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 植德不动产月报 —植德律师事务所— 北京|上海|深圳|武汉|杭州|成都|青岛|广州|海口|香港 1 Beijing|Shanghai|Shenzhen|Wuhan|Hangzhou|Chengdu|Qingdao|Guangzhou|Haikou|Hongkongwww.meritsandtree.com 2024年12月立法及动态监管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24 修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5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24修订)。 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5日 实施时间:2024年12月25日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关键词:法律法规、科学技术、科普、科技教育 主要内容: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科技水平突飞猛进,人口受教育程度大幅提升,科普法所面对的环境、承担的使命、界定的责任、主体和内容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科普内容、形式和方法也发生革命性变化。特别是科普的理念更加清晰,科普已不仅是科技知识普及,而是科学精神的弘扬、科学方法的传播,科普应该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面对时代需求,亟须完善科普法制,以法律形式对科普工作的方向、任务和机制进行新的规定,为新时代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要点提示: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和部署二、完善科普发展体制机制 三、总结凝练促进科普发展成功经验四、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普工作五、坚持继承与发展并重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5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发布机关: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5日 实施时间:2026年1月1日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关键词:法律法规、增值税 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是中国关于增值税的根本性法律文件,替代了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该法律旨在规范增值税的征收和缴纳,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并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增值税制度。 要点提示: 一、保护纳税人权益写入立法目的 二、“销售金融商品”是否属于“在境内发生”,具有新的判断标准三、“视同销售”范围缩窄 四、“不属于应税交易”情形可能引发争议五、5%征收率未在法条中体现 六、销售额明显偏高也将调整 七、法条未对贷款服务进项税额可否抵扣作出直接规定 八、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或有进项抵扣的空间九、留抵退税,纳税人有自主选择权但需按规定 十、法律赋予税务机关跨部门协作权利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决定。 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5日 实施时间:2025年6月1日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关键词:监察、廉政建设、反腐败 主要内容:明确制定监察法的目的和依据,强调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加强监察法的实施效果,确保监察机关能够有效地执行监察职能,同时加强对监察权的监督和制约,保障公民权利。 要点提示: 一、完善有关监察派驻的规定 二、授予监察机关必要的监察措施三、完善监察程序 四、充实反腐败国际合作相关规定五、强化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5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 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5日 关键词:不正当竞争、经营者义务 主要内容:修订草案合理明确经营者义务,为各类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制度环境。明确反不正当竞争总体要求,完善部门职责表述,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反不正当竞争行政主管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查处的,依照其规定。 要点提示: 一、从三个方面完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规定:一是完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规定。二是强化商业贿赂治理,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在现行禁止实施贿赂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交易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规定。三是完善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滥用优势地位损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等行为相关规定。 二、完善了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和处罚规定。修订草案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丰富监管措施,科学调整处罚额度。增加规定经营者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对实施商业贿赂的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等“处罚到人”规定;补充对在交易活动中收受贿赂的单位和个人有关罚则。 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4年12月5日发布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 发布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时间:2024年12月5日 关键词: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安韧性城市 主要内容:韧性城市建设不仅涉及基础设施的物理改造,还包括提升城市 的管理韧性、空间韧性和经济韧性。通过构建智能高效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持续提升城市设施的韧性,确保城市在面对各种风险和挑战时能够快速恢复和适应。该意见强调了在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要以科技创新和数字赋能为驱动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深度融合,从而实现城市的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要点提示: 一、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二、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三、发展智慧住区 四、提升房屋建筑管理智慧化水平五、开展数字家庭建设 六、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七、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 八、搭建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九、强化科技引领和人才培养 十、创新体制机制 十一、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 6、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4年12月25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 发布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5日 实施时间:2024年12月25日 文号:国办发〔2024〕52号 关键词:政府、专项债券、负面清单、自审自发 主要内容:《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本地区专项债券管理工作机制,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专项债券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机制等方面政策实施的跟踪评估,适时动态调整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正面清单”。对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等试点政策,要及时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研究调整试点范围。做好专项债券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运用典型案例引导各地加强专项债券管理,提高政策实施效能。 要点提示: 一、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二、完善专项债券项目预算平衡 三、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和管理机制四、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 五、强化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六、加强专项债券监督问责七、强化保障措施 7、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定》 自然资源部于2024年12月13日发布《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定》。发布机关:自然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3日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5号 关键词: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主要内容:此前,自然资源部是通过两部规章分别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这次立法,按照规章制定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将两部规章合并为一部。《规定》根据规范对象和适用程序的不同,分别对审理部本级行政复议案件、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作了专章规定。同时,还规定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原则、工作机制、案件办理、行政复议和司法裁判文书履行等内容。 要点提示: 一、明确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原则二、完善行政复议推动争议化解机制三、优化便民服务 四、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指导五、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作用 8、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24年12月13日发布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的通知。 发布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3日文号:建质规〔2024〕5号 关键词: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工程要点提示: 一、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准确认定、及时消除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防范和遏制群 死群伤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 二、重大事故隐患定义 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可依照 本标准进行判定。 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条件 施工安全管理;基坑、边坡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高处作业;施工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拆除工程;隧道工程;施工临时堆载;冒险作业;使用禁止和限制使用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强制性标准。 9、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事后检查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于2024年12月23日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事后检查要点》的通知。 发布机关: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3日 实施日期:2025年1月1日 文号:京规自发〔2024〕300号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事后检查 要点提示: 一、建筑专业检查要点二、结构专业检查要点 三、给水排水专业检查要点四、暖通专业检查要点 五、电气专业检查要点六、勘察专业检查要点 七、地基处理专业检查要点 八、内部装修改造工程(涉及结构变动)检查要点九、规划监督专项检查要点 十、消防工程专项检查要点十一、人防工程专项检查要点 十二、经绿色建筑专项检查要点十三、装配式建筑专项检查要点十四、超低能耗建筑检查要点 十五、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检查要点十六、地方标准执行专项检查要点 10、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发布《关于城市更新项目土地价款核定缴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4年11 月29日发布关于《关于城市更新项目土地价款核定缴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布机关: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9日 文号:京规自发〔2024〕284号关键词:城市更新、土地价款主要内容: 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实施北京城市更新行动,发挥地价对城市更新的支持保障作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北京市规划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