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广东省破产管理白皮书(2022年度)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其他报告/报告详情/

广东省破产管理白皮书(2022年度)

广东省破产管理白皮书(2022年度)

广东省破产管理白皮书(2022年度) 目录 第一部分广东破产管理工作基本情况1 (一)破产管理工作量效情况1 (二)破产管理工作区域特点9 (三)个人破产试点推进情况10 (四)“僵尸企业”出清工作情况12 第二部分破产管理人组织建设13 (一)省市两级协会发展情况13 (二)行业党建工作发展情况14 (三)协会内设机构建设情况14 (四)协会日常规章制度规范情况17 第三部分破产管理人业务建设18 (一)继续规范管理人业务操作18 (二)继续探索管理人专业培训模式18 (三)加强管理人行业自律建设20 (四)开展年度评先活动21 第四部分破产管理人服务工作建设22 (一)推动建立破产管理业务公证服务合作机制22 (二)建立共益债投资的合作机制22 (三)加强对破产管理相关课题研究与成果转化23 (四)继续建设破产信息管理系统24 (五)发放首批管理人扶助基金25 第五部分破产管理工作展望25 (一)完成第一届南方破产法论坛的举办25 (二)推动管理人名册更新和扩容25 (三)推动“元生”破产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使用26 (四)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法治化有序退出26 (五)完成若干重大课题的结题26 (六)完善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机制27 第一部分广东破产管理工作基�情况 2022年,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在全省各级法院的指导和支持下,克服了新冠疫情对管理人工作的不利影响,通过对陷入困境市场主体的清退和甄别拯救,实现了相关债权债务清理和各种资源优化配置的良性循环。虽然全省各级管理人收、结案总量有所下降,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在僵尸企业进一步清理,个人破产程序、破产简易程序、预重整程序适用的深入探索,管理人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管理人工作经验的总结和交流等方面取得了进一步的成效,在全国破产管理人队伍的建设中继续保持领先的地位。 (一)破产管理工作量效情况 1.收结案件数量因新冠疫情影响有一定下降 2022年,除深圳受理的个人破产案件外,全省各级管理人 新接受全省法院指定的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2157件,办结2248件,数量相比2021年分别减少32.27%、14.26%。这也体现了在抗疫最为吃紧的时候,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困难企业出清的工作亦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下图为2022年全省各地区破产案件的新收及办结概况: 在2022年全省管理人接受指定的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数量下降的情况下,揭阳、梅州两市收案数量却呈大幅上涨趋势,相比2021年分别增加了25件、13件,同比分别增长了1250%、325%;东莞、韶关两市收案相比2021年分别增加了18件、1件,同比增长了12.50%、8.33%。深圳市2022年除个人破产案件以外的案件新收数量相较2021年减少114件,同比下降了14.54%,但从案件新收的绝对数量上看,深圳市为全省之最。非珠三角地区中汕尾和茂名两市收案大幅减少,相比2021年分别 减少了57件、36件,同比下降了96.6%、83.72%。总体上,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的新收案件数量均出现下降,珠三角地区的数量仍然是遥遥领先于粤东西北地区。 下图为2021—2022年全省各地区破产案件新收相关情况: 在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的办结数量上,珠三角地区除肇庆、中山两地有所增长外,其余地市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因此,整个地区的结案数量亦出现下降的现象。其作为全省破产审判的最重要区域,该现象导致了在粤东西北地区结案均上升的情形下全省结案数量仍呈下降趋势。粤东西北地区破产管理工作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结案数量整体上呈现较大幅度增长趋势,虽然这与2021年的基数较低有一定关系,但也体现出了粤东西北地区管理人克服了疫情的困扰,在审理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取得的良好工作成效。 下图为2021—2022年全省各地区破产案件结案相关情况: 全省管理人办理相关案件的基�情况如下: (1)新接受指定和办结的破产案件,总体上仍然以破产清算案件为主,重整案件居次,和解案件数量最少。具体为:①新接受指定的破产清算案件1686件,办结1666件,与去年同类的 2100件、1841件相比,下降趋势较为明显;但其中适用快审程序办结895件,与去年同比却微增1.9%,且占当年年度破产清算案件结案数量的53.72%,与去年同比增长超过了6.1%。②新接受指定重整案件30件,办结45件,与去年同类的37件、47件相比,存在一定下降趋势。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全省管 理人成功推动41家民营企业实现重整,其中包括1家上市公司,虽然总数占当年重整结案数的比例非常高,达到了91.11%,但与去年同类的55家、5家相比,亦呈下降趋势。③新接受指定和解案件7件,办结20件,与去年同类的11件、24件相比,亦有一定下降。 (2)全省各级管理人共新收强制清算案件434件,办结517 件,与2021年同类的970件、710件相比,数量下降幅度超过了破产案件,疫情防控对该类案件的影响更为明显。 (3)新收执转破案件408件,办结515件,与2021年同类的413件、457件相比,数量虽略有下降但变化不大,而由此消化的执行案件7242件与2021年的11932件相比,下降幅度则更为明显;新提起破产衍生诉讼案件共2153件,同比去年增长5.1%;结案2134件,同比去年增长24.6%。 2.新制度、新经验的实践探索不断推进 在过去的一年中,全省管理人锐意进取,在推动简案快审机制、预重整和重整衔接机制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许多实践探索,为破产法修订和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经验。 (1)简易程序的适用发展迅速。全省全年适用快审程序办结的案件高达895件,占同年破产清算案件结案数量的53.72%,在全年破产清算案件审结案件数量下降较为明显的情形下实现了结案数量和占比的增长。除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外,粤东西北地区的简易破产程序案件也开始出现并以持续的速度增长。 省协会及部分地市协会还配合各级法院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扩大企业简易注销范围、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建议,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各地简易程序的发展和适用还是存在明显的不平衡。总体上,珠三角地区对该制度的探索相对成熟,适用的数量和比例更为突出;粤东西北地区仍处在开始探索阶段,收案的数量和比例明显落后。 下表为2022年全省各地区案件审结与适用简易程序的相关情况: (2)预重整和重整衔接机制的探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各级管理人配合广州、深圳、茂名等地法院积极探索预重整机制,为预重整与重整程序的衔接问题做了大量理论和实践研究,百筑公司、索菱股份等成功案例不断涌现。在各级管理人的辛勤努力下,我省预重整制度实践研究得到了巨大发展,为鼓励企业自救、提升重整程序的成功率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破产管理工作区域特点 2022年,全省法院编制的管理人名册保持357名的数量不 变。因此,全省管理人平均年度新收破产案件约为6件,数量稍有下降,但变化不大。而区域发展不平衡影响区域法院受理破产案件进而导致各地区管理人发展不平衡问题仍是我省管理人发展的突出问题。 去年,珠三角地区、东翼、西翼、北部地区的新收破产案件数量占比分别为90.0%、1.6%、2.5%、5.1%。而粤东西北管理人 9/27 的数量占总数的25.5%,但仅办理不超过10%的破产案件(按要求重大破产案件由一级管理人办理,但这些地区没有一级管理人,故其重大案件由其他地区一级管理人办理),收案数相对偏少。且与珠三角地区相比,这些地区的案件案涉金额较小,清理复杂程度较低,清理方式也较为单一,主要为破产清算案件,重整、和解案件非常少。由此导致粤东西北管理人的综合素质与珠三角地区相比,存在较明显的差距。 (三)个人破产试点推进情况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自2021年3月1日开始实施后,经过两年的个人破产试点,深圳市的个人破产管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是时代赋予深圳的重要改革任务,也是深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生需求,个人破产制度和个人破产管理工作在深圳的不断发展,为全国性制度构建提供参考。2022年,深圳市新收个人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申请的案件分别为541件、48件、1件,全年申请总数同比下降37.43%。显示了经过深圳中院、市破产管理署、管理人的共同努力下,当地居民对个人破产制度的理解更加深入,提出申请更加慎重。法院受理个人破产案件仍然保持相对谨慎的态度,共受理个人破产案件23件,仅同比增加9.52%,变化不大。同时考虑到个人破产清算、和解和重整制度的不同特点,法院收案仍然是以个人重整案件为主,占比为82.61%,以避免更多适用个人破产清算带来个人信用修复的后续问题。 下图为2021-2022年深圳个人破产案件申请与受理情况: 深圳个人破产管理人配合深圳中院出台《加强个人破产申请以及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司法实施协调保障机制;配合深圳中院完善市场化办理破产机制,上线个人破产综合信息系统,实现个人破产案件全信息数据采集、全流程在线审理。 在个人破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建设方面,深圳市司法局、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于2022年11月25日发布了《深圳市个人破 产管理人名册》,此次编入名册的机构共计40家。 (四)“僵尸企业”出清工作情况 在2022年,各级管理人继续配合各级法院和相关部门推动“僵尸企业”司法出清工作。按照省政府和国资委等相关单位及省法院工作部署,全省管理人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提高管理人工作质效。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涉及世界银行、外国政府贷款的“僵尸企业”、涉建筑行业被挂靠企业的市场退出问题,积极服务大局。 全省管理人全年助推出清的僵尸企业达862家,包括国有企 业360家、民营企业502家。虽然与2021年同类数量相比,分 别减少了1284家、413家和871家,但连续两年出清民营僵尸企业占比超过了国有僵尸企业。这说明我省僵尸企业的清理已经取得显著的成绩,需要出清的僵尸企业数量在不断减少。而且也显示了不同所有制性质僵尸企业的出清数量比例正在逐步发生变化,由以往的国有企业带头出清转向民营企业重视依法退市,民营僵尸企业的出清占比仍在上升。特别是在当前新冠疫情和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下,民营僵尸企业的出清将是全省管理人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二部分破产管理人组织建设 (一)省市两级协会发展情况 2022年,省市两级管理人协会队伍继续扩大。截止目前, 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已有个人会员272名, 单位会员160名,理事会员92名,监事会员6名,合计530名。省协会会员目前包括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法院)编制在册的机构管理人及个人管理人、各地级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和其他与破产业务有关的专业服务机构、研究机构、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等单位和个人等。省协会坚持以包容开放的态度发展和接受新会员的加入,♘要是关注和支持管理人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力量,愿意加入到协会,省协会都可以接受其申请成为会员,以群策群力加强协会和管理人工作的各方面建设,营造社会认可、服务优质的良好氛围。 与此同时,市一级破产管理人协会数量亦在增加。2022年,全省新成立了三家市一级破产管理人协会,分别为清远市、汕头 市和茂名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截至2022年,全省已成立市一级 破产管理人协会12个,分别为广州、惠州、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深圳、珠海、韶关、清远、汕头、茂名等市协会。珠三角地区除肇庆市外,均已经成立了市一级破产管理人协会;粤东西北等地的市一级破产管理人协会建设也在不断推进。 (二)行业党建工作发展情况 2022年是全省管理人党建工作重要的一年。各级管理人党组织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努力践行党建工作使命和责任。各党组织对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理论、党的最新会议精神采取会议学、专题学、自行学等多种方式并用,力争学深悟透。2022年7月1日,省协会党建工作小组举行“庆七一”党建学 习专题会,庆祝党成立101周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2022年10月,各级管理人在党二十大会议胜利召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