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要点提示
1. 本月政策提要
中央政策
- 预算法实施条例: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不作为一级预算,其收支纳入本级预算。
- 投资平台与环评系统互联互通:两者实现各类项目代码验证与共享,投资平台的中央平台向环评系统共享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审批信息,环评系统向中央投资平台共享环评审批信息。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 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补短板:明确县城产业平台范畴等七项任务。
- 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聚焦县城及县级市城区,特别是120个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
- 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明确了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等适用范围和支持重点。
- 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
- 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划定公共事务用地,加强公益性设施统筹利用。
- 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进一步完善港口收费政策、建立海运口岸收费成本监审调查制度、规范引导船公司收费行为。
- 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到2035年,全面建成智慧绿色、安全高效、繁荣创新、港城融合的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
- 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同意在粤港澳大湾区有序实施一批城际铁路项目。
- 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融合高效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
- 新时代交通强国铁路先行规划纲要:提出到2035年,现代化铁路网率先建成,到2050年,形成辐射功能强大的现代铁路产业体系。
- 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求有序做好改革验收工作。
-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3年,县级及以上城市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
- 县城城镇化流通设施补短板: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梳理县城现有配送投递设施情况,因地制宜布局发展配送投递设施。
- 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要求聚焦重点区域和行业。
-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明确了产品定义与运作模式。
-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提出要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
- 稳外贸稳外资:加大财税金融支持等15项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措施。
-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适用于指导和规范规划期到2035年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政策
- 江苏省PPP项目:确定“邳州东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项目”等2个项目,总投资6.63亿元作为江苏省2020年度第三批PPP入库项目。
- 河南省省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按程序确定并下达投资计划;监管投资计划执行;做好省基建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 河南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制造业空间布局。
- 山东省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市政项目原则上实行工程总承包。
- 浙江省工程总承包发展意见:提出培育工程总承包“双资质”企业。
- 贵州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明确了加装电梯条件和原则。
- 广东省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增量问题“零容忍”,因地制宜,彰显特色。
- 江苏省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明确了美丽江苏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 黑龙江省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2020年底前,各市(地)、县(市、区)初步完成交易平台搭建、交易规则制定等工作。
- 北京市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强调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主要活动回顾
- 交通强国,智慧升级
- REITs试点,专项债发行加速
- 持续推动县城城镇化建设
- 持续推动老旧小区改造
总结
本月政策主要集中在预算管理、投资平台与环评系统的互联互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补短板、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县城城镇化流通设施补短板、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