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时代红利,把握政策脉搏 证券研究报告·金融工程·金工专题报告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ETF投资价值分析 央企股东回报投资价值分析 红利策略攻守兼备,防御特性突出:高分红的企业将投资回报兑现为现金流,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强的流动性以及投资回报的安全垫。红利策略利用投资标的“高分红”+“低估值”的性质,通过稳定的现金流和相对较低的市场波动来获得长期投资回报。新“国九条”明确加大对分红优 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提高上市公司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 央国企投资价值日益凸显:近年来国家全方位助推央国企改革,从战略层面深入推进央国企的优化和调整,“中特估”央国企体系逐步形成,央国企投资价值期待迎来逐步提升。中央企业盈利稳定性和盈利能力较高,相对于民企长期具有低估值、高股息、高分红的特征。 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指数分析 指数概况: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指数,简称央企股东回报指数 (932039.CSI)选取国务院国资委下属现金分红或回购总额占总市值比 率较高的50只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央企股东回报主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净值表现:结合红利投资与央企属性,央企股东回报指数的历史表现与中证红利指数接近,都能大幅跑赢主流宽基指数,而在红利策略表现突出的年份,如2021年、2024年,其收益会优于中证红利指数。自基日以来,央企股东回报指数除波动率外的各项指标均优于中证央企指数。 指数大市值风格,聚焦周期、基础性行业:截至2024/11/29(下同),总市值超过500亿的指数成份股占比约为50%,主要覆盖大中型央企;从行业分布看,成份股中占比靠前的申万一级行业为钢铁、建筑装饰、煤炭、交通运输等,指数聚焦于强周期性、基础性、重资产行业。 估值分析:指数的PB_LF约为1.057,处于历史低位;PE_TTM约为 10.88倍,仅高于中证红利指数,低于所有主流宽基指数。 十大权重股分析:指数成份股集中度较低,前十权重股权重占比为 33.24%;权重股今年以来表现亮眼,平均收益达24.59%。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ETF 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ETF(简称央企股东回报ETF,证券代码为561960.SH)成立于2023年5月24日,当前总规模为1.1286亿元,属于被动指数型基金,跟踪标的为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指数。基金经理刘重杰先生,曾任职于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2017年9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9日起担任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风险提示:(1)未来变化风险:本报告所有统计结果均基于历史数据,未来市场可能发生重大变化;(2)模型假设风险;(3)政策不确定性风险。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分析师林依源 执业证书:S0600522090006 linyy@dwzq.com.cn 证券分析师庞格致 执业证书:S0600524090003 panggz@dwzq.com.cn 相关研究 《新价量相关性因子绩效月报 20241129》 2024-12-03 《估值异常因子绩效月报20241129》 2024-12-03 1/17 东吴证券研究所 内容目录 1.顺应时代红利,把握政策脉搏4 1.1.政策面:政策持续强化公司分红,央国企改革政策密集出台4 1.2.双维度驱动下,长期跑赢宽基的红利策略6 1.3.红利策略赋能央企:兼具央企与红利属性的央企股东回报指数8 2.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指数介绍10 2.1.指数基本信息10 2.2.指数成份股市值和权重分布——大市值风格11 2.3.指数成份股行业分布——聚焦周期、基础性行业12 2.4.指数估值分析——估值处于低位,市盈率低于宽基指数12 2.5.十大权重股分析——集中度较低,今年以来表现亮眼12 3.央企股东回报ETF简介15 3.1.基金介绍15 3.2.基金管理人简介15 4.风险提示16 2/17 东吴证券研究所 图表目录 图1:全方位助推央国企改革,“中特估”央国企体系逐步形成6 图2:红利策略的双维度特征7 图3:近十年红利策略与宽基指数净值走势比较(2014/1/2-2024/11/29)8 图4: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指数股息率显著高于中证央企指数8 图5:央企股东回报指数与中证红利指数的资产负债率9 图6:央企股东回报指数与中证红利指数的ROA9 图7:央企股东回报指数与可比指数累计净值走势(均为收益指数,2017/1/2-2024/11/29)10 图8:成份股市值数目分布(单位:元)11 图9:成份股市值权重分布11 图10:成份股行业数目分布(单位:只)12 图11:成份股行业权重分布(单位:%)12 图12:中证央企回报指数市净率(2024/1/2-2024/11/29)12 图13:中证央企回报指数市盈率(2024/1/2-2024/11/29)12 图14:前十权重股自由流通市值占比(截至2024/11/29)13 图15:前十权重股权重占比(截至2024/11/29)13 图16: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指数前十权重股今年以来涨跌幅(截至2024/11/29)14 表1:政策助推上市公司分红4 表2:各地交易所贯彻新“国九条”提高上市公司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5 表3:红利策略与主流宽基指数表现比较(2020/1/2-2024/11/29)7 表4:央企股东回报指数与可比指数年度收益对比(均为收益指数)9 表5:央企股东回报指数与可比指数绩效对比(均为收益指数,2017/1/2-2024/11/29)10 表6: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指数编制方法11 表7:前十权重股概况(截至2024/11/29)13 表8:央企股东回报ETF产品信息15 3/17 1.顺应时代红利,把握政策脉搏 1.1.政策面:政策持续强化公司分红,央国企改革政策密集出台 政策全方位助推上市公司分红改革,目标打造高质量资本市场。近年来,证监会持续优化和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则,致力于通过规范制度的规定和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引导上市公司提高现金分红的水平。这些举措改善了市场环境,增强了投资者信心,并活跃了资本市场。优化分红机制将促进公司提升投资者回报,集中主业,推动市场稳健发展。 表1:政策助推上市公司分红 时间文件主要内容 2012年5月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基于现金分红属于公司自治范畴的理念,要求上市公司 2013年11月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2019年8月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通知》 提出了分红政策的总体方向和目标,要求上市公司制定合理的分红预案,并鼓励高盈利公司通过现金分红向投资者回报,推动市场对上市公司分红的关注和重视。 2020年5月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信息披露的若干规定》 规定上市公司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分红情况,包括分红政策的制定依据、实际分红情况及其影响因素等,提高分红政策的透明度和信息公开度。 2023年10月 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在坚持公司自治的基础上,鼓励公司在章程中制定明确的分红政策,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对不分红、财务投资规模较大但分红比例不高的公司,通过强化披露要求督促分红;便利公司中期分红实施程序,鼓励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加强对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的约束,引导合理分红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 2023年12月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水平,新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沪深证券交易所同步修红》、《关于修改〈上市公改完善规范运作指引,明确操作性要求 司章程指引〉的决定》 对于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上市公司,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应说明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4年3月证监会发布“两强两严”新 政 数据来源:证监会,东吴证券研究所整理 对于连续多年不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在前期强制信息披露、限制控股股东减持等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约束,综合其他指标,对一些不分红的公司实施ST风险警示,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 东吴证券研究所 新“国九条”明确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建议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强调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有望提升央企市值管理和分红提升力度。 4/17 表2:各地交易所贯彻新“国九条”提高上市公司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 发文机构 文件 涉及“分红”的主要内容 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 国务院 新“国九条” 持实施风险警示。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加强分红约束,进一步明确鼓励公司在具备分红能力的条件下,增加分红频次,稳 《股票上市规 定投资者预期,积极回报投资者。本次修订将现金分红指标纳入ST风险警示情 上交所 则(征求意见 形。对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正的公司,如果最 稿)》 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将被实施ST。关于现金分红ST指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首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上交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 指2022年度至2024年度。鉴于科创板公司大多处于发展成长期,研发、扩产相关资金支出较高,留存收益用于公司再生产产生的效益可能较直接现金分红更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回报,因此,具备分红条件但未达到上述分红标准的,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在15%以上或者累计研发投入在3亿元以上,不予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是新增现金分红ST情形。新增“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公司合并 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股票上市规 深交所则》、《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 则》 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 金额低于5000万元(创业板3000万元并考虑公司研发投入情况)”ST情形,督促有分红能力公司提高分红水平。 二是鼓励上市公司中期分红并明确利润分配基准。明确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次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要求公司综合考虑未分配利润、当期业绩等因素确定现金分红频次,并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增加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 北交所 《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10号——权益分派(征求意见稿)》 一是删除审议定期报告同时审议权益分派方案的要求,便利公司增加分红频次。二是明确中期分红基准,修订为“上市公司实施中期分红,且不送红股或者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应当以最近一次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基准,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 东吴证券研究所 数据来源:国务院,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东吴证券研究所整理 央国企作为分红主力军,具备较高的分红质量与可持续性。近年来国家全方位助推央国企改革,从战略层面深入推进央国企的优化和调整,“中特估”央国企体系逐步形成,央国企投资价值有望迎来逐步提升。 2023年以来,围绕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政府工作报告、国资委会议等密集发声。2024 年1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考核分配工作会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