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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景新能源2023 中期报告

2023-11-14港股财报L***
同景新能源2023 中期报告

TKNEWENERGY TonkingNewEnergyGroupHoldingsLimited 同景新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326) 2023 中期报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可能带有较高投资风险的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有意投资之人士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之证券可能会较于联交所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之资料乃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同景新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资料,本公司之各董事(“董事”)愿就本报告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知及所信,本报告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无误导或欺诈成份,且概无遗漏其他事宜致使本报告所载任何陈述或本报告产生误导。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连同二零二二年各同期之未经审核比较数字如下: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六个月 附注 二零二三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二零二二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二零二三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二零二二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收益4 92,320 92,081 273,121 212,670 合约成本及销售成本5 (86,001) (81,473) (253,110) (189,416) 毛利 6,319 10,608 20,011 23,254 其他收入4 5,477 4,257 8,652 8,224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 (8,653) (5,001) (14,509) (12,788) 融资成本 (1,272) (901) (2,101) (1,821) 除税前溢利5 1,871 8,963 12,053 16,869 所得税抵免╱(开支)6 57 (1,576) (1,650) (4,609) 期间溢利 1,928 7,387 10,403 12,260 以下人士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1,515 6,934 9,504 11,346 非控股权益 413 453 899 914 1,928 7,387 10,403 12,260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附注 二零二三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二零二二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二零二三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二零二二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本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港仙)7 期间溢利其他全面收益╱(开支) 于其后期间将重新分类至损益的其他全面收益╱(开支):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 其他全面收益╱(开支),扣除税项期间全面收益╱(开支)总额以下人士应占:本公司拥有人非控股权益 0.19 0.85 1.16 1.39 1,9281,493 7,387 (17,851) 10,403 (14,592) 12,260 (33,967) 1,493 (17,851) (14,592) (33,967) 3,421 (10,464) (4,189) (21,707) 2,909 512 (9,607) (857) (4,179)(10) (20,123) (1,584) 3,421 (10,464) (4,189) (21,707)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 附注 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 千港元(未经审核)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 30,923 33,734 使用权资产 4,646 4,875 无形资产 3,213 3,775 递延税项资产 2,914 3,057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696 45,441 流动资产存货 14,242 16,893 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9 200,359 184,696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94,238 72,556 合约资产 107,840 126,672 应收关联方款项 43 594 受限制银行存款 3,032 14,61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3,254 54,617 流动资产合计 453,008 470,642 流动负债贸易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10 102,359 121,522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8,600 11,717 到期承兑票据 46,826 46,104 合约负债 16,338 14,635 应付关联方款项 11,010 11,180 银行借贷11 43,592 50,072 租赁负债 31 32 应付税项 1,306 2,789 流动负债合计 230,062 258,051 附注 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 千港元(未经审核)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经审核) 流动资产净值 222,946 212,591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264,642 258,032 非流动负债银行借贷11 10,898 – 租赁负债 2,023 2,122 非流动负债总额 12,921 2,122 资产净值 251,721 255,910 权益已发行股本12 8,180 8,180 储备 224,077 228,25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232,257 236,436 非控股权益 19,464 19,474 权益总额 251,721 255,910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已发行股本千港元 股份溢价千港元 法定储备千港元 汇兑浮动储备千港元 保留溢利千港元 总计 千港元 非控股权益千港元 权益总额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经审核) 8,180 71,725 19,546 (7,143) 144,128 236,436 19,474 255,910 期间溢利 – – – – 9,504 9,504 899 10,403 期间其他全面开支 – – – (13,683) – (13,683) (909) (14,592) 期间全面开支总额 – – – (13,683) 9,504 (4,179) (10) (4,189) 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 8,180 71,725 19,546 (20,826) 153,632 232,257 19,464 251,721 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经审核) 8,180 71,725 12,885 13,682 123,156 229,628 22,228 251,856 期间溢利 – – – – 11,346 11,346 914 12,260 期间其他全面开支 – – – (31,469) – (31,469) (2,498) (33,967) 期间全面开支总额 – – – (31,469) 11,346 (20,123) (1,584) (21,707) 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 8,180 71,725 12,885 (17,787) 134,502 209,505 20,644 230,149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三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二零二二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经营活动(所用)╱所得现金净额 (37,414) 13,886 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10,809 5,256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5,242 5,1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增加净额 (21,363) 24,275 于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4,617 34,582 于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3,254 58,85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分析: 现金及银行结余 33,254 58,857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1.一般资料 本公司乃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于联交所GEM上市。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位于Windward3,RegattaOfficePark,P.O.Box1350,GrandCayman,KY1-1108,CaymanIslands,其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九龙尖沙咀么地道67号半岛中心7楼701室。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主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经营可再生能源业务。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均以港元(“港元”)呈列,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所有金额均凑整至近千位(千港元)。 2.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 编制基准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并遵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以及GEM上市规则第18章之适用披露条文而编制。 编制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用之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者一致,惟已采用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开始的会计期间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除外。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并不包括年度财务报表所规定之所有资料及披露,并应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之年报所载之经审核财务报表一并阅览。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照历史成本常规法编制。 2.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续)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在本中期期间,本集团已首次应用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于本期间强制生效之以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包括二零二零年十月及二零二二年二月的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17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务报告第2号(修订本) 保险合约 会计政策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修订本)会计估计的定义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与单一交易产生的资产及负债相关的 递延税项 于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应用该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并无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财务表现及状况及╱或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内载列的披露资料产生重大影响。 3.分部资料 就管理而言,本集团根据产品及服务分类业务单位,于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间拥有一个可呈报经营分部(即可再生能源业务分部)。 可再生能源业务分部主要从事(i)为光伏电站提供一站式增值解决方案(EPC、维护支持与运营)及(ii)销售具有专利技术的光伏跟踪固定支架系统。 管理层分开监察本集团经营分部的业绩,以作出有关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的决定。分部表现乃基于可呈报分部溢利╱亏损(乃经调整除税前溢利╱亏损之计量)评估。经调整除税前溢利╱亏损乃按与本集团的除税前溢利╱亏损一致者计量,惟融资成本、出售附属公司之亏损以及公司及其他未分配费用(例如董事酬金及公司行政开支)不在该计量之列。 分部资产不包括公司及其他未分配资产,乃由于该等资产按组别基准管理。分部负债不包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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