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广东破产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2022年,广东破产管理工作在疫情影响下总体稳步推进,案件收结案数量略有下降,但在僵尸企业清理、个人破产试点、新程序探索、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成效。其中,破产清算案件为主,重整次之,和解最少;强制清算案件受疫情影响更大。揭阳、梅州收案大幅增长,珠三角地区案件数量仍占主导,粤东西北地区结案数增长显著。个人破产试点有序推进,受理案件以重整为主。民营僵尸企业出清占比上升。
第二部分:破产管理人组织建设
省市两级协会队伍扩大,省协会会员达530名,市协会增至12家。行业党建工作加强,协会内设机构调整,成立8个工作委员会和15个专业委员会,涵盖个人破产、地产重整、社会组织清算等。协会制定13项规章制度,规范日常运行。
第三部分:破产管理人业务建设
省协会发布并推广《广东省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研发社会组织清算指引。探索培训模式,举办多场专题培训、研讨会和沙龙。加强行业自律,发布行为规范草案,强化投诉处理和破产审计制度建设。评选优秀案例和先进,提升业务水平。
第四部分:破产管理人服务工作建设
推动建立破产管理业务公证服务合作机制,引入公证证明和提存服务。建立共益债投资合作机制,解决重整融资问题。加强课题研究,推广《广东省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推动起草《破产审计操作指引》,开展涉刑案企业资产处置课题。建设“元生”破产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效率。发放首批管理人扶助基金,支持“三无”案件办理。
第五部分:破产管理工作展望
计划举办第一届南方破产法论坛,推动管理人名册更新扩容,推广“元生”系统,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司法清算,完成重大课题结题,完善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未来将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广东破产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