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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势股份2024 中期报告

2024-09-26港股财报朝***
达势股份2024 中期报告

DPCDashLtd 达势股份有限公司 (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405 目录 公司资料2 摘要4 业务概览7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9 企业管治及其他资料21 中期财务资料的审阅报告34 简明中期综合全面收益表35 简明中期综合资产负债表37 简明中期综合权益变动表39 简明中期综合现金流量表41 简明中期综合财务资料附注42 释义70 公司资料 董事会 执行董事 王怡女士(首席执行官) 非执行董事 FrankPaulKrasovec先生(董事长)JamesLeslieMarshall先生 ZoharZiv先生 MatthewJamesRidgwell先生ArthurPatrickD’Elia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DavidBrianBarr先生施振康先生 王励弘女士 审核及风险委员会 王励弘女士(主席) ZoharZiv先生 MatthewJamesRidgwell先生DavidBrianBarr先生 施振康先生 薪酬委员会 DavidBrianBarr先生(主席) MatthewJamesRidgwell先生 ArthurPatrickD’Elia先生施振康先生 王励弘女士 提名委员会 FrankPaulKrasovec先生(主席) MatthewJamesRidgwell先生 DavidBrianBarr先生施振康先生 王励弘女士 联席公司秘书 吴婷女士 何咏雅女士 授权代表 王怡女士 何咏雅女士 注册办事处 KingstonChambersPOBox173 RoadTownTortola BritishVirginIslands 中国总部及主要营业地点 中国 上海 漕宝路33号 A栋8层,邮编200235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湾仔 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46楼 核数师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及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香港 中环 太子大厦22楼 2 达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报 公司资料 法律顾问 香港及美国法律: 世达国际律师事务所 香港 皇后大道中15号置地广场 公爵大厦42楼 中国法律: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中国 北京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 迈普达律师事务所(香港)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香港湾仔 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26楼 合规顾问 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 香港 皇后大道中29号华人行20楼 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MaplesFundServices(Cayman)LimitedPOBox1093,BoundaryHall CricketSquare GrandCayman,KY1-1102CaymanIslands 香港证券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 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 17楼1712-1716号铺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丽园路支行) 中国上海黄浦区 丽园路928号 公司网站 www.dpcdash.com 股份代号 1405 3 达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报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 (人民币千元)(未经审核) 2023年 (人民币千元) 变动(%)╱百分点变动 收益 2,041,461 1,376,370 48.3% 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1) 296,155 186,289 59.0% 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率(2) 14.5% 13.5% +1.0 除所得税前利润 40,894 28,096 45.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利润 10,907 8,751 24.6% 每股基本利润(人民币元) 0.08 0.08 – 每股摊薄利润(人民币元) 0.08 0.07 14.3%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门店层面EBITDA(3) 393,902 257,421 53.0% 门店层面EBITDA利润率(%)(4) 19.3% 18.7% +0.6 经调整EBITDA(5) 233,387 127,022 83.7% 经调整EBITDA利润率(%)(6) 11.4% 9.2% +2.2 经调整净利润╱(亏损)(7) 50,890 (17,445) 不适用 附注: (1)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指收益减门店层面产生的运营成本,包括以薪金为基础的开支、原材料及耗材成本、使用权资产折旧、厂房及设备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可变租赁付款、短期租金开支、水电费、广告及推广开支、门店经营及维护开支及其他开支。 (2)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率乃按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除以同期的收益计算。 (3)“门店层面EBITDA”定义为期内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并加回门店层面的厂房及设备折旧以及无形资产摊销。 (4)“门店层面EBITDA利润率”乃用门店层面EBITDA除以同期收入计算得出。 (5)“经调整EBITDA”定义为期内经调整净利润╱(亏损)并加回折旧及摊销(不包括使用权资产折旧)、所得税开支以及利息收入及开支净额。 (6)“经调整EBITDA利润率”按经调整EBITDA除以同期的收入计算。 (7)“经调整净利润╱(亏损)”定义为期内利润并加回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及上市开支。 4 达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报 摘要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 为补充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列的综合财务报表,我们亦使用并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或按其呈列的经调整净利润╱(亏损)(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经调整EBITDA(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经调整EBITDA利润率(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门店层面EBITDA(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及门店层面EBITDA利润率(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作为附加财务计量指标。我们认为此等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有助于就不同期间及不同公司的运营表现进行对比。我们认为,此等计量指标为投资者及其他人士提供有用信息,使其以与我们管理层所采用者相同的方式了解并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然而,我们所呈列的经调整净利润╱(亏损)(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经调整EBITDA(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经调整EBITDA利润率(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门店层面EBITDA(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及门店层面EBITDA利润率(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未必可与其他公司所呈列类似名义的计量指标相比。此等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指标用作分析工具存在局限性,并不应将其视为独立于或可替代我们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呈报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的分析。 业务摘要 我们欣然公布与本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及2023年12 月31日而言)的业务相关的关键运营指标如下: 门店数量 截至2024年 截至2023年 截至2023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北京及上海 363 351 331 新增长市场 551 417 341 总计 914 768 672 所进驻城市数量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所进驻城市数量 33 29 20 5 达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报 同店销售增长(“SSSG”)(1) 3.6% 2024年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3年 同店销售增长 会员人数 8.8% 19.4 截至2024年 6月30日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 截至2023年 6月30日 会员人数(百万) 14.610.9 附注: (1)同店销售增长比较相同门店于有关期间所产生的同比销售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同店销售增长比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同店销售额。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同店销售增长比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同店销售额。 6 达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报 业务概览 我们是达美乐比萨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独家总特许经营商。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于中国大陆的33个城市直营914家门店。我们的全球特许权授予人Domino’sPizza,Inc.为全球最大的比萨公司之一,于报告期间末,于全球90多个市场拥有超过20,900家门店。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业务回顾 于2024年前六个月,我们的业务持续快速增长。我们所实现的销售额、新开门店数量及新进入城市数量均创历史新高。 于报告期间,我们的总收益为人民币2,041.5百万元,较2023年同期的人民币1,376.4百万元,同比增加48.3%。随着我们在现有城市的进一步渗透以及向新城市的扩张,所有市场的收益均实现增长。于2024年前六个月,新增长市场的收益占我们总收益的61%,使我们的新增长市场成为本公司的主要增长动力。强劲的收益增长不仅得益于现有门店在新增长市场的整体持续强劲表现,更是由于我们于新拓展城市(包括我们去年年底拓展到的八个城市,以及我们于2024年上半年拓展到的四个新城市,即江门、台州、金华及惠州)出色的表现。我们于该12个城市开设的42家门店中,有18家已收回成本。总体而言,该等门店的平均投资回收期预计为9个月以内。我们相信,于所有该等新进驻的增长市场的持续成功是达美乐比萨于中国的品牌实力及品牌发展势头的证明。 于2024年前六个月,我们净开店146家。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增长市场的门店数量已超过总门店网络的一半以上。此外,我们在达美乐比萨全球系统的前30天销售额记录中继续保持排名前列的势头。截至2024年7月31日,我们在全球前30名中占据了28个位置。我们的会员人数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10.9百万人增加到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19.4百万人,会员所贡献的收益占总收益的比例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58.5%增加到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63.6%。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目前仅在中国33个城市开展业务。我们相信,我们将能够继续成功地在中国的新城市推出达美乐比萨店,将我们的产品带给更多的中国客户,并进一步加强我们的品牌在全国的知名度。 7 达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报 业务概览 依托于强劲的收益,门店层面及公司层级的运营效率亦有所提高,从而提升门店层面及公司层级的盈利表现。我们门店层面的EBITDA从2023年上半年的人民币257.4百万元同比增长53.0%至报告期间的人民币393.9百万元,于报告期间,门店层面的EBITDA利润率提高至19.3%,而2023年同期为18.7%。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从2023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86.3百万元同比增长59.0%至报告期间的人民币296.2百万元。于报告期间,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率提高至14.5%,而2023年同期为13.5%。本集团经调整EBITDA从2023年上半年的人民币127.0百万元同比增长83.7%至报告期间的人民币233.4百万元。因此,经调整净利润╱(亏损)从2023年上半年的经调整净亏损人民币17.4百万元转为报告期间的经调整净利润人民币50.9百万元。此外,我们呈报的除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10.9百万元,同比增长24.6%,而2023年上半年呈报的除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8.8百万元(其中人民币8.8百万元净利润受到可换股优先普通股的公允价值收益约人民币119.3百万元的积极影响)。 业务前景 我们计划于2024年开设约240家门店。于2024年上半年,我们净开146家新店。截至2024年8月20日,我们已增开31家门店,另有29家门店在建,21家门店已签约,有望实现2024年全年的开店目标。 展望未来,随着品牌知名度的进一步提升及品牌声势日益高涨,我们将继续执行走深走广的网络扩张战略,于进一步渗透现有市场的同时,进入更多新城市。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及门店数量的持续增加,我们亦将进一步提高成本效率。 报告期后事项 本公司并无重大报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