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与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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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优惠调整:
- 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
-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
- 调整后,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及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家庭第二套住房,统一按1%税率缴纳契税;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按1.5%(第二套)或2%的税率缴纳。
- 纳税人需提交家庭成员信息及住房情况证明,或采用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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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
- 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
-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实际执行的预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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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取消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税收政策:
- 增值税: 在取消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无论是否为普通住宅)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停止执行。
- 土地增值税: 在取消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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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时间:
- 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 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
研究结论:
此次政策调整旨在通过降低购房交易成本(契税、增值税)和缓解房企资金压力(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重点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