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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分红发布,静待政策催化需求改善

2024-11-11黎航荣第一上海证券徐***
中期分红发布,静待政策催化需求改善

买入 2024年11月11日 中期分红发布,静待政策催化需求改善 黎航荣wayne.li@firstshanghai.com.hk(852)2522 2101 兑现中期分红规划:公司发布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中期红利每股23.882元(含税),合计总金额为300亿元,相当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的72.0%。此前公司曾发布分红规划,24-26年公司年度分配现金红利总额将不低于当年实现归母净利润的75%,分两次(年度和中期分红)实施,公司常规分红力度大幅提高。同时,公司年内首次发布股份回购并注销计划,对股东回报重视程度不断增强。 主要数据 行业白酒/消费股价1609.97元目标价1850.00元(+15%)股票代码600519股本12.56亿股市值2.022万亿元52周高/低1910.00/1245.83元每股净资产189.2293元主要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54.07%) 24Q3业绩符合预期:24Q1-Q3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1,208/608亿元,同 比+17.0%/+15.0%,其 中24Q3收 入 、 利 润分 别 为388/191亿 元,同 比+15.3%/+13.2%。截至23Q3底合同负债99.3亿元,环比Q2减少0.62亿元。24Q3公司销售回款425.9亿元,同比+1.0%,增速环比Q2大幅回落,预计主要由期内回款节奏变化所致,前三季度合计为1,296.9亿元,同比+16.6%,现收比为107.4%,同比-0.36pct。 系列酒调整降速,结构变化影响利润率:分产品看,24Q3茅台酒/系列酒收入分别为326/62亿元,同比+16.3%/+13.1%。其中系列酒增速环比有所放缓,预计期内茅台1935控货所致,茅台酒保持高增,预计主要由非标放量贡献。分渠道看,24Q3公司批发代理/直销分别收入205/183亿元,同比+9.7%/+23.5%,其中i茅台实现酒类不含税收入45亿元,同比-18.4%。盈利能力方面,24Q3公司毛利率为91.0%,同比-0.5pct,预计主因茅台1935控货导致系列酒产品结构下移所致。期内销售/管理/财务费用率分别同比+0.4/-0.7/+0.7pct,研发费用率同比持平,税金及附加率同比+0.4pct。最终归母净利润率为49.3%,同比-0.9pct。 目标价1,850.00元,买入评级:2024年受外部经济环境影响,行业终端消费需求进一步走弱,酒企及渠道端均呈现出更为显著的分化态势。我们认为,当前行业调整已延续自上游酒企端,从Q3各大上市酒企观察已逐渐呈现出明显控速趋势。公司整体经营保持稳健,预计全年任务达成无忧。近期公司产品批价反复震荡,市场动销亦有所承压,但整体上茅台经销商经营情况仍普遍较优于行业水平。考虑到公司作为行业绝对领导者,我们不排除其未来或会主动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多方位助力行业供需矛盾进一步去化,叠加近期公司对渠道控货稳价信号频出,因此,我们中性下调公司未来收入及盈利预期,预计其24-26年净利润分别有望实现864/959/1,061亿元。若以上述年度75%分红率计算,2025年预计公司常规分红总金额将不低于719亿元,对应当前股息率不低于3.6%。考虑到公司业绩具有长周期增长稳定性,股东高回报规划将持续兑现,中长期配置价值高,故给予目标价1,850.00元,相当于25财年盈利预测26.9倍PE,买入评级。近期,国内财政政策陆续发力,我们看好板块预期后续有望迎来逐步改善。 重要风险:1)食品安全;2)改革成效不及预期;3)经济复苏不及预期。 来源:彭博 附录1:主要财务报表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71号永安集团大厦19楼电话:(852) 2522-2101传真:(852) 2810-6789 本报告由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编制,仅供机构投资者一般审阅。未经第一上海事先明确书面许可,就本报告之任何材料、内容或印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摘录、引用、更改、转移、传输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及材料只提供给阁下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票据,或就其作出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阁下不可依赖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出任何投资决策。本报告及任何资料、材料及内容并未有考虑到个别的投资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或任何特别需要。阁下应综合考虑到本身的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财务及税务状况等因素,自行作出本身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所载资料及意见来自第一上海认为可靠的来源取得或衍生,但对于本报告所载预测、意见和预期的公平性、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第一上海或其各自的董事、主管人员、职员、雇员或代理均不对因使用本报告或其内容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报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公平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可作出依赖。 第一上海或其一家或多家关联公司可能或已经,就本报告所载信息、评论或投资策略,发布不一致或得出不同结论的其他报告或观点。信息、意见和估计均按“现况”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第一上海并不是美国一九三四年修订的证券法(「一九三四年证券法」)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经纪-交易商。此外,第一上海亦不是美国一九四零年修订的投资顾问法(下简称为「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法」及「一九三四年证券法」一起简称为「有关法例」)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投资顾问。在没有获得有关法例特别豁免的情况下,任何由第一上海提供的经纪及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此档内陈述的内容,皆没有意图提供给美国人。此档及其复印本均不可传送或被带往美国、在美国分发或提供给美国人。 在若干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可能会抵触当地法律、规定或其他注册/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或单位分发或由其使用。 本报告不可对加拿大、日本、美国地区及美国籍人士发放©2024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