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A 标题 II 法规对图书馆的影响
核心观点与概述
2024年4月24日,美国司法部(DOJ)发布了关于美国残疾人法案(ADA)第二标题的最终规则,要求州和地方政府确保其网络内容和移动应用对残疾人士可访问。大多数实体需在2026年4月24日前遵守,较小公共实体需在2027年4月26日前遵守。此资源旨在帮助图书馆专注于提供信息访问服务,同时应对合规性要求。
规则制定与概述
该规定是司法部首次明确要求公共实体的技术标准,以确保网络内容和移动应用满足Title II的义务。由于1990年《残疾人法案》签署时法规未涉及网络内容和移动应用,司法部于2023年8月发布了拟议规则制定通知,建立网络可访问性的技术标准。研究图书馆协会(ARL)支持将网络内容无障碍指南(WCAG)2.1 AA级纳入法律,并强调加速生成无障碍出版物的策略。
规则新内容
司法部通过引用并入Web 内容可访问性指南 (WCAG) 2.1 AA级(2018年发布)作为技术标准。除非适用例外情况,公共机构运营的基于网络的内容或移动应用必须达到此标准。例外情况包括:
- 存档的网页内容
- 现有的传统电子文档
- 第三方发布的内容
- 个性化、密码保护或其他安全的传统电子文档
- 先前存在的社交媒体帖子
新法规与基本要求
新法规不会改变ADA Title II的基本要求,包括合理修改和有效沟通。即使某些内容受到例外情况的豁免,图书馆仍需根据请求提供可访问的材料。公共实体仍需确保其使用网络内容和移动应用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活动中,针对个案情况向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访问。
根本性改变和过度负担
Web内容必须符合Title II要求,除非合规性会导致服务、计划或活动性质的根本性改变或不适当的财务和行政负担。公共实体可根据相关规定选择依赖这些规定,前提是能够证明遵守相关规定将导致服务、项目或活动的本质改变,或者造成不合理的财务和行政负担。
许可内容
DOJ澄清要求适用于公共实体提供的或通过合同、许可或其他安排提供的或可获得的内容。图书馆应积极与供应商谈判,确保其提供可访问的内容,并遵守法律义务。
规则对图书馆内容的适用性分析
图书馆可以利用例外情况作为框架,优先考虑最广泛且最一致使用的资源的可访问性。例如,第三方许可的电子资源、机构仓库、传统数字化内容、特殊收藏、虚拟服务、数字档案馆等。图书馆应与机构法律和ADA专家,以及e资源、IT、数字收藏、教员大会等领域的专家合作,确定优先级。
许可可访问的内容
司法部预期新规则将推动更广泛的可访问许可内容。UC伯克利图书馆通过VPAT、保修、免责声明和赔偿条款等策略,推动学术出版业向原生可访问标准迈进。这些策略有助于图书馆规避法律责任,并确保残疾学生能够与同龄人同时获得课堂或作业所需的材料。
关于风险
图书馆应关注评估法规对内容的应用性,并致力于规避所有风险。强调图书馆在确定优先开放哪些内容、什么是根本性的改变、我们能否采取替代方案等方面的专长,可以激发机构内其他人感到有动力向前推进。
倡导天生可访问的内容
ARL、图书馆可访问性联盟(LAA)和图书馆出版联盟(LPC)将合作倡导原生可访问出版。司法部指出,其规则制定过程将导致可访问第三方服务采购选项的增长,从而确保残疾学生能够与同龄人同时获得课堂或作业所需的材料。
下一步
美国教育部预计将会发布关于《康复法》第504节的建议规则制定通知,很可能该部门会遵循司法部Title II规则中相同的例外模型。ARL将监控并回应该建议规则。
资源
政府资源包括最终规则、ADA更新、联邦公报中公布的最终规定等。图书馆资源包括LAA供应商信函、图书馆馆藏的数字可访问性、法律和无障碍文本、ARLBTAA信函和网络研讨会系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