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纸 政府间减缓气候变化合作述评 克劳迪奥·福纳和马里奥·朱利安·迪亚斯 CONTENTS 摘要。.1 引言。.3 政府间气候合作✁背景环境。.6 结论与✁议。.27 进一步工作。.28 附录A。.29 附录B。.30 附录C。.33 附录D。.35 缩略语。.38 注释。.39 参考文献。.40 致谢。.44 作者简介。.44 工作论文包含初步的研究、分析、发现和建议。它们旨在激发及时的讨论和关键反馈,并影响新兴议题持续辩论的过程。 建议引用:Forner,C.和M.JulienDíaz.2023.“气候变化缓解领域的政府间合作综述 。”工作论文。华盛顿特区:世界资源研究所 。可在doi.org/10.46830/wriwp.23.00002在线获取。 ▪ HIGHTS 政府已经建立了多种合作倡议,旨在减少所有领域的排放,特别是能源供应。几乎所有的政府都至少参与了一个倡议;然而,只有少数倡议涉及的政府共同构成了一个关键的群体。 ▪部门排放条件。 大多数举措专注于分享或生产知识产品,如指南和方法论。政府也设立了集体目标或政策,但仅有少数举措追求 ▪国家一级的目标或政策。 深化合作可以通过从知识共享转向基于政策或目标的协议(例如 ,关于排放或技术)来实现;一致同意减少碳化及其相关的指标 、目标和路线图的政治目标,并加强透明度机制;以及支持全球南方更广泛的参与。 ▪ 建议进一步研究包括提升我们对产业层面合作有效性的理解,合作措施与巴黎协定目标之间的影响评估,以及不同地区利益和合作动机的研究,以推动其采取行动。 执行摘要 背景 政府和非国家行为体已经建立了一系列合作倡议,旨在追求低排放和气候适应型发展。然而,尽管国际响应表现出的势头,世界并未走上将全球变暖限制在1.5°C的目标路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2022年)。 政府间在特定领域减缓合作相对较新,因此对现有措施的影响和有效性理解有限。填平这一差距对于以促进国家层面气候雄心的方式增强合作的有效性至关重要。 关于这份工作文件 迄今为止,了解正在进行的气候伙伴合作的影响的努力都集中在非国家行为者身上。本工作论文专注于现有合作举措中较少被评估的部分:在部门层面政府间的减缓合作。 进近 我们基于文献中提取的一系列特征,整理了93个联盟与合作伙伴关系的清单,并对其促进有效合作的潜力进行了评估。 Findings 所有经济部门的合作都在推进,其中能源供应最为突出 。环境碎片化且在目标方面并不总是连贯一致。大多数举措均自《巴黎协定》采纳以来建立,通常由政府领导。 几乎所有政府至少都是一个倡议的成员;然而,只有少数倡议汇集了一组国家,这些国家涵盖了相关行业排放量的相当大比例。 参与从一个倡议到另一个倡议存在显著差异,这取决于利益和预期的利益与成本(Sabel和Victor,2017年)。发达国家主导着这一领域,尽管一些新兴经济体积极参与,但并非总是在其排放量最为关键的地方。 大多数举措(67%)旨在共享知识,仅有少数致力于国家层面政策的采纳或目标的达成。量化目标主要针对能源供应领域被识别出来,尽管所使用的指标存在很大的变异性,并且这些目标设定的层级也各不相同。 我们已识别出一组九个这样的特征,根据文献和我们的判断,这些特征与气候变换单位减缓的有效合作相关联。本文将这些特征分类为行动相关、运营或参与性。 行动相关指目标、指标、支持和高层参与;Operational包括冠军、秘书处和透明度安排;和参与性指的是成员的数量及其在排放或其他相关指标(如森林面积)方面的相对重要性。 我们随后对操作和行动相关的特征分配了评分,以反映我们认为它们潜在能力相对强度,对于促进有效合作的贡献程度。例如,财务或技术支援能够促进成员参与及行动;因此,包含此类机制的举措会比不包含此类机制的举措获得更高的评分。 根据这些评分,我们生成了两个综合指数:一个用于与行动相关的特征,另一个用于运营特征。最后,我们已经计算了全球和行业层面的举措中,处于指数低、中、高水平的比例,以及覆盖值。通过这种方法,我们提供了对减少气候变化及其潜在有效性方面的全球和行业合作的总体概述。 最后,除了透明度安排之外,大多数操作基础设施表现稳健,未发现分析的许多举措相关的具体流程证据。 合作格局在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呈现明显差异: ▪ ▪ 能源供应涵盖了广泛的范围,从具有有限目标和覆盖率的小型活动到识别国家层面目标并展现的少数举措。 ▪ 中等覆盖范围。该行业领域显示了活动指数与覆盖率之间的反向关系;例如,绿色采购承诺主要集中在少数发达国家,而知识共享倡议则吸引了更广泛的参与方。 ▪ 覆盖全球工业排放过半的成员国。大多数倡议仅针对运输领域的零排放车辆(ZEVs),而仅有一个涉及整个行业。总体而言,运输领域的减排行动显示出中等到高程度的参与度。 由于存在ZEV目标,活动指数受到影响。少数举措针对建筑物部门的直接排放,这些举措的覆盖率中等,活动指数得分较低,主要是因为目标稀缺且以知识共享为主导 ,导致整体水平不高。 ▪ 土地使用领域以全球甲烷和森林砍伐承诺的存在为特征,这导致了多项举措展现出中等到高覆盖率和活动指数 。对于少数与林业相关的举措,未发现其具有稳固的操作特性。 ▪ 最后,除了少数例外,横跨多个领域的倡议,包括财务方面,在活动指数上显示出中等到较低的水平,尽管存在一些部长级流程。这主要归因于缺乏明确目标和知识共享占据主导地位。大多数倡议的覆盖率较低,低于相关指数的30%。 INTRODUCTION 背景 实现《巴黎协定》目标所必需的过渡被描述为规模空前,因为它意味着所有经济部门和地区的温室气体(GHG)深度减少(IPCC2018)。由于全球气候变化和当地现实的复杂 性,政府之间的参与和协调至关重要(Gree2015;Patric2 021)。之所以需要合作,也是因为对谁应该采取行动的不同观点和理解,对责任和能力的看法以及其他因素。事实上,促进合作的能力对环境条约的有效性很重要(巴雷特 ,2005年)。. ▪ 合作安排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变得更加有效 从分享经验和知识的阶段迈向达成协议以实施指导投资政策、增加公共气候融资数量以及扩大绿色技术的研发 ;换句话说,从“表面协调”转向 ▪“更深层次的合作”(Keohane和Victor2016); 就部门和技术的政治目标达成一致全面脱碳,确定基准, 采用基于科学的目标,并制定路线图指导部门转型; ▪加强对成员的财政和技术支持 并增强透明度等操作功能机制;以及 ▪努力确保足够数量的政府 并增加全球南方的参与; 例如,通过加强财政和技术援助机制和支持合作发展 该地区的安排。 在巴黎协定采纳八年后,一个复杂的气候合作景观已浮现:全球气候行动门户1列出了从事减少排放和/或增 强复原力的30,000多个参与者。全球气候行动生态系统2记录了超过500项合作倡议,其中大多数由非国家行为者(NSA)领导。 当前,基于行业合作的持续性对减缓效果及其影响的具体了解尚不明确,原因在于缺乏系统性或全面性的研究,也未建立起一致的方法论。鉴于全球努力并未达到将全球变暖限制在1.5°C的目标,填补这一空白将提供宝贵信息,以改善并补充现有举措,目标是使政府间合作更为有效。 尽管有大量的文献集中于气候变化合作提出的协议——特别是围绕所谓的“俱乐部”(Nordhaus2015;Keohane和Victor2016;Carraro2017)——但对国家政府之间持续合作的系统评估却较少。现有的文献根据产出绩效评估了有效性的程度(Sander等人,2022年),作为更广泛评价标准的一部分,针对有限样本进行(Widerberg和Pattberg,2015年),作为一般治理安排的一部分(Oberthür 、Hermwille和Rayner,2021年),以及基于一系列可能的角色(IEA、IRENA和联合国气候高级别倡导者,2022年)。 这篇工作论文是系统评估各级部门间政府合作在减缓行动上的效果和影响的第一步。它专门关注了政府提出推进减缓行动的举措,其中可能包括国家行动计划(NSAs)。该论文并未尝试评估迄今为止的影响或有效性。 相反,它系统地描述了合作环境,并分析了其中整合了促进有效合作潜力特征的程度。这是试图回答以下问题的努力:政府如何推动减缓方面的合作?这种合作有何特点?哪些参与者涉及以及在哪些领域?不同倡议在设计上如何比较? 从这些来源中,我们选择了具有促进有效合作潜力的少数几个特征。我们通过评估这些特征是否包含在本工作论文记录的举措中来描绘这一景观。此类特征的实际有效性和我们库存举措的有效性超出了研究范围,应成为进一步研究的主题。 以下部分概括了本工作论文所遵循的方法。"政府间气候合作的格局"部分通过提供参与、覆盖范围和设计特点的 综合图景来描述合作的格局,其次,按照各领域的详细情 这些功能已分为三个类别,如下所示: ▪ 参与和覆盖面(该倡议带来一组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的 况进一步阐述这些维度。最后两个部分提出了结论和对未 ▪程度):Participation指政府的数量 来研究的建议。 Methods Definitions 我们定义气候倡议作为国家政府的集合体,旨在追求最终明确目标和活动,即减少排放和/或支持向低排放发展过渡。 有效合作指的是政府之间为共同目标而合作的关系,旨在激励国家层面的减缓行动或雄心,与巴黎协定的目标保持一致。 举措清单 采用以下数据库并结合桌面搜索编制了符合上述定义的举措清单:全球行动气候生态系统、气候倡议平台以及全球气候行动门户。3 根据网站提供的信息,举措被归类为以下行业领域:能源供应、建筑、工业、运输、土地使用和跨行业。4发现一些举措与多个部门有关。 那是▪成员。 ▪ 覆盖范围指成员在特定行业指标中的相对权重;例如,对于林业倡议的覆盖范围基于其成员代表的全球森林覆盖率百分比。附录 A总结了指标及其来源。 ▪ 活动功能基于Oberthür、Hermwille和Rayner(2021);Widerberg和Pattberg(2015);以及Keohane和Victor(2016)的研究成果所提供的激励要素,用于成员行动的动力。Aim,5这可能以基于知识的举措、达成共同目标的协议(例如通过声明)或相互同意的形式出现。 ▪▪ 实施政策或取得成果目标及其范围6 会员的财务或技术支援水平,以供指导和决策(至少 ▪ 到部长级别,) 主管级别或开放) ▪ 操作功能(确保活力和参与的机制,基于Widerberg和Pattberg[2015]):冠军,是被赋予激励行动或扩大成员资格的人物;例如,椅子 ▪ 或协调员 透明度机制,作为问责制的基础行政基础设施,如秘书处 分析方法 正如之前所述,有大量的文献提出了合作安排的提案以应对诸如搭便车或技术开发等问题(见Keohane和Victor于2016年;Victor、Geels和Sharpe于2019年;Oberthür、Hermwille和Rayner于2021年;Vangenechten和Lehne于2022年)。有少数研究从实证角度评估了其有效性(Wid-erberg和Pattberg于2015年;Oberthür、Hermwille和Rayner于2021年;Sander等人的2022年)。 每个特征都已赋予了评分,体现了我们对其促进有效合作潜力的判断。例如,行政基础设施可能缺失、仅包含一名协调人,或是拥有一个已建立的秘密ariat。 后者会被赋予更高的价值。这样的价值设定了一个评级 ,使得能够在设计方面跨合作场景进行比较。 的综合指数活动andOperational根据分配的价值为每项举措开发并计算了各项特征。指数是未加权个体特征值的简单总和(详细解释见附录B)。活动指数的取值范围为0至4,运营指数的取值范围为0至3,每个个体特征所赋予的最大值反映了该指数的最大值。 最后,覆盖范围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