于债务交易、重估和其他债务流的信息。
- 可访问性:赞比亚公共债务信息的主要发布渠道是财政部的季度债务统计公报,公报中提供的数据主要与推荐的分类相一致,并附带当前评论和发展情况。但需要提供更易读的格式,并扩大公共债务的覆盖范围。
建议:
- 完善DMO的运作机制和资源配备。
- 扩大公共债务的覆盖范围,包括地方政府和公共部门的债务。
- 发布更多关于债务交易、重估和其他债务流的信息。
- 提供更易读的格式,并扩大公共债务的覆盖范围。
- 制定政策指导用户和编制者关于并入的程序。
- 将DMFAS升级到最新版本,以利用数据质量和报告方面的附加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