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不会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百慕大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52) (1)延迟刊发中期业绩及寄发中期报告; (2)董事会会议延期;及 (3)暂停买卖 本公布由正干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延迟刊发2024年中期业绩及寄发2024年中期报告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6月26日、2024年6月27日及2024年8月29日有关(i)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退任;(ii)董事委员会组成变动;(iii)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委任”);及(iv)不遵守上市规则及董事委员会职权范围之公布(“该等公布”)。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6)条及第13.48(1)条的规定,本公司须:(i)不迟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结束后两个月内(即不迟于2024年8月31日)刊发本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的中期业绩(“2024年中期业绩”);及(ii)不迟于该六个月期间结束后三个月内(即不迟于2024年9月30日),向其股东(“股东”)寄发本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2024年中期报告”)。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根据该等公布所披露,于退任及委任后,董事会有两名董事,其中只有一名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因此,审核委员会缺乏必要的法定人数召开会议以批准2024年中期业绩及2024年中期报告。董事会正积极寻求合适人选以填补退任产生的空缺。因此,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恢复审核委员会的功能,以便其能检讨、考虑及批准2024年中期业绩及2024年中期报告。因此,2024年中期业绩及2024年中期报告的刊发将会延迟。本公司将竭力尽快刊发2024年中期业绩,惟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迟于2024年11月30日。 董事会会议延期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8月9日之公布,内容有关将于2024年8月30日举行之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以审议及批准2024年中期业绩。由于上述原因,董事会会议将会相应延期,直至另行通知。 暂停买卖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0条,倘发行人未能根据上市规则刊发定期财务资料,则联交所一般会要求发行人暂停买卖证券。暂停买卖安排一般维持有效直至发行人刊发载有必要财务资料之公布为止。因此,目前预计本公司股份会自2024年9月2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本公司刊发有关2024年中期业绩的公布为止。 本公司将在适当时候另行作出公布,以知会股东(i)审议及批准2024年中期业绩之董事会会议修订日期;(ii)2024年中期业绩刊发日期;及(iii)2024年中期报告寄发日期。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正干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张如洁 香港,2024年8月30日 于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一名执行董事张如洁先生及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冼家敏 先生。