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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富资源投资:内幕消息(I)进一步延迟刊发全年业绩;(II)进一步延期董事会会议;(III)延迟寄发年报;及(IV)继续暂停买卖

2024-07-31港股财报L***
智富资源投资:内幕消息(I)进一步延迟刊发全年业绩;(II)进一步延期董事会会议;(III)延迟寄发年报;及(IV)继续暂停买卖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百慕大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 (I)进一步延迟刊发全年业绩; 内幕消息 (III)延迟寄发年报;及 (II)进一步延期董事会会议;(IV)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布乃由智富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及13.49(3)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五日、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及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之公布,内容有关(i)进一步延迟刊发全年业绩;(ii)进一步延期董事会会议;(iii)延迟寄发年报;及(iv)继续暂停买卖(“该等公布”)。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进一步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 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初步业绩将进一步延迟发布。根据最新发展(包括但不限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一日董事会成员变动),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与有关各方沟通,以向核数师提供所需的未交资料,以便核数师执行其工作。核数师尚未完成本公司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本公司及核数师需要额外时间落实本集团的经审核账目,以及完成审核程序,尤其是有关物业开发项目估值及持续经营评估。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条,本公司须于财政年度结束后不迟于三个月内(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以前)刊发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2)条,有关全年业绩的初步公布应基于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应已与核数师达成一致。延迟刊发全年业绩构成上市规则第13.49(1)条之不合规事宜。 本公司正与核数师紧密合作,以尽快完成审核程序,全年业绩的预计刊发日期将于适当时候公布。 进一步延期董事会会议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及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之公布及该等公布,内容有关将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举行董事会会议,以(其中包括)考虑及批准刊发全年业绩;以及建议派发末期股息(如有)及处理任何其他事项。由于上述进一步延迟刊发全年业绩,董事会会议的预计日期将于适当时候公布。 延迟寄发年报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6(2)条,本公司须于财政年度结束后不迟于四个月内(即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或以前)向股东寄发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本公司尽力于上市规则第13.46(2)条规定的期限之前刊发年报。然而,由于进一步延迟刊发全年业绩,将会延迟寄发年报。 延迟寄发年报构成上市规则第13.46(2)条之不合规事宜。年报的预计刊发日期将于适当时候公布。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并无拥有任何其他内幕消息须根据上市规则予以披露。 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以待达成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九日公布的复牌条件,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告为止。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智富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许世平 香港,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于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两名执行董事许世平先生及黄磊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郑昭军先生、王宁先生及陈广安先生。 董事共同及个别对本公布所载资料之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于作出所有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知,本公布所发表之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始行发表,本公布亦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当中任何陈述具误导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