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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景新能源2024 中期报告

2024-12-10港股财报落***
同景新能源2024 中期报告

TKNEWENERGY TonkingNewEnergyGroupHoldingsLimited 同景新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326) 2024 中期报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可能带有较高投资风险的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有意投资之人士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之证券可能会较于联交所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之资料乃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同景新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资料,本公司之各董事(“董事”)愿就本报告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知及所信,本报告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无误导或欺诈成份,且概无遗漏其他事宜致使本报告所载任何陈述或本报告产生误导。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连同二零二三年各同期之未经审核比较数字如下: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附注 二零二四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二零二三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收益4 595,834 273,121 合约成本及销售成本5 (507,599) (253,110) 毛利 88,235 20,011 其他收入4 8,616 8,652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 (29,482) (14,509) 融资成本 (2,500) (2,101) 除税前溢利5 64,869 12,053 所得税开支6 (9,071) (1,650) 期间溢利 55,798 10,403 以下人士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55,061 9,504 非控股权益 737 899 55,798 10,403 本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经重列) 0.98 -基本及摊薄(港仙)7 5.41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附注 二零二四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二零二三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期间溢利 55,798 10,403 其他全面收益╱(开支) 于其后期间将重新分类至损益的 其他全面收益╱(开支):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 8,305 (14,592) 其他全面收益╱(开支),扣除税项 8,305 (14,592) 期间全面收益╱(开支)总额 64,103 (4,189) 以下人士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62,940 (4,179) 非控股权益 1,163 (10) 64,103 (4,189)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附注 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千港元(未经审核)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 32,436 31,549 使用权资产 4,300 4,204 无形资产 2,546 2,813 递延税项资产 5,187 5,071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469 43,637 流动资产存货 39,072 19,375 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9 217,902 274,598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13,123 92,668 合约资产 194,749 124,897 应收关联方款项 650 801 受限制╱已抵押银行存款 1,115 48,95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59,976 44,318 流动资产合计 726,587 605,616 流动负债贸易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10 209,213 180,429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21,941 8,845 到期承兑票据 48,266 47,544 合约负债 9,736 27,305 应付关联方款项 – 11,477 银行及其他借贷11 35,444 34,756 租赁负债 33 33 应付税项 5,959 2,415 流动负债合计 330,592 312,804 附注 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千港元(未经审核)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经审核) 流动资产净值 395,995 292,812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440,464 336,449 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 2,025 1,980 银行及其他借贷11 62,364 62,149 非流动负债总额 64,389 64,129 资产净值 376,075 272,320 权益已发行股本12 12,270 8,180 储备 344,464 245,72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356,734 253,900 非控股权益 19,341 18,420 权益总额 376,075 272,320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已发行股本 千港元 股份溢价 千港元 法定储备 千港元 汇兑浮动储备 千港元 保留溢利 千港元 总计 千港元 非控股权益 千港元 权益总额 千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经审核) 8,180 71,725 23,961 (22,501) 172,535 253,900 18,420 272,320 期间溢利 – – – – 55,061 55,061 737 55,798 期间其他全面开支 – – – 7,879 – 7,879 426 8,305 期间全面收益总额 – – – 7,879 55,061 62,940 1,163 64,103 新股份之供股新股份之供股应占之 4,090 36,810 – – – 40,900 – 40,900 交易成本 – (1,006) – – – (1,006) – (1,006) 已付非控股权益股息 – – – – – – (242) (242) 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 12,270 107,529 23,961 (14,622) 227,596 356,734 19,341 376,075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经审核) 8,180 71,725 19,546 (7,143) 144,128 236,436 19,474 255,910 期间溢利 – – – – 9,504 9,504 899 10,403 期间其他全面开支 – – – (13,683) – (13,683) (909) (14,592) 期间全面收益╱(开支)总额 – – – (13,683) 9,504 (4,179) (10) (4,189) 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 8,180 71,725 19,546 (20,826) 153,632 232,257 19,464 251,721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四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二零二三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经营活动所得╱(所用)现金净额 30,617 (37,414) 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46,519 10,809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38,522 5,2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减少)净额 115,658 (21,363) 于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4,318 54,617 于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59,976 33,254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1.一般资料 本公司乃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于联交所GEM上市。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位于Windward3,RegattaOfficePark,P.O.Box1350,GrandCayman,KY1-1108,CaymanIslands,其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中环威灵顿街1号荆威广场20楼19室。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主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经营可再生能源业务。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均以港元(“港元”)呈列,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所有金额均凑整至近千位(千港元)。 2.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 编制基准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并遵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以及GEM上市规则第18章之适用披露条文而编制。 编制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用之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者一致,惟已采用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开始的会计期间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包括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除外。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并不包括年度财务报表所规定之所有资料及披露,并应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之年报所载之经审核财务报表一并阅览。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照历史成本常规法编制。 2.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续) 编制基准(续)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时须采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管理层于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之过程中亦须作出判断。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并无获本公司核数师审核,但已获本公司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审阅。 于本期间,本集团已采纳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并与其业务相关及于其在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开始之会计年度生效之所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采纳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无对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多项新订准则及经修订准则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并允许提早应用。本集团于编制该等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时并无提早采纳将生效的任何新订或经修订准则。 3.分部资料 就管理而言,本集团根据产品及服务分类业务单位,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间拥有一个可呈报经营分部(即可再生能源业务分部)。 可再生能源业务分部主要从事(i)为光伏电站提供一站式增值解决方案(EPC、维护支持与运营)及(ii)销售具有专利技术的光伏跟踪固定支架系统。 管理层分开监察本集团经营分部的业绩,以作出有关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的决定。分部表现乃基于可呈报分部溢利╱亏损(乃经调整除税前溢利╱亏损之计量)评估。经调整除税前溢利╱亏损乃按与本集团的除税前溢利╱亏损一致者计量,惟融资成本、出售附属公司之亏损以及公司及其他未分配费用(例如董事酬金及公司行政开支)不在该计量之列。 分部资产不包括公司及其他未分配资产,乃由于该等资产按组别基准管理。分部负债不包括公司及其他未分配负债,乃由于该等负债按组别基准管理。 3.分部资料(续) 地理资料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四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二零二三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中国大陆 595,834 273,121 595,834 273,121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期内于可再生能源业务分部中占本集团总收益10%以上的客户之详情如下: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四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二零二三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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