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KEYNELTD 金奥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于百慕大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009) 内幕消息 可能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可能延迟寄发二零二三年年报; 董事会会议延期;及 可能暂停买卖 本公告乃由金奥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第13.49(3)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可能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本公司可能会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原因为本公司仍在按其核数师(“核数师”)要求从其附属公司收集及整理必要的资料及文件以完成审核程序,因此本公司需要额外的时间编制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本公司正与其附属公司及核数师密切合作,提供所有必要资料及文件,以尽快完成审核程序。然而,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的预计刊发日期需与核数师进一步讨论并确定,及将于适当时候公布。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条,本公司须不迟于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鉴于上述情况,预计本公司将无法按上市规则的要求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3)条,本公司如未能按规定时限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则必须公布根据尚未与核数师一致协定同意的财务业绩所编制的业绩(如有该等资料)。董事会经审慎 周详考虑后认为,本公司于此阶段不宜刊发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因为有关管理账目可能无法准确反映本集团之财务表现及╱或状况。 可能延迟寄发二零二三年年报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6(2)条,本公司须不迟于财政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即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其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二零二三年年报”)。由于本公司可能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预期可能亦会延迟寄发二零二三年年报。 可能延迟寄发二零二三年年报一旦落实,将不符合上市规则第13.46(2)条的规定。二零二三年年报的预计寄发日期将于适当时候公布。 董事会会议延期 董事会宣布,由于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刊发延迟,审议及批准(其中包括)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的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将延期召开及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刊发进一步公告,以知会股东有关董事会会议的日期。 可能暂停买卖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0条,倘发行人未能根据上市规则刊发定期财务资料,联交所通常会要求暂停买卖发行人的证券,而在发行人刊发载有所需财务资料的公告前,有关暂停买卖要求通常会持续生效。倘本公司未能于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刊发2023年年度业绩,预期本公 司股份将自2024年4月2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本公司刊发2023年年度业绩公告为止。 董事会将于适当时候刊发进一步公告,以知会股东有关(i)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ii)寄 发二零二三年年报;(iii)董事会会议日期;及(iv)本公司股份可能暂停买卖的任何最新情况。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仅供识别 承董事局命 金奥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张立 香港,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于本公布发表日期,董事局由六名董事组成。执行董事为钱凌玲女士(主席)、张立先生(行政总裁)及向俊杰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徐沛雄先生、邓炳森先生及顾凯夫先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