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IMREPORT 2024 目录 2公司资料 3主席报告 6财务回顾 12中期业绩 37权益披露 39股份期权计划 41其他资料 GBA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 GBA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往来银行 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会及董事委员会 执行董事 王祖伟(主席)林珈莉 黄思语 独立非执行董事 胡惠珊梁家进陈湘洳 审核委员会胡惠珊(主席)梁家进 陈湘洳 薪酬委员会陈湘洳(主席)胡惠珊 王祖伟梁家进 提名委员会王祖伟(主席)胡惠珊 梁家进陈湘洳 公司秘书 张延,香港会计师公会 授权代表 王祖伟张延 注册办事处 VictoriaPlace,5thFloor31VictoriaStreet HamiltonHM10Bermuda 总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铜锣湾 礼顿道77号 礼顿中心14楼1415室 百慕大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OcorianManagement(Bermuda)LimitedVictoriaPlace,5thFloor 31VictoriaStreet HamiltonHM10Bermuda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公司网址 www.gbaholdings.com 股份代号 261 主席报告 主席报告3 本人谨代表GBA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61,于百慕大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 会”)呈报本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收入约为29,400,000港元,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20,600,000港元上升约42.9%。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收入主要来自销售置地新城及中建•俊公馆部分余下单位以及餐饮业务。中建•俊公馆第2.2期仍处于发展阶段,并预期于2024年底竣工。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集团净亏损约为23,800,000港元,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16,800,000港元增加约41.2%。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亏损增加主要由于行政费用增加所致。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派发任何中期股息(2023年6月30日:不派息)。 业务回顾 物业业务 于回顾期内,我们继续专注位于辽宁省鞍山市的物业项目。本集团在鞍山市拥有三个物业项目,其中两个分别名为“置地新城”及“依云山庄”的项目已经完工。两个项目的大部分物业单位已经售出。 本集团在鞍山的其余项目名为“中建•俊公馆”,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中建•俊公馆项目分六期开发,包括第1.1、1.2、1.3、2.1、2.2及3期。如同我们在鞍山市的首两个项目,中建•俊公馆亦深受购房者欢迎。该项目第2.2期尚在发展中。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物业业务录得约12,100,000港元的收入,主要来自销售置地新城及中建•俊公馆部分余下单位。 GBA集团有限公司 金融业务 于回顾期内,我们仍然继续在香港经营放债人业务,我们预期该业务会为本集团带来稳定的利息收入来源。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金融业务录得利息收入约2,900,000港元。我们亦会寻找机遇以扩大我们的金融业务,当中包括房地产按揭、股份按揭、营运资金融资及奢侈品融资。 汽车业务 于回顾期内,我们继续销售汽车的业务以令收入基础多元化。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汽车业务并无产生任何收入。我们将继续发展该业务。 餐饮业务 于回顾期内,我们继续餐饮业务。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餐饮业务录得收入约14,300,000港元。我们将继续发展该业务。 展望 展望2024年,随着中国更多政府政治支持地产行业及巩固中国地产板块,我们的房地产业务的销售可望有所改善。 金融业务、汽车业务及餐饮业务方面,我们预期,由于预期利率会下降,加上预期消费者需求会略有增长,整体业务将持续稳定或略有改善。 本集团会继续基于市场需求及可用资金扩大业务。 凭藉我们坚韧的管理层及稳健的财务状况,我们认为可以克服现时前所未有的挑战,并且可以化风险为机会。我们将会坚持追求我们的核心战略,为实现本公司的长期持续增长和提高股东的长期价值而努力。我们亦将继续物色新商机以提高股东回报。 主席报告 5 致谢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向董事、管理层及所有雇员在本期间面对各种挑战下仍坚定承担、忠诚及勤奋的表现致以谢意。此外,本人感谢股东、投资者、银行、顾客、供应商及业主在这前所未有的时期下,不断对本公司作出鼓励及鼎力支持。 主席 王祖伟 香港,2024年8月30日 GBA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回顾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反映其投资控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从事土地及物业发展及销售(“物业业务”)、在香港从事放债人业务(“金融业务”)、在香港从事汽车业务(“汽车业务”)及在香港从事餐饮业务(“餐饮业务”)的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由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去年同期”)约20,600,000港元上升约42.9%至截至 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期间”)约29,400,000港元。 于本期间,约12,100,000港元的收入主要来自销售置地新城及中建•俊公馆部分余下单位,而去年同期约6,300,000港元的收入则大部分来自销售置地新城及依云山庄物业单位。于本期间,物业业务继续为本集团按收入计的业务分部,占本集团总收入约41.2%。 金融业务于本期间及去年同期的收入约为2,900,000港元。 餐饮业务于本期间的收入约为14,300,000港元,而去年同期的收入约为11,400,000港元。 本集团的市场仅集中在中国及香港,该等地区贡献本集团截至2024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全部收入。 收益成本 收入成本主要为直接成本,包括(i)建筑材料及物资以及物业增值税;及(ii)餐饮业务的材料及供应。收入成本由去年同期约13,800,000港元上升约82.9%至本期间约25,300,000港元,主要由于物业业务的直接成本增加。 财务回顾 7 毛利及毛利率 去年同期录得毛利约6,700,000港元,而本期间则录得毛利约4,100,000港元。去年同期的毛利率约为 32.7%,而本期间的毛利率约为13.9%。毛利下降主要由于房地产业务的直接成本增加较多所致。 按公平价值列账及于损益账处理的金融资产的公平价值变动 按公平价值列账及于损益账处理的金融资产于本期间录得约2,000,000港元。 其他收入及利益 本集团本期间的其他收入由去年同期约600,000港元增加至本期间约1,300,000港元。该增加主要由于银行利息收入。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 于本期间,本集团并无录得应占联营公司亏损(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1,400,000港元)。 销售及分销费用 销售及分销费用主要指广告及销售代理费。销售及分销费用由去年同期约6,400,000港元减少约19.9%至本期间约5,200,000港元。该减少主要由于广告数目减少所致。 行政费用 行政费用主要包括核数师酬金、折旧、董事薪酬、法律及专业费用及员工成本。行政费用由去年同期约17,000,000港元增加至本期间约23,000,000港元。该增加主要由于员工薪金及折旧增加。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 由于上述原因,本集团于本期间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23,800,000港元,去年同期则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16,800,000港元,主要由于行政费用增加所致。 GBA集团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以及资本结构 本集团于回顾期间内一直维持其资本充足率。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净额约为364,900,000港元(于2023年12月31日:约 402,300,000港元),其中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约为39,800,000港元(于2023年12月31日:约 39,700,000港元)。本集团于2024年6月30日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约为368.76%(于 2023年12月31日:约449.82%)。 本集团于2024年6月30日的银行透支约为9,900,000港元(于2023年12月31日:约2,900,000港元),反映本集团稳健的财务状况。 本集团的营运资金主要来自手头现金及经营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董事会预期,本集团将依赖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以及银行借款(如有需要),以满足营运资金及资本支出(如有)的未来所需。 资本承担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并无资本承担(2023年12月31日:无)。 库务管理 本集团以审慎的方针管理现金及控制风险。为达致更佳的风险控制及有效资金管理,本集团均中央统筹库务活动。 本集团的库务政策旨在将外币汇率及利率波动的风险减至最低。于本期间,由于本集团没有任何银行借款,故本集团并没有任何利率风险。于回顾期内,本集团没有任何重大汇兑风险。我们会继续监察汇兑风险,然而,我们亦无意参与任何高风险的外汇衍生工具。 重大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的收购及出售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中期报告日期止六个月及直至该日止概无其他重大事件。 资产抵押 于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抵押任何资产。 财务回顾 9 或然负债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并没有任何重大或然负债(2023年12月31日:无)。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的雇员总数为85名(2023年12月31日:71名)。本集团薪酬政策建基于公平原则,为雇员提供具推动力、以表现作衡量且具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方案。薪酬方案通常每年检讨。除薪金外,其他员工福利包括强积金供款、医疗保险及与表现挂钩的花红。本集团的合资格雇员及人士亦可能获授股份期权。于2024年6月30日,在2021计划中尚未行使的股份期权为45,000,000股(2023年12月31日:概无尚未行使的股份期权)。 报告期后事项 股份期权 于2024年1月26日,本公司议决根据2021计划向五名合资格参与人(包括本集团两名董事及三名雇员)授出股份期权以认购合共45,000,000股普通股,行使价为每股0.152港元,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4.64%,惟须待获授人接纳。授出之股份期权须由获授人自授出日期起持有十二个月,方可行使。股份期权之行使期为自授出日期起计十年,即由2024年1月26日至2034年1月25日(包括首尾两日)。 除上文所披露外,于期间结束后及直至本报告日期,并无其他重大事项。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宣派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的中期股息(2023年:无)。概无本公司股东已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股息的任何安排。 GBA集团有限公司 重大外币风险 由于本集团的业务活动主要在香港经营且主要以港元计值,董事认为本集团的外币风险并不重大。 供股所得款项用途 本公司所订立之配售协议(经补充配售协议所修订及补充)及包销协议(经补充包销协议所修订及补充)已经达成,而配售协议(经补充配售协议所修订及补充)及包销协议(经补充包销协议所修订及补充)根据一般授权就供股而订立。 于2023年9月11日,本公司已接获合共189,339,360股供股股份,占供股项下每股供股股份0.12港元之供股股份总数约42.91%。因此,供股中251,891,280股供股股份认购不足,占供股项下供股股份总数约57.09%。 于2023年9月18日,配售代理根据配售协议配售未获认购供股股份,为229,280,000股未获认购供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约23.63%,配售予五名独立承配人,配售价为每股未获认购供股股份0.12港元,与认购价相同。 承配人为邱玲菊女士、陈坤先生、周韵雯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