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inopharmTechHoldingsLimited 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56) 内幕消息 (1)延迟刊发二零二四年年度业绩及寄发二零二四年年报; 及 (2)暂停买卖 本公告乃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九日及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的公告 (“该等公告”),内容涉及(其中包括)(i)可能延迟刊发二零二四年年度业绩,可能延迟董事会会议,及可能暂停买卖;及(ii)更换核数师。除非另有界定,本公 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俱有相同涵义。 延迟刊发二零二四年年度业绩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8.49条,本公司须不迟于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刊发二零二四年年度业绩。此外,根据GEM上市规则 第18.48A及18.03条,本公司须不迟于财政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即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刊发及向股东寄发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年度报 告(“二零二四年年报”)。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及特此宣布延迟刊发二零二四年年度业绩及寄发二零二四年年报。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由于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更换核数师,及参考永拓富信编制的审核时间表,预计审核程序将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内完成。因此,董事会预计本公司将无法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刊发二零二四年年度业绩。由于二零二四年年度业绩延迟刊发,董事会预计本公司将无法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刊发及寄发二零二四年年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正与永拓富信密切合作,以尽快完成审核程序。本公司将竭力尽快刊发二零二四年年度业绩,以及刊发及寄发二零二四年年报,惟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刊发进一步公告,以告知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有关二零二四年年度业绩及二零二四年年报的任何重大进展。 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之要求,本公司股份将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二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以待刊发二零二四年年度业绩。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SinopharmTechHoldingsLimited 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何锦坚 香港,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何锦坚先生及郭淑仪女士,非执行董事程彦杰博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斐先生、许东安先生及向碧伦先生组成。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本公司的董事愿就本公告资料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份,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载之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由刊发日期起计至少七天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最新上市公司公告”页内及于本公司之网站http://www.sinopharmtech.com.hk登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