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MGROUPHOLDINGSLIMITED 秀商时代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49) 内幕消息 延迟刊发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可能延迟寄发二零二四年年报;延期举行董事会会议; 及 暂停买卖 本公告由秀商时代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董事 (“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及13.49(3)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发表。 谨此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的公告(“可能延迟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可能延迟刊发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股份(“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短暂停止买卖,以待发表有关本公司内幕消息的公告;(i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内幕消息;及(iv)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的公告,内容有关股份继续暂停买卖。 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的词汇具有可能延迟公告所界定的涵义。 延迟刊发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将延迟刊发,原因在于核数师仅能有限 度地取得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附属公司的账目及纪录,本公司仍在收集 及整理核数师要求本公司附属公司提供的必要资料及文件,以便完成审核程序,因 此,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编制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 本公司现正与适用的附属公司及核数师紧密合作,以提供一切所需资料及文件,尽快完成审核程序。然而,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的预期刊发日期将需与核数师进一步商讨及厘定,并将于适当时候公布。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条,本公司必须在有关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刊登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无法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刊发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3)条,本公司如未能于指定时限内刊发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则本公司须公布根据尚未与核数师协定同意的财务业绩而编制的业绩(如具备该等资料)。董事会于审慎周详考虑后,认为本公司于现阶段不宜刊发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原因在于该等账目未必能够准确反映本集团的财务表现及╱或状况,且刊发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可能会令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有所混淆及造成误导。基于上述理由,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辖下的审核委员会未能审阅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 可能延迟寄发二零二四年年报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6(2)条,本公司须于有关财政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即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二零二四年年报。由于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可能延迟刊发,故预期二零二四年年报亦可能延迟寄发。 可能延迟寄发二零二四年年报(如若落实)将构成不遵守上市规则第13.46(2)条。二 零二四年年报的预期寄发日期将于适当时候公布。 延期举行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宣布,由于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延迟刊发,董事会为考虑及批准(其中包括)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而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将会延期举行,而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发表公告,通知股东有关董事会会议的举行日期。 暂停买卖 此外,根据上市规则第13.50条,若有发行人未能按照上市规则规定如期发表定期的财务资料,联交所一般会要求该发行人的证券停牌,直至发行人发表了公告公布所规定的财务资料为止。 应本公司要求,股份自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发表有关本公司内幕消息的公告及刊发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 董事会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发表公告,通知股东有关(i)刊发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ii) 寄发二零二四年年报;及(iii)董事会会议日期的任何最新情况。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 代表 秀商时代控股有限公司 联席主席、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 张丽莲 香港,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即张丽莲女士(联席主席兼行政总裁)、张国良先生及牟雷先生(联席主席);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陈佳仁先生、LeeShyTsong先生及张虹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