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但也引发了消费者保护、竞争执法和在线安全等方面的挑战。本报告探讨了数字经济中的关键特征,如网络效应、数据驱动和市场力量,以及这些特征如何影响竞争动态和消费者福利。报告强调了竞争政策和消费者保护政策之间的相互关系,并探讨了如何通过政策干预来应对数字经济中的问题。
2 虚拟会议中的洞察
本报告总结了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数字经济指导组及竞争政策和法律工作组虚拟会议中的关键见解,涵盖了以下三个主题:
- 消费者保护:数字市场中消费者保护与竞争执法的相互作用——人工智能与暗模式:探讨了人工智能和暗模式对消费者隐私、决策自主权和竞争的影响,以及如何通过监管措施来应对这些挑战。
- 在线安全、监管和竞争问题:讨论了在线平台的安全风险、监管挑战和竞争问题,以及如何通过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来应对这些挑战。
- 竞争与监管机构之间的协作,以应对数据收集和分析带来的损害和风险:分析了数据收集和分析对数字市场的影响,以及如何通过竞争和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来应对数据收集中的潜在风险。
3 政策和工具以改善数字经济和数字市场的竞争:当前问题
本报告深入探讨了以下三个关键问题:
- 人工智能(AI):分析了人工智能系统的经济学特征,包括垂直整合、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以及人工智能对消费者福利的益处和潜在危害,如个性化定价、自我偏好和隐性价格算法合谋。
- 数字暗模式:探讨了暗模式对消费者造成的经济损害和隐私损害,以及暗模式如何扭曲竞争并帮助数字服务提供商维持市场力量。
- 商业模式、经济特征与竞争动态:分析了数字平台商业模式的主要方面,包括双边市场、注意力稀缺、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以及数字广告市场中的竞争动态。
- 在线安全:探讨了在线平台和企业价值创造中的网络安全担忧,包括非法或有害内容的传播、内容多样性的降低、透明度不足和剥削性行为。
- 竞争与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探讨了数据收集和分析对数字服务提供商的重要性,以及数据收集中的市场力量和潜在反竞争行为,如合并与收购、拒绝访问和绑定销售。
4 建议
本报告提出了以下建议:
- 关于“消费者保护:数字市场中消费者保护与竞争执法之间的相互作用——人工智能与暗模式”的建议:建议经济体谨慎处理人工智能带来的危害,制定相关法规或指南来规范暗模式的使用,并推动国际协作以采用关于暗模式的共同术语和定义。
- 关于“在线安全”的建议:建议网络安全法规应促进个人权利的有效行使,并包括有效的途径来保护消费者免受非法和有害内容的侵害。
- 关于“竞争机构和监管机构合作以应对数据收集和分析带来的危害和风险”的建议:建议竞争机构和监管机构合作,以制定数据收集的隐私法规,并考虑使用不对称监管来对具有更大市场影响力的在线提供商施加更高风险控制。
5 结论
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有效的政策干预来应对消费者保护、竞争执法和在线安全等方面的挑战。通过竞争政策和消费者保护政策的协调与合作,以及竞争和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可以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并确保消费者福利和经济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