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149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89,336,611.12 24.98% 3,973,469,967.52 29.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18,485,805.79 45.97% 672,160,819.11 36.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94,396,001.00 36.21% 644,489,202.68 31.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438,143,215.94 13.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03 33.28% 1.2448 25.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618 33.99% 1.2063 25.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44% 0.65% 11.51% 0.6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809,806,131.77 12,024,494,607.70 6.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5,892,202,349.83 5,759,376,498.44 2.31%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06,160.35 -3,662,927.4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7,036,082.18 38,011,654.8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4,251,989.32 5,379,686.3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39,355.32 -4,749,065.4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08,151.36 减:所得税影响额 5,607,760.36 6,796,975.1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44,990.68 818,908.01 合计 24,089,804.79 27,671,616.4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政府补助-磷石膏补贴 3,304,700.00 在可预见的未来能持续取得 其他收益-递延收益摊销 2,792,137.62 在可预见的未来能持续取得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36.75%,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所致。2、资产负债表科目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上升100%,系报告期本集团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上年度期末为零。 (2)衍生金融资产科目下降75.59%,系报告期末远期结售汇协议的公允价值较上年度期末少。 (3)其他流动资产科目下降70.59%,主要系报告期退回增值税留抵税所致。 (4)在建工程科目上升47.60%,主要系子公司工程项目增加,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5)无形资产科目上升69.42%,主要系新增控股子公司黔源地勘,其矿业权在合并层面以公允价值计量。 (6)短期借款科目下降36.44%,系报告期偿还部分短期借款所致。 (7)合同负债科目上升64.17%,主要系子公司预收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8)其他应付款科目上升186.48%,主要系尚未支付收购黔进矿业持有黔源地勘的剩余股权价款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上升111.78%,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0)库存股科目上升37.98%,系报告期公司回购股票所致。 (11)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上升148.92%,系美元升值,报告期末外币财务报表折算较上年度期末增加所致。 (12)专项储备科目上升230.85%,主要系报告期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13)盈余公积科目上升45.9%,系公司按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14)少数股东权益科目上升92.58%,主要系新增控股子公司黔源地勘,少数股东按比例享有的权益增加所致。3、利润表科目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1)营业成本同比上升32.41%,主要系磷酸及磷酸二氢钙的销售数量及单位成本同比上升所致。 (2)销售费用同比上升36.68%,主要系报告期出口增加,仓储费及港口作业费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同比上升32.57%,主要系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4)其他收益同比上升371.76%,系报告期公司的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5)投资收益同比上升144.58%,主要系报告期远期结汇收益增加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上升108.40%,系报告期远期结汇协议公允价值同比增加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下降108.09%,主要系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上升100.00%,系报告期部分存货发生减值,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9)资产处置收益同比下降119.40%,系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 (10)营业利润同比上升34.07%,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支出同比上升60.64%,主要系报告期捐赠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12)利润总额同比上升33.7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的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8,60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1.23% 277,634,700.00 0 质押 138,792,700.00 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84% 20,800,000.00 0 不适用 0 西藏中睿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睿合银稳健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32% 7,150,000.00 0 不适用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16% 6,287,092.00 0 不适用 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8% 5,870,393.00 0 不适用 0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盘京盛信1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73% 3,947,704.00 0 不适用 0 烟台鹏云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1% 3,850,000.00 0 不适用 0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盛信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69% 3,722,772.00 0 不适用 0 杨华琴 境内自然人 0.62% 3,352,990.00 0 不适用 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7% 3,091,768.00 0 不适用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7,634,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7,634,700.00 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8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800,000.00 西藏中睿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睿合银稳健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1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15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287,092.00 人民币普通股 6,287,092.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70,393.00 人民币普通股 5,870,393.00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盘京盛信1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947,704.00 人民币普通股 3,947,704.00 烟台鹏云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8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850,000.00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盛信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722,772.00 人民币普通股 3,722,772.00 杨华琴 3,352,990.00 人民币普通股 3,352,99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091,768.00 人民币普通股 3,091,768.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杨华琴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明先生的配偶,李光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川恒集团35.06%的股份,杨华琴女士与川恒集团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报告期末,前10名股东未参于融资融券业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4年6月届满,报告期内,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完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2024-090、2024-093、2024-094、2024-098、2024-101、2024-102、2024-103、2024-104、2024-105、2024-106)。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4,025.00万股限售期在报告期内届满,于2024年7月12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3、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川恒转债第三年利息兑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4-112)。 4、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现金82,750.00万元收购贵阳黔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进矿业”)持有的贵州黔源地质勘查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源地勘”)58.5%股权。截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