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省破产管理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管理人工作能力不断提升,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管理人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 案件数量增长:全省管理人新接受法院指定的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共计3256件,办结3260件,连续三年呈增长趋势,2025年再创历史新高。这主要源于庞大的市场主体基数和经济结构优化过程中的企业退出需求。
- 案件类型:破产清算案件占主导地位,重整及和解案件数量不多但总体平稳。2025年新接受指定的破产清算案件2651件,办结2558件;重整案件28件,办结39件;和解案件2件,办结7件。
- 强制清算案件:新接受指定的强制清算案件575件,办结656件,增幅相对稳定。
- 执转破案件:新收执转破案件1290件,办结573件,大幅增长,体现出其在化解“执行难”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 “僵尸企业”出清:管理人办结的“僵尸企业”出清案件达到2650件,较上年明显增长,有效盘活了存量资源,优化了市场配置。
二、管理人组织建设
- 党建引领:协会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推动党建与协会建设深度融合,强化党建引领行业发展的实践成效。
- 组织建设:完善省市两级协会及委员会架构,新增女会员工作委员会、破产劳动关系专业委员会、产业投资专业委员会等,并积极推动市一级协会发展。
- 国际交流:深化与国际破产从业者协会等国际组织以及港澳地区相关机构的交流合作,推动跨境破产法律制度与实践规则的完善。
- 规章制度建设:制定《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庭外重组中心工作规程(试行)》,完善管理人扶助基金、行业自律等制度安排,加强破产案件资金监管。
三、管理人业务建设
- 专业培训:构建“培训+研讨+课题+案例”四位一体的专业能力提升体系,全年累计培训覆盖全省管理人及相关行业人员超过1.2万人次。
- 庭外重组机制:推动设立了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庭外重组中心,实现实体化运行,自运行以来,累计受理庭外重组申请25起,成功办结首宗医疗企业庭外重组案件。
- 评优激励机制: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评优活动,评选出优秀工作委员会、优秀专业委员会、优秀主任、优秀副主任、优秀委员、优秀会员和优秀案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 研究成果转化:组织编写并出版《破产典型案例剖析与实务指南》,开展“破产法治研究课题”征集活动,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管理人业务能力提升和行业规范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四、管理人服务工作建设
- 执业权益与保障:开展全省管理人执业状况专项调研,建立“四级薪酬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行业自律与维权救助机制,推进会员服务精准化。
- 信息化服务:推动“核查一件事”系统与省协会网络系统深度融合,建立破产企业信息集中查询机制;持续优化“元生系统”功能,实现庭外重组案件全流程信息化留痕。
- 世界级企业重整中心建设:强化资源整合与平台建设,积极拓展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空间,推动设立广州市湾区国际重组中心,联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重整中心”,支持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推动设立深圳市庭外重组服务中心。
- 多元协作与资源对接:构建“1+5+N”多层次市场服务体系,建立破产案件资金开户银行库,设立“破产商事仲裁专业小组”,强化政企银联动,搭建全方位资源对接平台。
- 行业宣传与品牌服务:发布《广东省破产管理白皮书》,加强日常宣传推广,扩大重大活动宣传覆盖面,提升广东破产管理行业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
五、管理人工作展望
- 加速世界级企业重整中心建设:促进府院联动和银协合作机制的深化,拓展跨境重组服务,建立“跨境重组专家库”,筹备举办2026年跨境破产法论坛,推动广州市湾区国际重组中心持续拓展服务功能。
- 深化庭外重组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程序衔接规则,制定《中小微企业重整操作指引》,举办庭外重组专题培训。
- 加大区域均衡发展力度:加强粤东西北地区行业能力建设,建立“珠三角—粤东西北”管理人结对帮扶机制,设立粤东西北地区管理人专项扶助基金。
- 强化会员服务保障:推动全省在册管理人适时全部加入省协会,持续扩大管理人扶助基金覆盖范围,完善管理人薪酬保障与执业维权机制,持续优化投融资对接平台。
- 完善行业自律体系:加强协会规则与纪律工作委员会建设,推进管理人执业规范化,推动《破产管理人履职不当评议办法》落地实施,制定《破产案件审理与劳动争议仲裁相关程序衔接问题操作指引》,适时推动修订行业收费标准。
- 加强行业宣传与国际交流:持续发布破产管理白皮书,深化与国际破产从业者协会等国际组织以及港澳地区相关机构的交流合作,不断扩大行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